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全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1、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公交线路集约化改造效果初显。长期以来,我区公交车辆大多采取业户挂靠经营方式,由私营车辆挂靠公交运营公司从事公交运营,导致运营车辆旧,车型不统一,班次不合理,运营能力不足。鉴于上述营运方式的诸多缺陷,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交通主管部门对部分公交线路进行了集约化改造。截止目前,我区共有 1路直达、11路、50路、98路、113路、161路、300路等7条公交线路完成了集约化改造,改造后,车容车貌和服务质量都有了大幅提升,群众出行变得更加便捷。
3、公交运输能力稳步提高,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区公共交通运输能力稳步提高,客运总量、车辆装备稳步增长,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公交运力不足、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目前,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大于70%,城区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20公里/小时,公交准点率达到95%以上,公交车辆出行分担率达到20%。共建设完成景观式候车亭5处。公交网络实现了全通达、全覆盖,11路、50路、113路、117路、118路等线路覆盖城区主要地区。离休*、伤残军警、盲人、65岁以上老人、学生等特殊群体享受到11路公交车的免费或优惠乘车待遇。开展了创建文明行业、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乘客满意工程爱心送考等活动,公交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4、城市客运市场管理有序,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实施双基工程,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加强车辆检测、驾驶员驾驶行为监管,始终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障了全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交通主管部门对车辆技术和人员档案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在公交客运公司推行了星级企业评定和质量信誉考核等制度,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治理力度。以开展道路运输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迎省运、保畅通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路巡路查和路面执法力度,对 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 黑三轮、黑出租、黑摩的及倒客、宰客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了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秩序,确保了我区客运市场安全、文明、有序。
二、我区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尚未确立。公交优先战略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总体滞后。我区公共交通的出行分担率不高,与公交发达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公交服务能力不足,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不高,公共交通在缓解城市拥堵、建设低碳交通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线网构成主要以公交枢纽站为依托,实现点与点的连接。长期以来,我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统一规划,特别是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时没有把公交设施配套纳入统一规划,给交通营运、管理和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3、公交行业发展后劲不足。城市公共交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应对城市公交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但由于财力所限,城市公交缺乏应有的补助和资金扶持,使原本属于社会公益性的公共交通行业发展受到制约,带来班线密度不高、始发时间不早、末班时间不晚等问题,公益职能发挥受限。
4、公交服务质量与不断增长的出行需求存在较
大差距。由于现行*原因,城市公共交通的许可权限在市交通运输局,我区交通管理部门只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开辟新线、迁站、线路调整等诸多事项,都需多方协调解决,程序较为复杂,致使办事效率不高,不能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目前,我区存在公交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偏低,公交候车时间长、始发时间晚、末班时间早、换乘不方便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的竞争力和对公众出行的吸引力。同时公共交通线网覆盖不均衡,影响了公共交通服务的普遍性。公共交通企业存在重经济指标、轻服务质量,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信息化水平较低等问题。
5、城乡客运发展不协调。长期以来,由于我区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存在,导致城市公共交通与道路客运班线一直处于二元管理状态。城乡道路、场站、运力等资源难以共享和优化配置,经营成本和票价差距较大;城乡客运体系互不兼容,阻碍了城乡衔接、方便快捷的一体化客运网络建设;部分比较偏僻的线路,受客流量小、线路规划不合理、运营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存在亏损现象,导致线路经营者服务态度消极,甚至因为无力负担而影响运行;城乡公共客运服务不均等,农村和郊区居民进城难和出行不方便的问题突出,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造成较大障碍。
三、对全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地位。近年来,我区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构筑功能完备的公交网络,提供高效、便捷的公交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前和今后群众的迫切要求。有关部门应加快编制《**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需要,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促进全区公共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确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目标,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营运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城市公交事业与群众公交素质同步发展,着力打造**文明公交品牌。
2、以公交企业集约化经营带动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公共交通最终的服务对象是公交乘客,在优化公交线路方面,应确定公交最优线路模型的优化目标和约束条件。鼓励公交企业进行集约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市场资源布局分散问题,实现业内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经营,而且还可为*扶持公交行业发展、监管公交行业服务提供固定、明确的途径和载体。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以公司制的经营主体取代承包、租赁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通过集约化改造经营,对山区客运线路和近郊客运线路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改造,实现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制度。逐步落实财政支持和补偿机制。制定可行的优惠政策,减轻公交企业的税费负担,弥补城市公交建设与发展资金缺乏的问题;建立规范的财政补偿机制,对国有公交企业因价格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予以补贴,对因公交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和完成*指令性任务所需要的资金给予财政补贴。另外,*应逐步加大对公共交通站场、车辆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确保城市公交的建设与发展;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在资金上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当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确定项目的建设及车辆、设备的更新,使公交事业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4、加强公交发展水平的考核与评价,全面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要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推行等级服务评定制度,开展文明线路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公共交通企业要科学调度车辆和编制运行图,加大行车密度,缩短乘客等候时间;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积极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车辆,淘汰环境污染严重、技术条件差的车辆;要加强对公共交通站场、车辆、设施装备的维护保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和候车环境;加大对公交驾乘人员的培训,制定技术和服务评定标准,将驾乘人员的工资收入与服务质量、服务效能直接挂钩,提高公交一线驾乘人员改善服务、提高质量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为提升我区公交服务和社会满意度注入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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