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两会报告
2017内蒙古两会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坚强领导下,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年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总体平稳,主要是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预计全区生产总值1.9万亿元,增长7.3%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3亿元,增长6.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5%的较低水平。稳中有进,主要是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煤炭、火电、化工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下降1.6个百分点,新兴产业增速明显快于工业平均增速,服务业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专利申请量增长25%,新登记市场主体36.7万户,增长8.3%。稳中提质,主要是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3.4%,提高46.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高于经济增速。完成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国家要求。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区各族人民的心血和汗水,坚定了我们奋力前进的信心和决心。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贯彻*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通过控制新增产能、减量化生产等措施,退出330万吨煤炭、291万吨钢铁产能。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实施激活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商品房可售面积下降13.9%。优化信贷结构,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发行*置换债券,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债务成本均有所下降。在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打出“组合拳”,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80亿元。实施补短板9大类45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等薄弱领域得到加强。
(二)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长25.3%,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1%。白城至乌兰浩特快速铁路今年将全线通车。呼张客专内蒙古段全线铺轨,通辽、赤峰至京沈客专连接线开工建设,京新高速公路内蒙古段主线贯通,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建成,2200多个行政嘎查村通了硬化路。乌兰察布机场正式通航,实现了盟市支线机场全覆盖。锡盟至山东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主体工程完工,中天合创14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建成投产,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等12项重大水利工程全面推进,呼和浩特地铁、包头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项目加快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伊泰200万吨煤制油等一批重大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包头至银川、巴彦浩特至银川、锡林浩特至张家口快速铁路项目列入国家铁路“十三五”规划。创新投融资方式,设立9支总规模超过200亿元的投资基金,实施*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66个,吸引社会投资802亿元。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提高1.7个百分点。出台财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等政策措施,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停产、半停产企业由年初的814户减少到360户。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东部盟市加快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启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筹备工作,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主要农作物、牲畜良种率达到96%以上,有机食品产量占全国的1/3以上,超额完成了玉米种植结构调整任务。粮食生产克服严重旱灾影响,总产量连续4年保持在550亿斤以上,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36亿头只。大力发展云计算、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启动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稀土新材料产值增长27.9%,光伏发电量增长46.5%,轿车产量增长12.6%。煤电一体化比重达到90%,提高5个百分点。煤电铝一体化比重达到70%,提高10个百分点。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3%,冬季旅游、沙漠旅游上升势头明显。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1万亿元,增长17%;贷款余额1.9万亿元,增长12%,有力支持了经济发展。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95%,提高6.3个百分点,电子商务交易额成倍增长。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在稀土永磁电机、高铝煤炭资源利用、蒙药制剂研究等方面取得一批重要成果,设立了稀土综合利用、特种车辆制造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实现了*企业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新增众创空间试点70家,一批创客走上创业创新之路。
(四)以改革开放激发市场活力。在经济、社会和生态领域出台84项改革方案,开展了66项改革试点。*总书记嘱托我区先行先试的三项改革全面推进,81%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与俄蒙通关便利化等合作机制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布了*权力、责任等“八张清单”,自治区本级下放行政权力196项,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大幅缩减,非涉密项目实现在线审批,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17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国企国资改革步伐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等一批试点稳步推进。全面推行“营改增”,累计减税降费200亿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8.6万农牧民进城落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土地草原确权工作顺利推进。改革玉米收储制度,下达玉米生产者补贴86亿元。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完成企业划转和剥离办社会职能。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不断深化。
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制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中蒙俄经济走廊实施方案,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取得突破。全区口岸货运量7800万吨,增长18%。鄂尔多斯航空口岸通过国家验收,阿拉善盟乌力吉公路口岸获得批复。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过货量超过8万标箱。与北京市、广东省新一轮合作全面启动,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首届蒙商大会、内蒙古·香港重点合作项目推介会等重大活动。引进国内资金3600多亿元,增长8.8%。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营造林1511万亩,种草338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60万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提高了禁牧和草畜平衡补贴标准。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提高5.1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分别降低6.5%和4.5%。呼伦湖、乌梁素海等湖泊水质好转,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的1800多件环境信访事项全部办结,依法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主体。划定了基本草原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扩大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规模。制定生态保护补偿、领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全社会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增加民生领域投入,各级财政民生支出29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8%。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全社会投入扶贫资金400多亿元,预计21万以上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2个区贫旗县摘帽。“十个全覆盖”任务基本完成,农村牧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启动“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城镇新增就业26.8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257万人。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保财政补助、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普遍提高。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23.3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完成32.5万户,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加强平安内蒙古建设,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公共安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生产安全事故下降8.8%。
全面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前一年完成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34个旗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职业教育改革、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步伐加快,《民族教育条例》颁布施行。稳步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深化医药卫生*改革,自治区本级重点卫生项目和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婴幼儿和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两孩政策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和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加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红山文化遗址、辽上京遗址和阴山岩刻申遗工作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9.2%。出台全民阅读中长期规划,成功举办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取得明显成效,足球人口、场地、教练员和裁判员数量均大幅增加。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大力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方针政策,保持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人民防空、地震气象、档案史志、参事文史、外事侨务等工作得到加强,红十字、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0件,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169件,办复率100%。建立了*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国务院坚强领导、关怀支持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向全区各族人民,向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向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内蒙古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根本改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稳增长压力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工业投资和民间投资有所下降;产业转型任务艰巨,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人才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保障支撑能力不强;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有待提高,全方位开放格局尚未形成;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突出,一些旗县财政比较困难;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牧民收入增长放缓,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一些环境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隐患。