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
一、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表现
行政领导权力异化主要表现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而权力的异化最终必然导致腐败的产生。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1、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
行政领导权力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公共利益。但如果缺乏相应的利益协调和权力制约机制,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就有可能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凭借机构或职务上的便利,非规范地运用或滥用公共权力满足私人欲望,管理者就变成贪官污吏。腐败行为对国家形象和社会心理的影响是巨大的,严峻考验着社会的承受能力。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腐败如此盛行不衰,肯定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如果我们舍本逐末,只讲教育和‘严打’而没有解决源头上的问题,腐败蔓延的势头恐怕是很难得到遏制的。”
2、权力寻租现象突出
当前我国处于政治、经济转型时期,相关的制度及法律还不健全,为权力腐败留下了生存空间。在行政领导权力归少数人所有与支配的社会形态中,利益错位、权力角逐和特权化等腐败现象司空见惯。权权交易、权法交易、权钱交易以及权力寻租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些权力腐败现象涣散党心民心,损害*公正形象,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危害,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3、对权力流程监督不力
我国现有的监督*缺乏“防患于未然”的措施。我国大部分的领导腐败案件,都是在领导调离原岗位后,才被揭发出来,领导任职时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WWw.11665.coM像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可以不按法律程序,直接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近年来,媒体报道腐败案件中,受贿案多、案值越来越大,“集体腐败”特征明显,领导的部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目睹了领导权力的“至高无上”,以致于习以为常,这些现象暴露了没有及时的监督与约束,领导们就容易将手中的权力异化。
二、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原因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止”。阿克顿解释权力腐败的铁律:“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造成我国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原因主要有:
1、制约行政权力的机制严重欠缺
我国尚未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使权力失去制衡,从而利用或滥用手中的权力却可能不受制裁,或者往往以罚代刑,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制裁,致使某些严重渎职犯罪的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当遇到权力行使对象不明、范围不清,或有利可图时,行政越权就可能发生;当遇到不利情况时,就可能利用权力进行规避。
2、滥用行政*裁量权
*裁量权的滥用,是指行政权的行使主体不遵守为行政*裁量权所规定的有关的法律限制而实施行政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无法预测一切将来发生的事件,只能规定一些原则,行政机关据*裁量权可以有选择地采取相应措施。行政*裁量权解决了法律滞后和利益冲突的很多现实问题。行政机关存在着以习惯代替法理的思维惯性,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只考虑到*的管理效率与便利,而不考虑公民权利保护。不管是恶意腐化还是善意的滥用*裁量权,都应受到控制。在法制建设上,我们还是相信大卫·休谟的假定原则:对可能或潜在的无赖,只有从法律程序上予以循规蹈矩。对于重刑主义和道德修养教育,不能迷信其作用。
3、非正常的“权力崇拜”
行政领导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权力崇拜”。从历史根源上看,漫长的封建****制度推崇个人*专断,行使权力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从政治根源上看,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公开性差,缺少制约与监督;从经济根源上看,比较落后的生产力和不发达的经济状况,使社会生产与分配关系矛盾突出,诱使权力行使者谋取私利。因此,在“权力崇拜”这一意识支配下,领导者有可能为追求权力而角逐,甚至把权力追求作为一切行为的主要目的。其结果,导致行政领导权力手段与目的的本末倒置。事实上,行政领导权力虽是社会少数人行使的权力,但它是为全体社会公众服务的,是用于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是为了实现行政目的而采取的行政手段。
三、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防范
1、以道德制约权力
道德制约机制能潜移默化地起作用,效果更持久;道德制约机制侧重于事先预防,期望将问题解决在可能出现之前,通过增强抵御外部不良诱惑的能力而减少滥用权力的可能性;道德制约机制以春风化雨般的柔性力量去驯化刚性力量。通过学习和教育使社会对*官员的要求内化为道德信念,培养勤政廉政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意识和品质,使之能自觉以内心道德力量抵制外在不良诱惑,行使好手中权力。 2、以权利制约权力
这是建立在承认公民的权利的基础上的。一是让公民权利作为一种标识,提醒*不要逾越权力界限。当*逾越、滥用权力或有不当行为时促使公民作出积极回应,提起行政诉讼,迫使*纠正不当行为。二是完善公民知情权的法律法规建设。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制度与法律上给予保障,对不按规定公开的要有相关的处罚制度。四是推行“电子*”,通过网络公开*信息,办理相关手续。美国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说:“在法律统治的地方,权力的*行使受到了规则的阻碍,这些规则使*者受到一定行为方式的约束。”
3、以权力制约权力
孟德斯鸠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对于行政领导权力的制约应与行政领导权力同生并存。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制约机制,以求最大限度防止和克服随时可能出现的变异。我国的权力监督早在古代就有了。封建社会的监督分为三类:一为谏官,主要针对皇帝;二为御史,主要针对官吏;三是采风,即社会舆论。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法定监督机制,其中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权力机关机关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监督;*系统的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监督;反贪污贿赂局对违反刑法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有审计监督;有司法、检察、审判机关的监督;还有社会团体监督、民众个体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但要使监督与制约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分清部门职责和界限,做到有法必依;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建立预防腐败的新机制。
4、以规范行政程序制约权力
英国早在中世纪就形成了程序先于权利的诉讼原则,主要体现在越权无效和自然公正两大原则中。行政程序是法治社会建立的必然要件。对于中国愈演愈烈的行*败,行政程序的特殊疗效主要体现为遏制行政*裁量权,防止行政权不适当地侵犯公民权利,并向受到侵害的公民权利提供救济渠道。行政公开是是制止*裁量权专横行使最有效的武器。行政公开不充分,监督行政也不会完整。
5、以公共舆论制约权力
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通过对事件的批露、曝光与批评,引发、唤起舆论,使被曝光者不得不面对群众的压力与监督,从而产生积极的效果。在新闻媒体发达的今天,我们应该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对权力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以保证行政领导权力的正确行使。要继续完善“行政问责制”。原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因“非典”引咎辞职后,已逐步形成了责任追究制度。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黑龙江省水源污染请辞,原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因“黑煤窑”事件离任。由此可见,责任*的意识已在*公务员中逐步形成。
[1] 吴敬琏:中国腐败的治理[j].战略与管理,2003(2)。
[2] 赵瑞涛:行政领导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变异现象及其克服[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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