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核事故分级
国际核事故分级标准(InternationalNuclearEventScale,INES)制定于1990年,作为核电站事故对安全影响的分类,旨在设定通用的标准以及方便国际核事故交流通信。INES由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atomicenergyagency,IAEA)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的核能机构(nuclearenergyagency,NEA)设计,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监察。核事故分级类似于用于描述地震的相对大小的矩震级。每增加一级代表事故比前一级的事故更严重约10倍。相比于事件强度可以定量评估如地震,而人为灾难的严重程度如核事故,更多的是受制于解释。因为解释的难度在于事件发生很久之后,事故的INES等级才被评定。核事故分为7级,灾难影响最低的级别位于最下方,影响最大的级别位于最上方。最低级别为1级核事故,*别为7级核事故,但是相比于地震级别来看,核事故等级评定往往缺少精密数据评定,往往是在发生之后通过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来评估等级。7个核事故等级又被划分为2个不同的阶段。最低影响的3个等级被称为核事件,最高的4个等级才被称为核事故。
1、提出
国际核事件分级
为了保证核与辐射安全,取得公众的信赖,世界各国在核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中,在核设施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制定了一整套理论和原则,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颁布并严格实施。
但是,核设施不可避免会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为了避免误传、误导、谣言、夸大、缩小、隐瞒等现象的发生,使公众和媒体及时而准确地了解真相,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1986年主持制定了《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我国于1986年9月26日签署了该公约。
核事件是十分复杂的,如果使用专业性的术语进行通报,缺少专业知识的公众和媒体很难理解其所达到的程度,这就需要有一种易于理解的统一的术语向公众媒体通报核设施所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使核工业界、新闻界和公众取得对事故的共同理解。为此目的,1990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机构(OECD/NEA)共同组织国际核能专家编制了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并于1991年4月使用。目前,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在全世界有60多个国家使用。
2、分级表
国际核事故分级表把核事故共分7级,其中将对安全没有影响的事故划分为0级,影响最大的事故评定为7级。根据是否有辐射对公众产生影响,核事故又被划分为2个不同的阶段,其中1级到3级被称为核事件,而4级到7级才被称为核事故,0级在事故评定范围中,称为偏差。(详见下表)
级别 |
说明 |
准则 |
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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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 |
0级 |
偏差 |
安全上无重要意义 |
2008年斯洛文尼亚科斯克核电站事件 |
事件 |
1级 |
异常 |
超出规定运行范围的异常情况,可能由于设备故障,人为差错或规程有问题引起。 |
2009年法国诺尔省葛雷夫兰核电站事件2010年中国大亚湾核电站事件) |
2级 |
事件 |
安全措施明显失效,但仍具有足够纵深防御,仍能处理进一步发生的问题。 导致工作人员所受剂量超过规定年剂量限值的事件和/或导致在核设施设计未预计的区域内存在明显放射性,并要求纠正行动的事件。 |
卡达哈希核电站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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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重大事件 |
