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Ruralcommercialbank)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1、概述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三农”的概念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农业比重很低,有些只占5%以下,作为信用社服务对象的农民,虽然身份没有变化,但大都已不再从事以传统种养耕作为主的农业生产和劳动,对支农服务的要求较少,信用社实际也已经实行商业化经营。对这些地区的信用社,可以实行股份制改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股份合作制这种产权制度,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合作制,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制,而是合作制与股份制的有机结合。合作制的特点是“社员入股、一人一票、服务社员”,适合于分散、弱小的个体劳动者的经济互助,是一种劳动的联合;股份制的特点是“大股控权、一股一票、商业经营”,适合于市场经济发达、商业化程度高的地区,是一种资本的联合。与农村商业银行不同,农村合作银行是在遵循合作制原则基础上,吸收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而构建的一种新的银行组织形式,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这种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三农”服务功能和商业功能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对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比较明显的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来说,是一次新的、大胆的尝试。
中国首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于2001年11月28日在江苏省的张家港、常熟、江阴组建完成。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一大突破。
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对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负责”,改革的重点是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带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二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
2、机构模式
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和信用社经营情况,分别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及完善合作制。
国家适当扶持,地方自行管理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地方金融机构,除了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外,将管理权交给省级*,落实地方*的管理责任,友挥地方*的作用,帮助农村商业银行改善经营,发展业务。国家分别从资金、财政、税收和利率等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扶持,使农信社减轻了历史包袱,改善了财务状况,为转换经营机制和提高抗风险能力奠定了基础。
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四白”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贷款审批、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内控制度,减低不良贷款,压缩人员,减少成本开支,努力提高经营效益,防范和控制新的经营风险的发生。
面向“三农”,增强服务功能
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初衷,就是要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增强和完善金融服务功能。立足本辖区,重点面向“三农”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充分发挥在农村的机构网点优势,更好地为农业经济服务,充分体现本类机构的服务特色。
3、运营机制
经营机制不是一个单一范畴,而是涵盖丰富的内容,是一系列经营管理规程、制度、办法以及执行力的总称。比如在组织体系、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务核算、风险监测、内部控制,以及规章制度执行力等方面,经营机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涉及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内部和外部、激励与约束、制度和文化诸多因素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经营机制,既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直接组成部分,又问接影响核心竞争力的其他要素,是一家商业银行永藻活力、不败于市场的内在动力。
经营理念和经营方针
首先,农村商业银行在制定经营理念和方针时,要引入市场化管理方式和手段,通过职能界定、分级授权和规范管理,建立“一级法人、统一管理、授权经营”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架构,引入严格的授信授权机制、信贷责任机制、项吕库储备机制、成本效益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以适应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组织体系。
其次,在坚持原有农信社利率优惠、农户联保等支农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新机制和新模式。
再次,针对农村商业银行管理粗放、管而不理和漏洞较多的问题,推行以精细化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创新。理清管理流程,实施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管理;明确职责,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制度、制定手册,建立长效机制。
发展战略
创新是农村商业银行实现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农村商业银行转换经营机制的需要,是农村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农村商业银行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创新不是目的,而是过程和手段。因此,创新要体现价值。一是创新必须服务于正确的改革和发展目标,就农村商业银行而言,必须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个人的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发展战略,努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二是创新必须符合商业银行发展规律,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内控优先、健康发展的原则。三是创新必须体现先进性,创新之所以能在一段时间内创造垄断性的利润,原因就在于其超前性。四是创新必须符合实际,体现农村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只有符合农村离业银行实际的创新,才是有真正价值的创新,才具有生命力。
市场定位
遵循商业银行发展规律,结合农村商业银行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坚持“立足城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市场定位。
农村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农村中竞争性强的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更多关注和支持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有效需求,提高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支持外贸和新兴产业中的农村商业企业。将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有机结合起来,把准市场定位。
1、是加强对市场环境变化的研究,从市场变化中捕捉创新的机会。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创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服务、一些发达地区的城乡“结合部”消费者理财的需求、农村经济中个体户、中小企业对金融创新产品的“饥渴”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是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中小企业是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客户群和业务增长点,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农村商业银行在高端客户领域的竞争力严重不足,而且能力上也无法适应对大企业、大客户的管理要求。因此,中小企业就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当前,创新的重点是,围绕银监会提出的“六个机制”建设,重点推进产品创新、业务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技术创新等,解决开展中小企业业务产品匮乏、成本高、效率低、风险控制水平弱和员工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2、是加强对金融环境的研究,研究金融市场和竞争对手。