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大集团")前身系合肥市百货大楼,成立于1959年,1993年改制为股份公司,1996年"合肥百货"A股在深交所上市,是安徽省首家商业零售上市公司。上市以来,百大集团紧跟市场经济发展步伐,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规模拓展,提升质量效益,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公司大力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从一家单体百货店,发展成为安徽省规模最大的现代综合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目前公司拥有24家百货购物中心连锁、近150家合家福超市连锁、24家百大电器连锁、2个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及分销代理等近200家经营网点,连锁及批发分销机构遍布安徽14个市。2016年,百大集团实现销售规模417亿元,同比上升6.13%,社会贡献额近20亿元,在册职工8300人,在百大业务范围内就业的销售、保安、保洁、加工配送等各类人员近5万人。
公司名称: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地点:安徽合肥
成立时间:1959年8月25日
公司性质:股份制有限公司
官网:http://www.hfbh.com.cn/
1、集团简介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百大集团实现销售规模417亿元,同比上升6.13%,社会贡献额近20亿元,在册职工8300人,在百大业务范围内就业的销售、保安、保洁、加工配送等各类人员近5万人。企业位居安徽企业五十强第9位,合肥企业五十强第3位,连续10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之列。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功勋企业、"全国商业服务业十佳企业"、"全国和谐商业企业"及安徽省第三届*质量奖、合肥市*质量奖、合肥市最具品牌价值影响力等众多省市荣誉称号。
2、公司架构
公司架构
3、公司历程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2日经过10个月的升级改造、品类优化,百大集团倾力打造的时尚型一站式主题社区购物中心——百大购物中心马鞍山路店盛大开业。
※2014年5月1日百大集团投资建设的百大滨湖购物中心正式开工建设,将打造合肥百大集团在皖旗舰店项目,营造滨湖新区新商圈。
※2014年1月18日百大集团精心打造的首家县级大型商贸综合体——合肥百大集团肥西购物中心盛大开业。
※2014年1月16日百大集团在肥第九家百货店——合肥百大集团滨湖购物中心盛大开业。
※2013年10月28日合肥百大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水果交易中心正式营业,标志着位于南一环路的周谷堆水果市场实现整体搬迁。
※2013年9月30日百大集团在蚌埠市的第四家百货店——蚌埠百大禹会购物中心盛大开业。
※2013年9月06日百大集团荣获第二届合肥市*质量奖。
※2013年8月23日百大集团与宝洁公司签署了13/14财年联合生意计划,该计划的签署标志着百大集团和宝洁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3年8月10日百大集团六安百大商业广场项目签约入驻六安恒生阳光城。
※2013年4月合肥百大集团被**宣传部、*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喜获“全国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1月31日百大集团倾力打造的珠城时尚新中心——蚌埠百大购物中心宝龙店盛大开业。
※2012年9月28日百大集团旗下单体规模最大的购物中心---百大港汇购物中心开业
※2012年9月27日百大集团与宁波杉杉股份公司成功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正式确定双方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012年4月25日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中心一期蔬菜市场率先启动交易,宣告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中心正式对外营业。
※2012年4月19日百大集团第四期MBA班开学典礼在梅山饭店隆重举行。自2005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与百大集团校企合作办学已成功开办了三期MBA。
※2011年12月20日*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合肥百大集团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11月24日百大集团网上商城——百大易商城成功上线,标志着百大集团在电子商务领域迈出了新的步伐。
※2011年7月26日百大集团与宝洁公司深入探讨战略合作愿景与发展目标,并签署了联合生意计划。标志着百大集团和宝洁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1年6月19日百大集团在全省范围率先推出了百大“一站通”异地同步退换货服务,实现了百大集团异地同步退换。
※2011年5月百大集团顺利实施再融资,以定向增发方式募集资金7个亿,并相继完成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自筹资金置换工作,周谷堆公司增资扩股以及合家福、乐普生公司股权收购工作,圆满地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工作。
※2011年3月17日港汇广场招商推介会在天鹅湖国际大酒店盛大举行,合肥百大集团正式签约港汇广场。
※2011年3月10日百大集团“经理(店长)研修班”全面启动。
※2010年10月29日宿州百大王古堆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奠基仪式在宿州市经济开发区外环路与拂晓南路交口东南侧项目所在地隆重举行。
※2010年9月30日合肥百大集团第十五家百货门店巢湖百大在巢湖市人民路开业纳客。
※2001年9月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2010年8月25日合肥百大集团发布安徽首份企业公民建设白皮书
※2010年6月10日至11日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职工运动会于在合肥市体育场隆重举行
※2010年5月28日合肥百大集团肥西百大购物中心暨沃顿花园项目在肥西县上派镇淮河路与巢湖路交叉口项目所在地举行
※2010年5月20日中国合肥农产品国际物流园(百大周谷堆大兴项目)奠基开工仪式在合肥瑶海区遂溪路北侧项目所在地隆重举行
※2010年5月15日百大集团援建芜湖“百大盲童小学”
※2010年4月17日“振兴巢湖,携手与共——巢湖人民路商业街商业旗舰进驻签约仪式”在巢湖市国际饭店会议大厅隆重举行
※2010年1月29日合肥百大集团客户年会在市政务中心大礼堂召开
※2009年11月28日蚌埠百大购物中心盛装开业
※2008年12月28日百大集团合家福颖上路购物广场开业
※2008年12月26日百大集团鼓楼高新商厦盛大开业
※2008年10月12日百大集团六安百大隆重开业
※2008年9月26日百大集团淮南百大购物中心华彩开业
※2008年1月30日百大集团收购乐普生股权
※2007年7月16日百大集团“双百工程”全面启动
※2006年9月26日百大集团现代物流园奠基仪式
※2006年6月18日拓基城市广场的开盘
※2006年6月1日拓基香格里拉花园小学竣工移交仪式隆重举行
※2006年4月8日安徽百大电器花园街店开业
※2006年1月21日安徽百大CBD购物中心开业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10日合百集团黄山百大商厦有限公司开业
※2005年8月28日亳州百大购物广场开业
※2005年7月30日安徽百大运动休闲广场开业
※2004年9月六安金商都、舒城金商都正式加盟合肥百大集团。
※2004年7月28日第一家百大电器专营大卖场在合肥香格里拉广场开业。
※2003年11月21日公司与蚌埠商贸控股公司签署蚌埠百货大楼整体转让协议,蚌埠百货大楼纳入合肥百大百货连锁经营体系。
※2003年10月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改扩建五期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第九批国债项目支持。
※2003年9月拓基房地产公司的第一个社区房产项目——合肥新站区香格里拉花园开盘取得成功。
※2003年8月1日成功切换新的ERP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动大百货连锁工程。
※2003年5月收购原铜陵市百货商场,组建铜陵合百商厦,迈出了百货连锁异地拓展的第一步。同年12月20日,铜陵合百商厦开业。
※2003年3月公司建设的合肥市“三绿工程”综合试点城市物流配送技改项目获得第八批国债项目资金支持。
※2002年12月由公司自建自营硬件规模华东一流的合家福购物广场马鞍山路店开业。
