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L字签证)
旅游签证(L字签证),颁发给赴中国旅游的人员;以集体形式组团赴中国旅游的人员,一个旅游团组不少于5人的,可颁发团体L字签证。
1、基本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三)如您持非瑞士护照,需提供瑞士的有效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瑞士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文件。
(四)如您是已加入外国籍的华人,并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以履行注销手续。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2、申请材料
(一)一般赴华旅游人员,须提供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邀请函须包括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4.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居留证复印件。
(二)乘自备交通工具赴华旅游人员,须提供中国境内接待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或接待计划。
(三)乘船赴华旅游人员,须提供旅行社出具的旅行行程单。
(四)外国登山队赴华登山,须提供中国国家体育总局的签证通知函。
办理团体L字签证:须提供中国被授权旅游单位出具的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3、特别提示
(一)所有材料均需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
(二)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三)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四)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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