全力以赴推进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改革现有的零售银行管理模式按集中作业和专业化操作要求,对营销推进体系、风险管理和售后服务模式进行改造,达到以客户为中心、提高效率、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创新业务经营模式,按照零售银行业务定位,创新服务方式,拓宽营销渠道,增加服务内容;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尽快填平补齐产品和服务品种,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服务“三农”和自身条件,进行“原创型”的产品开发;因是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整合现有产品,大力推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3、是加强对监管环境的研究,包括内控标准、风险评级、市场准人标准等各类指引和规章制度,了解商业银行的先进标准和基本要求,了解自身存在的差距,提高创新的有效性。因是加强对自身优劣势的研究,扬长避短,明确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大力推进中间业务创新。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是摆脱过于依赖存贷利差,减轻资本压力的根本出路,但也是农村商业银行的弱中之弱。发展中间业务,依靠传统的服务方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拓宽视野、扩大合作,把商业银行打造成一个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金融平台,而不是仅局限于银行自身的服务功能。
对此,一是要努力提高客户资源的占有数量,建立客户基础;二是要努力完善自身的银行服务功能,建立合作基础;三是要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和功能,增加服务项目和品种,建立赢利基础;四是要改革考核方式,建立激励机制。
4、风险与隐患
风险隐患原因分析
1、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大
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为“三农”,而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每一次大的自然灾害都造成大批借款户因农业生产遭受破坏而难以按期归还贷款,由此造成大量的信贷资金沉淀。
2、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
目前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管理尚处于粗放经营的管理层次,缺乏一套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贷款决策、约束机制。且信贷管理手段落后,跟不上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只注重贷款的调查和审查,疏忽贷后跟踪检查。
3、行政干预依然存在
一些地方党政领导由于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为了在任期内政绩显著,大搞短期行为,盲目地搞一些市场风险大的发展项目和超过承受能力的基本建设,强令银行发放贷款,不可避免地存在那种“*点菜、银行买单”的现象。
4、不良贷款清收乏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存款总额逐年增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而部分信贷员风险意识淡薄,存在着只收取贷款利息,本金不收也可的思想,不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清收老欠贷款。更为严重的是有的银行为完成收息任务,采取纸上作业的方式,以贷收息,致使借款户借款余额逐年累增,潜在风险逐年加大。
风险隐患
1、单户大额贷款清收难度大
由于部分乡镇企业由于规模过大、转制未彻底、产权不明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这部分乡镇企业贷款清收、压缩难度较大,收效甚微。近几年的园区热,导致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新增了一部分单户大额贷款,大部分入园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且盲目追求扩张规模,流动资金贷款往往被固定资产所占用。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国际国内市场价格的变化、企业经营者素质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单户大额贷款的风险隐患。因此,单户大额贷款是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源。
2、行业风险加剧
部分乡镇由于种种原因产业结构单一,乡镇区域内行业较为集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受区域的限制,导致在发放贷款时大部分信贷资金集中在某一个行业及相关产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日趋成熟,市场行情千变万化,在一定区域内把信贷资金集中投入单一的行业,如果该行业发生重大变化,必将引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一轮的信贷风险,行业风险的特点具有政策性、突发性、全面性,行业风险的主要风险源是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风险,一旦形成风险短时间内是难于化解的。
3、抵押物贬值
从抵押贷款的现状看,大部分抵押物都是以房地产为主,少部份用企业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但由于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过热,价格的泡沫因素较大,中介机构评估的价值偏高,大部分信贷人员是按评估价的7O%计算发放贷款,一旦房地产市场回落,房产贬值必将带来变现价值的贬值风险隐患。机器设备等动产作抵押的其贬值速度将更快,对贷款人缺乏有效的措施对抵押物进行监管,有的借款人甚至擅自将抵押物变卖处置,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支付他债务,导致贷款人无资产可处置。
4、保证人贷款保证留于形式
部分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对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审查不严,对保证人为他人担保的借款额度未加控制,造成部分保证人保证的借款额度超出其自身的承受能力。部分乡镇存在循环担保的现象,一旦其中一个借款人出现风险,由于担保人同时也是借款人,担保人的借款又由其他人担保,在诉讼过程中必将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引起连锁反应。
5、信贷人员人为风险
由于个别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贷款前调查不认真,贷款中审查不严格,贷款后跟踪检查不及时,导致贷款准入把关不严、贷款退出不及时、贷款失去诉讼时效;对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及抵押物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查不严,导致保证或抵押无效等现象的发生,违规操作带来风险隐患。
6、公务员职业道德风险
当前部分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人员错误认为公务员借款总是安全的,近几年来对公务员贷款来者不拒,有增无减,且借款金额越来越大,在贷款操作过程中对借款人的道德品行、借款用途、家庭状况不甚了解,一旦该借款人违规、违纪、违法,贷款就因此而形成风险。公务员借款除了公务员本身的职业道德风险外还有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据本人了解目前大部分公务员贷款的真实用途是用于投资性质的,因此其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贷款的风险度。
7、关系贷款仍然存在
部分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人员因个人关系、支行或信用社领导层关系、合行或联社管理层关系、*部门领导关系等工作关系、业务关系、党政关系、管理关系、人情关系所发放的贷款虽说大部分款项在发放时也是符合贷款条件的,但是由于某种关系的存在,信贷人员在贷款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往往贷款前调查不深入、贷款中审查不严格、贷款后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未能实时发现,在处置风险时难度较大,有时还会遇到阻力和压力。
风险防范
切实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坚持稳健审慎经营是前提,构筑以人为本*是保证,明确业务市场定位是方向,调整信贷资产结构是手段,增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实力,努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1、确定支农信贷投放重点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全面加快贷款投放步伐,树立抢占优质客户意识,通过拓宽支农领域,在支农深度与广度上做好文章,除对常规农业保证支持外,对农民的生产、建房、消费等其他合理资金需求也全力予以支持,使农民群众存在的贷款难问题得到根本缓解。农村商业银行在资金的投入上由发放千家万户零星生产费用贷款转变为发放专业能手大额集中贷款;由重点发放第一产业贷款转变为发放一、二、三产业并重贷款;由发放生产生活资金贷款转变为发放生产生活相关的基础设施贷款;由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转变为发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及大额贷款。
2、支持区域内主导产业