※2002年9月收购全国同行排名第八位的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
※2002年4月投资成立合肥合鑫商贸公司。
※2000年10月投资成立合肥拓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商业与地产互动式发展。
※2000年9月20日合肥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公司的第一家门店沿河路店开业,标志着公司在调整经营战略,扩展零售业态上迈出了第一步。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推出以“劳模服务品牌”为核心的“创服务品牌工程”。
※1998年吸纳盘活四方商厦和商业大厦两块国有资产。四方商厦与鼓楼商厦联通经营,形成全省单体经营面积最大的百货商场;商业大厦改制后接收百大品牌隔和管理输入,重新焕发生机。
※1998年在多次改扩建的基础上,投资2000万元对百货大楼进行改造,增设自动观光扶梯和*空调。
※1997年7月创办企业报《合肥百货》报。
※1996年12月28日投资建设鼓楼商厦对外营业。
※1996年8月12日“合肥百货”在深交所上市,打开了通向资本市场的大门。
※1992——1996年间每年销售额以一个亿,利税以1000万元的速度递增,销售额突破5亿大观。
※1962——1995年间先后在行业内率先进行了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改利税、经营责任制、工效挂钩、经营承包。劳动合同制等一系列改革,企业管理和效益水平不断提高。
※1995年3月12日举办第一届“争创一流企业、争当服务明星”劳动竞赛活动,“双争”活动一直坚持开展并在集团内推广,成为公司服务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3年成立全省第一家商业股份制公司。
※1991年销售额和利税首次进入全国零售业百强。
※1985年安徽省商业第一家建立微机管理系统。
※1959年8月25日合肥百货大楼开业,两层营业楼,营业面积4500平方米。
4、高管人员
杨锐党委书记
刘浩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戴登安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董秘、总会计师龚俊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李承波董事、副总经理
张同祥董事、副总经理
裴文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余綯董事、副总经理
周福江副总经理
梁红副总经理
5、十大股东
截止时间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20140930 |
1.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2,651,189 |
22.140 |
流通A股 |
2.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3,670,763 |
14.580 |
流通A股 |
|
3.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
33,940,088 |
4.350 |
流通A股 |
|
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950,000 |
1.400 |
流通A股 |
|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44,707 |
1.280 |
流通A股 |
|
6.华安基金公司-交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6,750,000 |
0.870 |
流通A股 |
|
7.天津凯石兴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50,000 |
0.870 |
流通A股 |
|
8.王美花 |
6,073,800 |
0.780 |
流通A股 |
|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0.640 |
流通A股 |
|
10.沈洁华 |
4,155,316 |
0.530 |
流通A股 |
|
20140630 |
1.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2,651,189 |
22.140 |
流通A股 |
2.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5,070,763 |
9.630 |
流通A股 |
|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38,600,000 |
4.950 |
流通A股 |
|
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950,000 |
1.400 |
流通A股 |
|
5.华安基金公司-交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6,750,000 |
0.870 |
流通A股 |
|
6.天津凯石兴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50,000 |
0.870 |
流通A股 |
|
7.沈洁华 |
6,280,000 |
0.810 |
流通A股 |
|
8.刘春花 |
6,073,840 |
0.780 |
流通A股 |
|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920 |
0.770 |
流通A股 |
|
10.长安基金-光大银行-长安群英8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5,480,665 |
0.700 |
流通A股 |
|
20140331 |
1.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2,598,505 |
22.130 |
流通A股 |
2.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5,070,763 |
9.630 |
流通A股 |
|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38,600,000 |
4.950 |
流通A股 |
|
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5,013,113 |
1.930 |
流通A股 |
|
5.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13,878,676 |
1.780 |
流通A股 |
|
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950,000 |
1.400 |
流通A股 |
|
7.天津凯石兴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50,000 |
0.870 |
流通A股 |
|
8.华安基金公司-交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6,750,000 |
0.870 |
流通A股 |
|
9.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920 |
0.770 |
流通A股 |
|
10.沈洁华 |
5,280,000 |
0.680 |
流通A股 |
6、股东规章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为53家非流通股股东(29家存在企业改制、名称有误、未经年检、股份冻结等问题;24家未明确表示同意)垫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合肥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合肥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同意。
(2)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此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设定最低减持价格为每股5.33元(为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末每股净资产的150%)。期间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相应除权调整。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
2、除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之外,其它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
3、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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