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太增
符太增,男,汉族,1956年9月生,辽宁黑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财政学专业毕业。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现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
姓名:符太增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籍贯:辽宁黑山
出生日期:1956年9月
毕业院校:东北财经大学
学历:/学位:在职研究生/博士
参加工作时间:1976年7月
入党时间:1986年3月
1、人物简介
符太增,男,汉族,1956年9月生,辽宁黑山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财政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2、主要经历
符太增
1976.07-1978.10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老河土公社知青
1978.10-1982.08辽宁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学生
1982.08-1984.08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1984.08-1989.0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主任科员
1989.03-1989.1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税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1989.11-1991.07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91.07-1994.0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1994.01-1996.06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预算处处长
1996.06-2001.09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1997.09-1998.01在*党校进修部进修二班学习;1995.11-1997.11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财政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2001.09-2005.0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5.01-2006.09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书记(2003.09-2006.07在东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攻读经济学博士)
2006.09-2006.1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6.12-2012.0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兼)
2012.02-2015.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兼)
2015.01-2016.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
2016.11—2017.01,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
2017.01—,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
3、任命信息
2016年12月6日至8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率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督查组到我市开展督查,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符太增随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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