农村商业银行为更好地促进三农发展,既要突出支持重点,又要扩大贷款面。农村的种养殖大户,个私工商户、农业龙头企业历来都是农村商业银行的支持重点,农村商业银行在支持重点户发展的同时,扩大贷款受益层面,逐步考虑弱势群体的信贷需求,让绝大部分农民都能得到信贷支持,达到共同富裕。农村商业银行不仅要在支持生产和农民致富上做文章,也不能忘记,贫困农民的生活困难,要开办好下岗再就业贷款,发放好青年创业贷款,帮助他们增强造血功能;发放好劳动外出和旧房改造贷款,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困难,通过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让贫困农民子弟能上大学,促进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的改观。把支持粮食生产作为发展三农重点,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工业化的重要途径,支持农业向产前、产后延伸,从信贷小农模式中解脱出来,树立大农业观念,适当集中资金实行风险可控的授信制度。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产品增值增效高的农产品基地的发展,推动区域农业形成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营。
3、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农村商业银行要切实转变经营观念,认真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措施、办法,创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管理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中小企业力度,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作为拓展的重要途径,作为农村商业银行新的信贷增长点。采取最高额抵押方式进行授信,简化办贷手续,以便中小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
4、开展农村社区银行的金融服务
根据社区个体经营户和市民客户的金融服务要求开办好社区个体经营户信贷服务,社区市民生活消费信贷服务、国家公务员信贷服务项目。从*创新的层面构建我市社区银行信贷服务体系,从根本性地解决社区个体经营户、市民融资问题,推动社区金融增长方式良性转变的新增长点,从而满足不同社会层面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联动效应。
5、开展业务创新,完善金融品种
通过提升服务层次,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要。可以通过在城区内设立信贷服务中心,中心设立中小企业部、个体民营部、零售业务部,开发多种信誉产品,满足不同社会层面的金融服务需求,打造出零售银行的品牌。还可以变城区多个支行分理处各自为阵为集中信贷营销模式,方便客户办理信贷手续。通过合理整合城区人力资源配置,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让利于客户,全面打造成为农民的银行、社区的银行、中小企业的银行和零售银行品牌。
6、规范授信业务程序和信贷操作规程
农村商业银行要健全审贷分离制约机制,做到职责分明、相互制约、协调发展,实行*科学的授信决策。前做好贷款户的科学评估,信贷人员要深入贷款户,取得与贷款有关的详实资料,科学评估、预测贷款风险度,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真实的调查材料;贷时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事,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贷后实行跟踪检查,建立贷款检查登记簿,记录贷款使用、运转情况,一旦贷款出现风险,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7、严格贷款担保手续,清收不良贷款
为避免信贷资金被长期不合理占用,农村商业银行对新发放的贷款要全面推行保证、抵押、质押贷款,尽可能减少发放信用贷款,对原有的不良贷款,要逐步补办担保手续。在方式上,应优先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对保证贷款要严格审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防止因保证人多头担保或无力担保等造成担而不保的现象。坚决执行贷款谁发放、谁收回的制度,联社要在划分责任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清收不良贷款的任务,与职工个人劳动报酬挂钩,实行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在清收过程中,针对不良贷款的风险程度,制定不同的清收计划,采取岗位清收、责任清收、委托清收、依法清收等方式打好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
近几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论是从宏观战略层面还是从实际操作层面,均在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信贷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和工作实践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单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还未真正形成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工具,各机构执行力和员工从业能力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任重道远。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只有强化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把贷款的安全性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生命线来抓;只有把贷款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制度落实到位,才能促使信贷人员依法合规办理每一笔贷款业务;只有把贷款“三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化解风险,把风险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只有始终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才能确保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5、各地农村银行
北京(1家)
北京农商银行
上海(1家)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重庆(1家)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天津(2家)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原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21家)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
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阳东农村商业银行
河源农村商业银行
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新会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
清远农村商业银行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
中山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高要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28家)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竹山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秭归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松滋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竹溪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宣恩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
荆门东宝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大悟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武穴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
三峡农村商业银行(原宜昌夷陵农村合作银行)
随州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
十堰农村商业银行
黄石农村商业银行(原黄石滨江农村合作银行)
湖北谷城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
咸宁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崇阳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恩施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阳新农村商业银行(筹)
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筹)
湖北巴东农村商业银行(筹)
吉林(6家)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
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
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42家)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原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
泰州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
宿迁民丰农村商业银行
南通农村商业银行
常州武进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原江苏丹阳农村合作银行)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邳州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东方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