放射性向外释放超过规定限值,使用照射最多的厂外人员受到十分之几毫西弗量级剂量的照射。无需厂外保护性措施。 导致工作人员受到足以产生急性健康影响剂量的厂内事件和/或导致污染扩散的事件。 安全系统再发生一点问题就会变成事故状态的事件,或者如果出现某些始发事件,安全系统已不能阻止事故发生的状况。 |
1989年西班牙范德略斯核电厂事件 1955-1979年英国塞拉菲尔德核电站事件 2011年日本福岛第二核电站事件(其中1、2和4号机组均发生不同程度的核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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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
4级 |
没有明显厂外风险的事故 |
放射性向外释放,使受照射最多的厂外个人受到几毫西弗量级剂量的照射。由于这种释放,除当地可能需要采取食品管制行动外,一般不需要厂外保护性行动。 核装置明显损坏。这类事故可能包括造成重大厂内修复困难的核装置损坏。例如动力堆的局部堆芯熔化和非反应堆设施的可比拟的事件。 一个或多个工作人员受到很可能发生早期死亡的过量照射。 |
1973年英国温茨凯尔后处理装置事故 1980年法国圣洛朗核电厂事故 1983年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临界装置事故 1993年俄罗斯托木斯克核事故 1999年日本东海村JCO临界事故 2006年比利时弗勒吕核事故 |
5级 |
具有厂外风险的事故 |
放射性物质向外释放(数量上,等效放射性超过1014-1015BqI-131)。这种释放可能导致需要部分执行应急计划的防护措施,以降低健康影响的可能性。 核装置严重损坏,这可能涉及动力堆的堆芯大部分严重损坏,重大临界事故或者引起在核设施内大量放射性释放的重大火灾或爆炸事件。 |
1952年加拿大恰克河核事故 1957年英国温思乔火灾(温茨凯尔反应堆事故) 1979年美国三哩岛核电站事故 1987巴西戈亚尼亚医疗辐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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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级 |
重大事故 |
放射性物质向外释放(数量上,等效放射性超过1015-1016BqI-131)。这种释放可能导致需要全面执行地方应急计划的防护措施,以限制严重的健康影响。 |
1957年苏联基斯迪姆后处理装置(现属俄罗斯)事故(克什特姆核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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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 |
特大事故 |
大型核装置(如动力堆堆芯)的大部分放射性物质向外释放,典型的应包括长寿命和短寿命的放射性裂变产物的混合物(数量上,等效放射性超过1016BqI-131)。这种释放可能有急性健康影响;在大范围地区(可能涉及一个以上国家)有慢性健康影响;有长期的环境后果。 |
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现属乌克兰)事故 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 |
3、使用范围
核电厂以及与民用核工业相关的所有设施,放射性材料运输以及与放射性材料(或辐射)有关的任何事件。它不对工业事故或其他与核(或放射性)作业无关的事件进行分级,这些与核无关的事件被定为“分级表以外”的事件。例如:汽轮机主轴振动,发电机定子绕组短路等只影响汽机和发电机可用性的故障,尽管是可能引起停机的事故,但因为不涉及核安全,仍被归类为“分级表以外事件”。同样,核设施发生的火灾事故,只要不涉及核安全,也被归类为“分级表以外的事件”。
4、分级的总说明
国际核事件分级
分级表将核事件分为7级:较高的级别(4~7级)被定为“事故”;较低的级别(1~3级)为“事件”。不具有安全意义的事件被归类为零级,定为“偏离”。与安全无关的事件被定为“分级表以外”。
0级——偏离(或一般事件),不会对核电站的核安全造成影响。
1级——异常,核动力厂运行偏离规定的功能范围。这一级别对外部没有任何影响,仅为内部操作违反安全准则,或出现可能涉及安全运行的微小问题。2010年10月23日大亚湾核电站在大修检查时发现辅助冷却系统管道裂纹(11月16日管道更换完毕),最终评估为这一级事件。
