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协议
债务转让协议
编号:(2006)字第号
新 债务 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权 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原 债务 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拖欠乙方共计 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支付给乙方共计 元人民币的全部付款义务转移给甲方,由甲方于2006年 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共计 元人民币。
三、甲方承诺:
1、将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每迟延一天,按照未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的义务。
3、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向乙方付款的义务。
4、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债权,如果甲方履行义务,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抬头为甲方全称的发票( ) 。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新债务人:(公章) 债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原债务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二〇〇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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