尤其令人痛心的是,去年发生了赤峰“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些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行政效率不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尽心竭力做好*工作。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自治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守住发展、生态、民生底线,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大力促进“五化”协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适度扩大总需求,强化创新驱动、投资拉动和项目带动,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6%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这些预期目标,统筹考虑了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考虑了与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的衔接,也考虑了各方面的支撑条件,是立足需要和可能、经过综合权衡后确定的。这样的安排,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四个高于”的目标,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我们深知,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实现这些目标并不容易,必须做好应对困难的充分准备。也要看到,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为我们创造了难得发展机遇;内蒙古有良好的发展优势、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确定了清晰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催人奋进的发展目标和有力的发展举措,必将凝聚和激发广大*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以满足需求为最终目的,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途径,推动五大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
继续化解过剩产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退出不合规、不达标产能。严格控制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防止已经化解的产能死灰复燃。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完成55万吨钢铁、120万吨煤炭产能的退出任务,并做好其他行业的去产能工作。
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坚持分类指导,因城因地施策,对库存较多的地区,从严控制土地供应。把去库存与城镇化结合起来,完善农牧民进城购房支持政策。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2万户,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60%。积极解决商业地产库存问题。支持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扎实做好去杠杆工作。以降低企业负债为重点,支持企业市场化债转股,盘活存量资产,加大股权融资力度,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防范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加强*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
着力降低企业成本。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综合施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融资、人工、物流、用地、用能、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企业通过强化管理和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统筹谋划补短板。坚持既补发展短板也补制度短板,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深入实施补短板重点工程,努力在基础设施、脱贫攻坚、产业转型、科技教育、生态环境等领域取得突破。
(二)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坚决守住发展底线。
实施精准有效投资。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万亿元以上。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完成工业投资7000亿元。加快构建铁路、公路、航空、水利、市政、能源、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000亿元。铁路建设规模4100公里,其中高铁800公里。公路建设规模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000公里、一级公路3000公里,行政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开工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建成4个旗县通用机场。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改造城市老旧地下管网。加快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继续推进列入国家计划的重大水利项目、重点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和“宽带内蒙古”,用信息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力争新增贷款2200亿元。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探索资源资本化、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有效途径。
扩大消费需求。稳定传统消费,鼓励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实体商业创新转型。以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为重点,扩大新兴服务消费。大力推进品质消费、品牌消费,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以提高产品质量创造消费新需求。加快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挖掘农村牧区消费潜力。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营造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优化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根据消费升级趋势,调整农牧业结构,扩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发展玉米深加工产业。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中低产田,发展节水灌溉。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扩大青贮和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推广家庭牧场和规模化养殖方式。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提高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内蒙古特色品牌。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牧场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深化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开展土地草原确权工作,推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促进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和扶持农牧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农村牧区土地征收制度,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深化农垦、供销社改革。推行“河长制”,开展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
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引导农牧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牧业等新业态,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探索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提高农牧民政策性收入。
(四)推动工业迈向中高端。全面落实*关于振兴实体经济的部署,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调整存量和做优增量并举,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煤炭、电力、化工、冶金企业实施战略重组,构建一体化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加快建设电力外送煤电基地。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延伸钢铁、有色金属产业链,提高资源转化率和产品附加值。积极推进“互联网+制造”,焕发传统装备制造业活力。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做大做强新兴产业。完善支持政策,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高标准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进稀土产业升级,培育国家重要的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先进制造业,支持呼包鄂申报“中国制造2025”示范城市。建设蒙中药生产加工基地,做强蒙中医药产业。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高端装备、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呼包鄂自主创新示范区。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采购力度。深化科技*改革,提高科研人员研发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制定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营造全社会重视人才、关心人才的浓厚氛围,把更多资源投向人才,做到才尽其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分享经济。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热情。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任务,打造经济增长新的引擎。
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实施“旅游+”战略,形成全要素、全产业链旅游发展模式。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旅游业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提升旅游品位和内涵。建立旅游投融资平台和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旅游管理*改革,建设智慧旅游体系,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实施专业化、精准化营销,让内蒙古旅游享誉国内外。
培育新型金融主体,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地方金融,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农村牧区高利贷等问题。加快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做好防控金融风险工作,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处置不良贷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一批大型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完善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物流体系,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推进医养结合,扩大服务供给;发展会展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和有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等体育产业,建设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发展科技咨询、教育培训、法律服务、家政服务等产业,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六)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坚持以城带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优化布局,形成多极支撑的区域发展格局。