2级——事件,核动力厂运行中发生具有潜在安全后果的事件。对外部没有影响,但是内部可能有核物质污染扩散,或者直接过量辐射了员工或者操作严重违反安全规则。世界上大部分内部轻微核泄漏事件都被归入这一级。
3级——重大事件,核动力厂的纵深防御措施受到伤害。厂内严重污染,工作人员受到过度的辐射。向厂外环境释放极少量放射性物质,公众受到的照射远低于规定限值。很小的内部事件,外部放射剂量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或者严重的内部核污染影响至少1个工作人员。这一级别事件包括1989年西班牙Vandellos核事件,当时核电站发生大火造成控制失灵,但最终反应堆被成功控制并停机。
4级——没有明显厂外风险的事故(主要在核设施内的事故),核动力厂反应堆堆芯部分损坏,对工作人员具有严重的健康影响。向厂外环境释放少量放射性物质,但明显高于正常标准的核物质被散发到工厂外,公众受到规定限值量级的照射。
5级——具有厂外风险的事故,核动力厂反应堆堆芯严重损坏。向厂外环境有限度地释放放射性物质,需要部分地实施当地应急计划。目前共计有4起核事故被评为此级别,其中包括1979年美国三里岛核事故。其余三起分别发生在加拿大,英国和巴西。
6级——重大事故(或严重事故),核动力厂向厂外明显的释放放射性物质,需要全面地实施当地应急计划。一部分核污染泄漏到工厂外,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来挽救各种损失
7级——特大事故(或极严重事故),核动力厂向厂外大量释放放射性物质,产生广泛的健康和环境影响,这一级别历史上仅有两例,为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2011年日本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
5、具体使用
分级评定
第一步:检查事件是否是与放射性材料或辐射有关的事件,以及放射性材料运输中发生的事件。如果是工业事故或其他与核或放射作业无关的事件,则被定为“分级表以外”的事件。
第二步:对于与放射性材料或辐射有关的事件,以及放射性材料运输中发生的事件,需要分别考虑厂外影响、厂内影响和纵深防御三方面对事件加以定级。
第三步:选取三者中定级最高者。参与评定程序的人员都是核工业界的资深专家。
使用时机
国际原子能机构要求各成员国在发生2级及以上的核事件以及引起新闻媒介和公众关注的核事件时,迅速定级并在24小时内通知国际原子能机构。
分级表为事件发生后即刻使用而设计,不过,在有些情况下需要较长的时间对事件后果进行了解和定级。在这些少见的情况下,可先临时定级,待日后确认。事件还可能因为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而需要重新定级。
其他
尽管分级表适用于所有装置,但实际上不可能适用于某些类型的设施发生的涉及有相当数量的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的事件。对于这些设施,分级表的*别将不适用。这些设施包括研究堆、未辐照核燃料处理设施和废物储存场所。
分级表并不替代国家和国际上为事件技术分析和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所采用的准则。它也不构成每个国家现有的处理放射学事故的正式应急安排的一部分。
鉴于经常能从重要性相对较小的事件中获得重要的经验,分级表不宜作为选择运行经验反馈事件的基础。
最后,分级表也不宜用来比较各国之间实际的安全状况。每个国家在向公众报告较小事件方面都有不同的安排,而且很难保证在国际上对0级和1级之间界限上事件分级有一致的精确性。分级表上2级及以上的事件的信息一般是可以得到的,但从统计学上看这些事件的数目很小,并且每年都有变化,很难提供有意义的国际比较
6、国际核事故
4级事故——厂外无显著风险
国际核事件分级
1955年-1979年英国温茨凯尔共发生5起4级放射性物质泄露事故。其中,有2起是从核电站的一个建筑向另一个建筑转移的过程中泄露的;有2起是从核电站的建筑堆(stack)泄露的;有1起是由核电站一个建筑的容器中,由于放热反应而泄露的。这些事故虽不是同一时段发生,但一般都概括统称为该核电站的1起4级事故;
1961年1月,美军的一个实验型反应堆发生蒸汽爆炸并熔毁,造成3名操作员死亡。这是美国境内发生的唯一一起致死(fatal)核事故。事故泄露的放射性碘元素主要散布在爱达荷州的沙漠中,因此危害不大。事故的原因是用于吸收中子的控制棒存在设计缺陷,在启动核电站时,突然拔出控制棒导致功率骤增。后来的设计吸取的事故的经验,被称为“卡棒准则”("onestuckrod"criterion);
1969年10月,法国圣洛朗核电站的一个气冷堆中,有50kg的铀燃料熔化。1980年3月,该电站的反应堆由于石墨退火(annealing)导致反应堆部分熔化,但没有造成放射性物质泄露,这是以核电为主要发电方式的法国到目前为止最严重的一起事故;
1983年9月,阿根廷布宜诺斯艾丽丝的RA-2反应堆重新布置燃料棒时发生临界事故,造成1死2伤;
