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琴
壮族称“丁丁”。共鸣器以葫芦瓜壳或大竹筒制,呈圆碗状;琴筒面用薄木板、竹壳或蛇皮、蛙皮做,木质琴杆,丝弦两根,以轸定律。流行于桂南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南麓峒中、板八、那峒等乡。1949年以前,由“天婆”(巫婆)持琴“唱天”、“跳天”,故名。今多用来伴奏说唱叙事歌,唱者坐着边弹边唱。节日喜庆群众性歌舞活动中,天琴系上带子斜挂身上,边弹边唱边舞,气氛欢快动人。
中文名称:天琴
应用学科:音乐学、音乐表演等
乐器分类:弦鸣乐器
适用领域:独奏、伴奏等
流传地域:广西中越边境一带
使用民族:壮族、布依族、傣族等
1、乐器简介
天琴
2、乐器历史
天琴
3、乐器形制
传统形制
天琴制作工艺经由世家传承或师徒相传,由于材质的缘故,早期的天琴已不见踪迹,现有的天琴均是依据早期天琴的形制而制作。据一些上世纪50年代收集整理过天琴乐舞的音乐工作者介绍,天琴的形制像板胡,但用材、结构、定弦与板胡截然不同。早期天琴由简单的琴头、琴杆、琴弦、琴筒等部分组成。琴头正窄侧宽,无固定形状;琴杆多用壮族地区特有的珍贵硬木做成,既细而长,长度为传统的8抓半到9抓半(约长1米至1.2米),琴头和琴杆用三节木料铆接而成,不用任何钉子和胶水,可拆卸装进背袋,便于携带;琴筒采用天然葫芦壳或椰子壳;琴弦由藤条、鱼丝或蚕丝制成。早期天琴属纯手工制作,一般为琴师本人手工制作。据说第一把天琴的琴杆使用具有避邪功能的陶塑制成,琴上两弦用蚕丝制成,蚕丝经蜂蜡煮稀浸泡更为耐用。琴筒采用天然葫芦壳,琴板为海桐木制成,上置菱形散音孔4个。
现行形制
从现代乐器的结构和功能来看,天琴在没有改良之前,有诸多局限性,显得简易粗糙。改良后的天琴由琴头、弦轴、琴杆、琴筒、琴马和琴弦等部分组成。琴身全长95-120厘米,分为上中下三节,上节为琴头,中、下两节为琴杆,每节长30多厘米,采用直插法衔接。其中琴头长度一般约15厘米,雕成凤形、帅印、太阳或月亮等形状,配有文字或花纹图案作为装饰。琴头下部正面开有长方形通底弦槽,两侧设有两个硬木制弦轴(左右各一),用于系弦调弦。琴杆使用当地出产的质地坚硬、结构致密的硬木制作。传统的琴杆分为上下三节,每节长30多厘米,琴杆下节末端插入琴筒的方孔中。琴筒呈半球状,材质为葫芦。筒长8-8.5厘米,中间部位最大直径14厘米,筒前口直径12厘米(约为筒腔最大周长的1/4),筒后口直径3厘米(为前口直径的1/4),这种制作规范世代相传,故尺寸大都一致。筒腔上下开有插入琴杆的方孔,筒前口蒙面板,多用青桐木、松木、杉木等松轻而富有弹性的薄木板或笋壳制成,板厚0.2~0.5厘米,琴筒材质的优劣和音箱共鸣的好坏,与乐器的音量与音色有着直接关系。琴马材质一般为竹制或木制,在于面板中上部,它的作用与二胡、三弦等乐器的作用相似。琴弦用两条鱼丝或尼龙弦制做,琴弦配合葫芦筒腔产生共鸣,发出的音色古朴醇厚,不足之处为音量稍嫌微弱了些。在弹奏伴唱时另外还有配合的脚铃。
4、乐器演奏
演奏天琴时,可采取坐奏或立奏两种姿势。坐姿弹奏时,将琴杆斜横于胸前,琴筒置于右腿上或外侧,琴头斜向左上方,成45°角;立姿弹奏时,将背带挂于颈项,琴杆斜横胸前,琴筒置于右腹前,琴头斜向左上方。左手扶琴按弦,右手常以拇指、中指和无名指构成三点按住琴筒面板两侧,用食指指尖弹弦,也可用右手执拨片在琴筒上方拨弹。天琴常按四度或五度关系定弦,但民间习惯把里弦定为高音、外弦定为低音,这又是与其它少数民族乐器不同之处。民间定弦并无固定的标准音高,一般多根据演奏的曲调或伴奏人声高低的不同,常定弦为:c1、g;d1、a或d1、g;e1、a。音域可达两个半八度以上,但通常只使用中低音区的一个八度多,即人声吟唱所用的音域范围。发音明亮丰满,音色圆润甜美。天琴有着较丰富的表现力,常用单音、双音、打音、长音、顿音和滑音等演奏技巧,尤其用中音和低音演奏两个对比声部时效果更佳。可以表现喜、怒、哀、乐等各种情感,擅长演奏欢快和抒情的曲调。
