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明
科普小知识2022-12-21 21:15:50
...
原浙江省嘉兴市南湖新区管委会主任。1999年至2011年3月,王金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商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收受财物共计价值491万余元。2011年12月19日,法院判处王金明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姓名:王金明
1、个人履历
1988.08 | 参加工作后,历任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镇长、党委书记,嘉兴工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南湖新区管委会主任等职。 |
2、违法违纪
受贿罪
3、案件脉络
2012年7月17日 | 王金明:为了朋友义气随意插手工程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