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建校32年,深圳大学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已经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大学。现有*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示范教学实验中心14个。有省级重点学科15个。具有博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3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主持专业在湘招生5人,仅限艺术类文。
三、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办法:
除广东省的考生外,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设考点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无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现场确认、考试时间与地点(或按考生当地省招办公布的执行):
注:(1)须在我校指定的地点报考,跨省市报考无效;(2)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四、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
播音与主持艺术:(初试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初试:(1)自我介绍,(2)自备稿件;复试:(1)即兴评述,(2)才艺展示。
五、录取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xx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请于4月底左右在本网站自行打印,不再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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