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灵璧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36家)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原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
淮北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颍东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
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原铜陵皖江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太湖农村商业银行
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巢湖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
铜陵农村商业银行(原铜陵农村合作银行)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石台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旌德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颍泉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休宁农村商业银行
亳州蒙城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颍淮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蒙城农村商业银行(筹)
六安农村商业银行(筹)
内蒙古(8家)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
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
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
内蒙古乌拉特农村商业银行
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
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
内蒙古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
赤峰松山农村商业银行
宁夏(4家)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
中卫农村商业银行
吴忠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14家)
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
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渑池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罗山农村商业银行
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新县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吉利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固始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汝州农村商业银行
安阳农村商业银行(筹)
湖南(21家)
长沙先导农村商业银行(原长沙岳麓农村合作银行)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雨花农村商业银行
永州潇湘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宜章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
常德武陵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桂东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宝庆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望城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芷江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
湘潭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双牌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华容农村商业银行
湖南耒阳农村商业银行
张家界农村商业银行
怀化农村商业银行(筹)
益阳农村商业银行(筹)
山东(26家)
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山
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台儿庄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济阳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
聊城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
四川(8家)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
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
乐山三江农村商业银行
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
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
四川筠连农村商业银行
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
福建(7家)
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
南平农村商业银行
漳州农村商业银行
莆田农村商业银行
福清农村商业银行
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
浙江(11家)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原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原绍兴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
舟山定海海洋农村商业银行(原定海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
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原龙湾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原鹿城农村合银行)
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原永嘉农村合作银行)
黑龙江(3家)
黑龙江东宁农村商业银行
黑龙江友谊农村商业银行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
广西(5家)
广西资源农村商业银行
广西田东农村商业银行
广西融安农村商业银行
广西龙胜农村商业银行
广西灌阳农村商业银行(原广西灌阳农村合作银行)
河北(5家)
沧州融信农村商业银行
邢台农村商业银行
邢台清河农村商业银行
河北文安农村商业银行
唐山农村商业银行
辽宁(4家)
葫芦岛连山农村商业银行
沈阳农村商业银行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
鞍山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17家)
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
大同北都农村商业银行
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寿阳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侯马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长治黎都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长子农村商业银行
海南(1家)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
江西(11家)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
江西洪都农村商业银行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
九江农村商业银行
江西共青农村商业银行
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
抚州农村商业银行
青海(4家)
西宁农村商业银行
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
玉树农村商业银行
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13家)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湄潭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
安顺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铜仁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独山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
贵州安龙农村商业银行
陕西(7家)
陕西榆阳农村商业银行
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
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
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
陕西镇安农村商业银行(原陕西镇安农村合作银行)
陕西米脂农村商业银行
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
甘肃(3家)
酒泉农村商业银行
甘肃灵台农村商业银行
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
*(1家)
天山农村商业银行
(以上截止时间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