5、乐器特色
天琴
用天琴伴奏歌唱(山歌或叙事歌)的表演形式,又称“唱天”。伴奏时换把较少,常以右手食指弹拨双弦,左手只按一弦,从而产生合音效果。由一人独唱、一人伴奏或一人自弹自唱的称作“独天”,两人以上弹琴对唱的称作“对天”,伴歌中,歌声和琴声的节奏、节拍、速度等均不相同,千变万化,但又结合融洽。过去的民间艺人还在脚尖挂上一串小铜铃,合着乐曲的节拍抖响,使“唱天”更富有地方特色。龙州清室文官*椿有诗云:“口出蛮音莺弄响,足摇铃子手挥弦。”真实地描绘了演奏者唱、弦、铃三者兼顾的生动表演姿态。较著名的唱天曲目有:《开场曲》、《唱牛》、《四季》、《好年景》等。
6、乐器文化
天琴起源于巫师的法事活动,与骆越巫文化密不可分。左江是骆越巫文化的重要地区,骆越巫文化包括花山文化、铜鼓文化、师公文化和天琴文化等。壮族是古越人后裔,巫信仰在壮民族中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刻的影响。古越人尚巫行鸡卜,巫术包括卜卦、厌殃、念咒、意念放蛊等。汉文典籍较早记录越巫的文献有《列子·说符》:“楚人鬼而越人禨”,张湛注:“禨,祥也,信鬼神与禨祥。”此外,记录越巫、鸡卜的文献还有《越绝书》、《史记》、《晋志》、《赤雅》和《岭外代答》等。当中尤以《史记·孝武帝本纪》的记载最为明确:“是时既灭南越,越人勇之乃言:‘越人俗信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焉。”可见,当时汉武帝好神仙,求长生不老药。越人勇之投其所好,向武帝鼓吹越巫如何神验,武帝甚信,于是召越巫至长安,当时越巫所用巫术主要是鸡卜。再者,明代学者邝露在《赤雅》中也记载:“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平越,得越巫,适有祠祷之事,令祠上帝,祭百鬼,用鸡卜。斯时方士如云,儒臣如雨,天子有事,不昆命于元龟,降用夷礼,廷臣莫敢致诤,意其术大有可观者矣”。显而易见,这些巫术活动对壮族民间有着深远的影响。
从天琴本身作为法器所具有的巫术特征来看,的确与巫文化息息相关。骆越巫文化中的骆越巫乐(防城当地称为天乐),流传于龙州、凭祥、宁明和防城一带的壮族地区,演唱人员有男巫师也有女巫师(龙州当地称为魓公,凭祥、宁明等地称为仙婆,防城称为天婆),主要乐器就是被当地壮族同胞称为“叮鼎”、汉语称为天琴的二弦弹拨乐器。以龙州金龙镇为例,天琴集中使用于当地特有的民间宗教信仰传统祭祀节日侬峒节,侬峒节相传起源于秦汉时期骆越人对超自然力量存在的信仰,其主要任务是“求务”,务是指高祖以上辈分祖先之神,飘浮于天与地之间,担负着天与地的沟通与联系。“求务”是通过宗教信仰法事操持者主持的天琴弹唱仪式向天神转达人的意愿,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老少康宁,六畜兴旺。侬峒求务有着严格的天琴弹唱仪式和专用的经书,折射出天琴所具有的巫术特征。因此,根据侬峒节俗的流传时间,天琴所具有的巫性质,其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需要说明的是,天琴是壮族巫文化的产物,但这并不等于说两千多年以前就已出现了天琴,只是说当时越巫行法事时应该使用乐器或法器,只是史籍未明言使用何种乐器或法器,或许使用类似天琴雏形的乐器或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