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旭硝子公司
旭硝子公司于1907年9月日创立,母公司是三菱集团(MitsubishiGroup)。1971年首先发明了旭法,在日本本土拥有13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目前,旭玻璃公司不仅在亚洲的中国、印尼、泰国、越南等均有该公司的股份及工厂,而且在欧洲也有它的子公司,欧洲的比利时格拉威尔公司已成为旭玻璃公司的股份公司(旭玻璃公司占67.52%)。旭玻璃公司共有20条浮法线。
1、公司简介
1998年销售收入增加6%。除生产平板玻璃、汽车玻璃和阴极射线管玻璃外,该公司还生产诸如纯碱等化工原料、晶体管和半导体等电子器件,以及陶瓷和耐火材料等。
公司经营范围:玻璃产品、陶瓷及耐火材料。
2、经营目标
日本旭硝子公司
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集中事业领域
为了增大企业价值,将经营资源集中在开口部件、显示部件、电子&能源部件这3个主要事业领域。
在平板玻璃等成熟的事业领域里,实现卓越运作的同时,继续创新并开拓增长领域,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在平面显示器等增长事业中,努力构筑绝对优势地位,以获得高增长及高收益为目标。
此外,将未来拥有增长希望的电子&能源部件,定位为今后的重要事业领域;以氟化学和光学技术为基础,集中开拓高潜力的领域。
强化能激活AGC集团优势的竞争力
在平板玻璃、汽车玻璃、显示器玻璃(CRT、TFT、PDP)等领域,AGC集团已经拥有领先世界(第1位或者第2位)的市场占有率。此外,在应用范围广泛的玻璃、氟化学和其他相关领域中,AGC集团也掌握着全球顶尖的技术水平。
我们把这些作为AGC集团竞争优势的基础,在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等所有企业活动中,追求世界规模的领先地位、卓越和持续创新,坚持不懈地实行顾客至上原则。
实践全球团队经营
为了提高竞争优势,无论国籍和经历,以最优秀的人才组成“全球经营团队”。这个团队将作为AGC集团组织力量的根基,在确保各自事业运营的自律性的同时,实现集团整体的最优化。
3、企业理念
AGC集团全体成员所共有的,最应重视的价值观为以下4个。这些价值观,是组织和个人的所有判断和行动的基础。
1.创新与卓越
持续追求创新的技术、产品、服务、商务模式及人才的活用。此外,在所有活动中,以最高效率和品质为目标,不断进行改善;不断实现最高的工作品质。
2.多元化
尊重具备不同文化、能力、个性的人才,不拘泥于国籍、性别和经历,开展全球化经营。
3.环境
以与自然形成良好的协调关系为目标,尽到良好地球公民的责任,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4.诚信
基于高度伦理观,和所有相关人员建立透明公正的关系。
“创新与卓越”是AGC集团竞争优势的源泉。如果不持续对技术、产品、服务、商务模式和人才活用追求创新(革新),就会被急剧变化的时代浪潮所淘汰。此外,如果组织及个人不追求最高效率也不持续改善品质(卓越),就无法为顾客和股东创造价值。因此,要实现我们的使命,“创新”和“卓越”都是不可或缺的。
“多元化”、“环境”、“诚信”是AGC集团作为全球企业的三个主要支柱。对于一个在世界舞台上取得成功的企业而言,必须要得到世界各地人们的信赖。同时,积极构筑可持续发展型社会也是作为地球公民应尽的义务。与顾客、股东、社会和员工等所有相关人员之间建立透明公正的关系也是我们接下来必须承担的责任。
AGC集团尊重并奖励具备不同能力的人才所作出的贡献,不拘泥于人种、民族、宗教、语言、国籍、性别和经历。多元化是集团的支柱之一,同时也是AGC集团竞争优势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