1977年2月,前捷克斯洛伐克的Bohunice核电站中,由于设计缺陷,以及工人没有移除新燃料棒上的防潮包装,导致冷却异常,反应堆过热,冷却回路损坏。拆除设备和去污工作要到2033年才能结束;
1999年9月,日本茨城县那珂郡东海村JCO核燃料制备厂发生一起临界事故。有667人被受到不同程度的辐射(主要在3mSv到23mSv之间),3名受到严重辐射(3到17Sv之间)的工作人员有2人死亡。事故的原因是工人往一个并非用于容纳硝酸铀酰溶液的容器中加入了过多的铀,超过临界质量后,引发了临界反应。溶液中的水作为中子减速剂,助长了反应的发生。1天后工人排干了水,并加入了硼酸,停止了临界反应。事故的原因被定性为“人为失误和严重违反安全章程”。
5级事故——具有厂外风险
1957年10月,英国温茨凯尔1号反应堆发生火灾,释放了大量放射性元素,随后周边500平方公里地区1个月内出产的牛奶被销毁。此次事件中,参与清理工作的人员受到的辐射剂量最大,但2000年的一项研究指出没有发现其长期健康受到了损害。事故的原因是人员误操作导致150根工艺管熔化,反应堆石墨起火,持续了3天;
1979年3月,美国三哩岛核电站2号机组发生严重的失水事故,堆芯部分熔化,放射性物质释放到了安全壳中。由于安全壳良好的发挥了功能,事故并没有造成太严重的辐射,周围80km的200万居民中,平均每人增加的剂量还不如带一年夜光表或看一年彩电的。但美国国家核管会由于缺乏经验,错误地发出撤离警告,导致8万人惊慌撤离的混乱中,有3人被挤死。事故的原因是机械设备故障和人员连续误操作,同时也跟控制室指示器的界面设计缺陷有关。这次事故导致对主控制室、运行规程和人员培训进行了重大改进,对严重事故分析及应急对策高度重视,从而提高了核电站运行的安全性;
1952年12月,加拿大恰克河的一个反应堆由于机械故障和人员失误,导致功率骤增,发生氢气爆炸,堆芯损毁。监测结果表明事故没有造成放射性污染,也没有造成间接财产和人员伤害;
1987年9月,巴西戈亚尼亚某放疗机构将装有铯-137的放疗机废弃,但未将放射源取出,后被人偷走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废金属商将容器打开,使粉末状的放射性物质散落,由于其颜色鲜艳好看,使许多人将其装入衣袋、放在床或涂在身上。这次事故造成7个主要污染区和85间房屋受到污染,查出121人体内受到铯-137污染,4人死亡。
6级事故——重大事故
1957年9月,位于前苏联乌拉尔南部的克什特姆镇附近的放射性废物储物罐的冷却系统失灵,液体废物逐渐变干,剩下的硝酸铵和醋酸盐发生了剧烈爆炸,1米厚的混凝土顶盖被炸开,大量放射性物质外泄,波及面积达2万多平方千米。这次事故仅次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1周后约1万名群众被疏散,他们并不清楚疏散原因。直到1990年前苏联*才将此次事故的文件解密。
7级事故——特大事故
1986年4月,前苏联乌克兰境内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号机发生爆炸。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核事故。周边地区共有约3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遭受了严重污染。确诊为不同程度急性放射病者134人,有28人在数周内死亡,另有2人死于化学爆炸和烧伤,有14人在10年内死亡。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在研究和分析大量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除受照儿童可观察到甲状腺癌增加外,在切尔诺贝利13年后没有发现与电离辐射相关的主要公众健康影响。没有观察到与电离辐射可能有关的总的癌发生率或死亡率的增加;甚至在事故清理工作人员或儿童中,作为辐射照射最灵敏的指标之一的白血病也没有增高。在与电离辐射相关的其他的非肿瘤疾病(躯体的或神经性的)方面,没有增加的科学证据;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发生毁灭性的9.0级地震和海啸,地震引起的断电以及大规模损毁了核反应堆机组与电力网的连接,只能倚赖紧急柴油发电机驱动电子系统与冷却系统。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共有六个沸水反应堆机组。大地震发生时,为了准备定期检查,4、5、6号机正处于停机状态。当侦测到地震时,1、2、3号机组亦立刻进入自动停机程序。但是大海啸淹没了紧急发电机室,损毁了紧急柴油发电机,令冷却系统停止运作,反应堆开始过热。同时,地震与海啸造成的损毁也阻碍了外来的救援。在之后的几个小时到几天内,1、2、3号反应堆经历了堆芯熔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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