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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人身损害民事起诉书范本

科普小知识2022-12-09 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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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起诉状

原告:秦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地址:广州市黄埔区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彭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地址:河南省汝南县XXXXXXXXX,现居住地:黄埔区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共计412165.15元(医药费114421.14元,伤残赔偿金151133.6元,后续治疗费1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1550元,护理费2480元,交通费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58790.41元,误工费52950元,营养费3000 元,鉴定费84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受被告彭某某(挂靠于广州市邦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雇佣,任专职司机,专门负责送货。2012年9月29日7时40分,原告驾驶粤A29435号牌轻型厢式货车沿天河区广汕路南侧机动车道由西往东行驶至柯木塱路段时,车辆撞到护栏和绿化带,造成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11月12日,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住院治疗,并于最近出院,原告找到被告协商要求被告支付相应赔偿款项,无奈为被告所拒绝。

原告遂于2014年5月20日向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5月21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于同月29日送达,原告被告知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原告认为:原告受被告雇佣,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事故发生至今,被告没有给付过任何赔偿款项给原告,原告身心俱创,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恳请贵院公正判决。

此致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秦某某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