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辩护人申请审判长回避申请书

科普小知识2022-12-07 21:01:49
...

申请人:李民洪,四川诸葛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系执业律师,在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上诉一案中,依法接受上诉人唐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本案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由李某担任审判长,该法官在庭审中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其体事实如下:

一、搬弄是非。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竟然偏听偏信,无中生有地对辩护人横加指责。其行为有违《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四)项的规定。

二、诱导当事人。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恶意诱导上诉人,大有上诉人不被冤枉誓不罢休之势。

三、主动与辩护人争吵。

身为审判长的李某竟然与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护,因其法律水平严重低下,故而恼羞成怒,与辩护人发生争吵。其行为有违《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六)项的规定。

四、乱敲法槌。

身为审判长的李某,在庭审过程中,胡乱敲击法槌达三次以上,力道之猛,似乎不敲破法槌誓不罢休。其中两次猛击法槌之后,宣布休庭,后又宣布继续开庭。其行为违反《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和《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七)项的规定。

五、随意剥夺辩护人的发言权。

庭审之后,身为审判长的李某明确告知辩护人少说,更为恶劣的是,在法庭上公然诋毁辩护人,直接中断辩护人的发言。《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李某身为本案的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公然搬弄是非、诱导当事人欲使无罪人受到追诉、乱敲法槌威胁当事人、违法剥夺辩护人的辩护权、公然挑起事端与辩护人争吵,更为恶劣的是,案件如何审理竟然低声下气地向公诉人请示,并按公诉人的指示进行庭审活动。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六)项、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希望准许为谢!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辩护人申请审判长回避申请书

市场公关员工转正申请书

银行借款申请书

安全管理人员辞职申请书

小孩低保申请书范文

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个人贷款申请书格式范文

大学教师辞职申请书范文

保全措施申请书

申请加入协会申请书

临时专利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