一桌餐
一桌餐是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因为一般只供一桌客人用餐,所以称它为“一桌餐”。
1、来源
2016年10月8日,*第十一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时指出,“一桌餐”成吃喝风新变种,出现了“不吃公款吃老板”的现象。*巡视组一针见血点出问题,“一桌餐”由此随即进入公众视线。
2、出现原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省与全国各地一样,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大纠治“四风”力度,一度泛滥成灾的公款大吃大喝几近销声匿迹,包括躲进会所吃喝享乐的歪风,也随着严肃整治而大为改观。然而,“四风”问题根深蒂固,少数还想继续吃喝的人便又转移到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以及私人企业餐厅、农家乐里。有些私营企业主挖空心思,把私人住宅改建为接待场所。组织者以没有动用公款而无所顾忌,参与者以私人聚会而心安理得,私营企业老板也因能为领导服务而乐此不疲,“不吃公款吃老板”“不进会所进社区”的隐蔽聚会潜滋暗长,家庭式会所的“一桌餐”问题悄然出现。
3、发生实例
江西省纪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在这个只有270多户人家的封闭式住宅区中,竟发现17个“一桌餐”场所。2016年8月*巡视组向江西省委交办的2件“一桌餐”问题线索,都发生在这里。时任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阳霞、省委组织部*教育处处长程子亮、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晓明等人,就是因违规参与“一桌餐”吃请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实上,“一桌餐”问题并非江西独有,福建、河南等省也先后查处了一些典型问题。如福建省厦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石好荣,先后接受多名业务关系人的宴请,指定用餐地点均为厦门市某住宅区内的陈酒养生收藏馆。
4、解决措施
“一桌餐”问题的出现,再次证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放松就可能死灰复燃。*纪委七次全会明确要求,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紧盯无视*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根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江西省深入整治“一桌餐”问题,省纪委分3批次严肃查处了33名党员*,其中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3人,其他处理20人。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四风”问题花样翻新、越来越隐蔽,但任其“七十二变”,党规党纪的红线不变。
对出入“一桌餐”吃请、躲在单位内部食堂吃喝玩乐等问题,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形成强力震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5、社会影响
“一桌餐”作为一种“四风”问题和侥幸心理在新时期催生的“怪胎”,不仅让群众深恶痛绝,同时也极易腐蚀党员*,滋生圈子文化和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因此,治理“一桌餐”就成为新时期“反四风”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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