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职业学院
伊春职业学院是1999年7月经教育部直接批准,在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与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设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固定资产2亿元,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享有“生态花园式学校”的美誉,被黑龙江省委、省*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中文名:伊春职业学院
所属地区:中国伊春
学校类型:综合
属性:省属高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类别:普通高等学校
1、简介
伊春职业学院
伊春职业学院是在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和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工、林、理、经、管、文、法、艺、师兼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25万册,开通了清华同方CNKI数字图书阅览系统和网络出口带宽100兆、约600个信息网点的校园网。建有5座教学楼和5栋学生公寓,并有图书馆、礼堂、标准运动场、训练场地以及1个校园宾馆、2个校内实习工厂、3个中心(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实训中心)、5个语音室、20个稳定的教育和生产实习基地,建有适应高职高师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
学院构建本科教育和专科教育并举、高职教育和高师教育兼容、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大学外语、计算机、普通话、IT技术过级考试和秘书资格、导游资格等职业能力认定考试考点。学院设有13个教学单位、7个本科专业和31个高职专业、“订单式”专业20个。其中,林业技术类专业、冶金技术专业、矿物加工技术专业为*重点专业;冶金技术、矿物加工技术、旅游管理、轧钢技术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面向黑龙江、辽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0个省、自治区招生。
建院以来,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为先、能力为本、实践为重”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和谐兴校”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内涵建设,积极服务于区域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科学发展。为全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大学而努力奋斗。
2、历史沿革
伊春职业学院前身——伊春师范学校(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师范学校)。1958年该校成立,目的是培养伊春林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师资。这期间学校几易校址,1983年迁至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路。1984年,*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基于伊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向省森林工业总局上报成立黑龙江林业师范专科学校的请示。同年,省*同意在伊春筹建黑龙江林业师范专科学校。1985年3月,省森工总局委托伊春林管局负责省林业师范专科学校的筹建工作。同年4月,筹建处成立。这期间,由于国家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高等学校联合,走内涵发展的路子,新建学校一个不批。为了充分发挥已有办学条件的作用,尽快培养黑龙江省及伊春地区所需人才,经请示省森工总局、省教委、国家教委同意后,省*批准,在学校不能单独挂牌的情况下,暂为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于1993年正式招生办学。
1993年8月7日,黑龙江省副省长周铁农同志,省教委主任张惠芳同志,省*副秘书长孙克俭同志,黑龙江大学校长徐兰许同志视察学校。周铁农副省长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就黑大伊春分校招生,独立设校,领导配备等问题做了重要指示并形成决议。指明学校要办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工、林、贸、师等相结合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宗旨是紧紧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1993年9月1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招收的第一批专科生400人报道。
1993年9月,伊春市副市长沙英华兼任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校长。
1997年12月,伊春市副市长张书杰同志兼任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校长。
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伊春师范学校和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合并,成立林、文、理、财、法、艺、师兼容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伊春职业学院。同时,保留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校牌,招收本科生。
2000年6月,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与伊春师范学校实质性合并。
2000年9月,举行了伊春职业学院揭牌剪彩仪式。
2001年9月,学院同时招收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本科生和伊春职业学院高职和高师专科生。
3、专业设置
矿物加工技术、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医药营销、广告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冶金技术(轧钢技术方向)、冶金技术(冶炼技术方向)、冶金技术(钢铁冶金方向)、材料工程技术(水泥制作工艺方向)、旅游管理、英语教育、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方向)、语文教育、汉语、学前教育、建筑经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森林生态旅游、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法学、英语、汉语言文学、音乐表演、艺术设计。
4、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378人,其中:专任教师209人,教授、副教授10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70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院级教学名师15人;全省优秀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学科带头人12人,专业带头人19人;学术骨干30人;“双师型”教师141人。
5、办学理念
学院立足伊春,服务全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努力培养专业对口质量上乘的合格人才,为伊春乃至全省林区的经济发展服务。
学院坚持以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为先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抓住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本质,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加快教学改革步伐,努力探索高职教学改革新模式,不断提高质量,努力反学院办成特色鲜明,办学条件完善,管理规范,质量一流,知名度较高,效益显著的高等职业学院,努力为伊春的两个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知识贡献和人才保证。
6、合作交流
学院积极开展校际合作和校企共建,先后与黑龙江大学、深圳大学、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和培训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上海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汉斯餐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西林钢铁集团等企业和用人单位实行订单培养,走出了一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办学之路。
7、校长寄语
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其前身可追溯到1958年成立的伊春师范学校。她坐落在素有“祖国林都”、“红松故乡”、“中国最佳避暑胜地”、“世界十佳和谐城市”美誉的生态园林城市——黑龙江省伊春市,学院依山傍水,生态怡然,风光旖旎,四季常青,是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理想选择,更是休闲养生、康体励志的“天堂”。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沧桑,学院坚持“素质为先,能力为本,实践为重”的办学理念,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和谐兴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三段式”教学改革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学院构建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形成了以思想道德素质高,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办学条件逐年改善,办学水平逐年提高,办学效益逐年提升。
伊春职业学院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我们将真诚地与你们共同成长、见证青春,让青春和热情在蓝天碧水间焕发生机!
8、学校荣誉
学院曾先后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高校管理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30多项*、省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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