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目录
(一)、音乐类
(二)、美术学类
(三)、广播电视编导
(四)、设计学类
音乐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综合人文素质,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艺术素质,较高的音乐鉴赏和表演能力,较强的研究和创造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或从事音乐表演、编辑、研究等其他音乐文化事业的专业人才,为培养音乐家、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学年10000元。20xx年招生计划暂定56人,设四个招考方向,具体为音乐学(钢琴声乐方向,原音乐教育)20人,音乐学(钢琴方向)4人,音乐学(声乐方向)6人,音乐学(管弦乐方向)26人(最后以各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如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音乐学类统考,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四、专业考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校音乐学(钢琴方向)、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管弦乐方向)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专业、乐理、听音、视唱。考试内容见下表中“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我校上海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我校音乐学(钢琴声乐方向,原音乐教育)的上海市考生不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2、非上海生源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可在我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复试统一在上海举行。
五、报名方法与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截止到各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报考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考生生源所在省份我校设有考点的,必须在所在省份考点参加考试。
4、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
注:20xx年管乐不招收萨克斯。
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注:1、参加山东省考点的考生还必须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进行报名、缴费(时间为20xx年1月18-29日,1月30日开始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一天请自行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考试地点见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设有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初试。
2、参加外地考点初试进入复试的发榜通知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或在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计分与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钢琴声乐方向,原音乐教育):专业最后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为:声乐100分、钢琴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总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声乐与钢琴成绩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上海考生按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成绩重新计算,要求统考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成绩中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50%,副项35%,乐理、视唱练耳共1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4。
音乐学(钢琴方向)、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管弦乐方向):专业最后成绩以复试科目中专长成绩为准,满分为100分。各单科满分为:专业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考生乐理、视唱、听音成绩须合格,合格线为各科总成绩的40%。
2、合格证颁发:
学校按考生不同报考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最后成绩从高到低和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校考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份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否则校考专业合格证作废。上海考生报考音乐学(钢琴声乐方向)无校考要求,考生直接凭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即可。
3、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学各方向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按各招考方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可兼报不同招考方向,录取时按各招考方向分类录取。
七、其他
1、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查分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2、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音乐系:021-54345320。
本科招生网 :ecnu.edu.cn;
音乐系网址: ecnu.edu.cn
3、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1-54344651。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美术学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综合人文素质强,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艺术素质,适应当代社会对美术类艺术人才需求,具有创造性,能胜任当代艺术创作、策划等工作的专业艺术人才和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美术教育人才,为培养中国现当代创造型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三个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每年10000元。文理兼收,面向全国招生。20xx年招生计划暂定58人(最后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xx年普通文化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或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且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单科满分以150分计)不得低于70分。
四、录取原则
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考试院第一志愿投档到高校的考生,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理科。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中对第一志愿填报美术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位列我校美术学类招生计划数前2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即可录取。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
1、美术学系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系(20xx241),咨询电话021-5342979;网址:ecnu.edu.cn。
学校招生办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xx62),咨询电话:021-62232212,招生网址 ecnu.edu.cn。
2、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招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1-54344605。
3、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广播电视编导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致力于为上海市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节目编导、策划、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宣传人员;为各类影视公司、图文设计工作室培养兼具编、导、演能力的创作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20xx年招生计划26人(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如下: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专业要求:热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有敏锐的艺术感知力,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3、考生需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4、考生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下10分(含)且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20xx年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上海市考生,则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市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
四、录取原则
对符合上述报考四个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们将按文理不同科类,按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其他
1、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传播学院:021-54343075。本科招生网 ecnu.edu.cn
传播学院网址 ecnu.edu.cn
2、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1-54344605。
3、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设计学类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四个本科专业8个专业方向(详见表)。
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其中,入选中外联合培养2+2双学历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按有关协议要求执行。
2、招生计划:全国招生计划125名,具体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xx年普通文化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或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且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单科满分以150分计)不得低于70分。
四、录取原则
录取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理科。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中对第一志愿填报设计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位列设计学类上海招生计划数前1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即可录取。
五、其他:
1、设计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第一周即进行专业和方向的选择和分流,学生根据自己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方向,分流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折合成综合分进行排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分流并确定录取专业和方向。(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考试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其中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
2、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设计学院: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本科招生网ecnu.edu.cn;
设计学院网址 ecnu.edu.cn
3、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1-54344605。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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