统筹城乡发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强化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塑造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城市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商业等服务设施,着力解决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垃圾围城等“城市病”。改革城市管理*,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完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政策,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育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拓展。健全投入和管护机制,巩固“十个全覆盖”建设成果。以危房改造和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为重点,建设美丽乡村。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做好和林格尔*新区申报、规划等工作,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口集聚、生态环保和城市功能布局。加快呼包鄂协同发展,建设中心城区1小时快速铁路圈、2小时公路圈,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产业建设互补、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共享取得实质性进展。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蒙东地区大工业用电价格,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设乌大张合作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
(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快工商注册多证合一,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创新*配置资源方式,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公共资源配置长效机制。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消除隐性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依法加强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家安心创业。深化电力*改革,扩大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规模。改革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进行清理规范。完善重点支出保障机制,扩大*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
全面提高开放水平。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建设。办好第二届中蒙博览会。落实国家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在*建设产业园区。提升与京津冀、东三省、沿海发达地区以及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水平,抓好跨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共建。全面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环保等领域的开放交流合作。
(八)建设绿色内蒙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坚定不移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深入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和区域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营造林1400万亩、种草3000万亩。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完善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积极争取设立国家草原、森林、沙漠、湿地、火山公园。保护水生态环境,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治理。实施大青山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承办好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
铁腕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1000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园区、农牧业面源污染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和开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度重视环境公益诉讼。深入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现自治区对盟市督察全覆盖。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立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加快排污权交易市场化改革。发挥环保基金引导作用,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继续实施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九)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都不能安之若素”。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叮嘱,坚守民生底线,增加民生福祉,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打好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因户因人精准施策,通过扶持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贫、政策兜底等措施,确保20万贫困人口脱贫、14个区贫旗县、3个国贫旗县摘帽。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发展条件。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免费为贫困人口进行健康体检。各级*要继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自治区本级设立扶贫产业基金,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坚决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精准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军转*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逐步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努力让每个人都有干事创业、实现梦想的机会。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体系。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继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有效衔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统筹城乡低保,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老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红十字等慈善公益事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稳定增加教育投入,向基层、农村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继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解决农村牧区中小学“大通铺”和教师周转宿舍问题,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努力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高继续教育、老年教育和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做好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工作。以实现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目标,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做好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推进自治区重点卫生项目和旗县蒙中医院建设。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实现旗县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继续做好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
加强平安内蒙古建设。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深入排查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加强双拥共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十)全面繁荣文化艺术。积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凝聚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深入实施全民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支持民族音乐、舞蹈、曲艺、美术和戏曲等文艺事业发展,繁荣文学创作,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实施重点公益文化项目,建设契丹辽博物馆、内蒙古群众艺术馆,支持民间博物馆建设。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推进草原文化创新发展,做好重点文化遗产申遗工作,实施长城、古建筑、岩画等文物保护工程。弘扬红色文化,加强对自治区革命史、民族团结进步史的研究、宣传,发挥好鄂尔多斯城川镇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作用,建设大青山抗日历史展馆、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深化文化*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承办好第二十六届金鸡百花电影节。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提高草原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讲好“中国故事”“内蒙古故事”。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各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法治理念,时刻清醒认识“我是谁”,准确把握*的权力界限、职责所在,推进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不失职、不越权。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视发挥智库作用,深入开展*协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监督,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建设公开、诚信、高效、廉洁的服务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各级*要言必信、行必果,新官也要理旧账。始终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发扬“马上就办”的精神、钉钉子的精神和“蒙古马精神”,大力提高*执行力和行政效率。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持续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们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各级*和*公务员要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始终站在时代前沿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建设学习型*、创新型*。
(十二)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各民族大团结是内蒙古的光荣传统,是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基石。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实施《民族教育条例》,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振兴民族医药,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办好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落实差别化支持政策,集中力量加快牧业旗、边境旗市、“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和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今年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70年来,内蒙古各族儿女不忘初心、团结奋斗,谱写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光辉篇章;70年来,内蒙古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一定要全面总结70年来民族团结进步的宝贵经验,组织开展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充分展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充分展示内蒙古的美好形象、美好前景和各族人民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全区各族*群众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同心协力建设我们的美丽家园。
各位代表,“努力奋斗才能梦想成真”。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周围,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谱写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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