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通过订立遗嘱把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在死后遗赠给抚养人,抚养人再用遗赠的财产代替遗赠人承担相关的扶养和死葬的义务的一种协议,这种遗赠扶养协议既可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签订的,也可以是公民与组织之间签订的,小编为您介绍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的性质: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在平等协商、意识表示真实*的基础上签订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间: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2、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扶养人的义务:在受扶养人生前扶养受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后安葬受扶养人。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受扶养人的义务:受扶养人的义务是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不的处分。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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