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民政局进行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范文
根据20**年监督工作计划,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民政局2007年5月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评议。根据评议工作安排,调查组于6月份着手做好准备工作,8月至9月上旬对民政局工作开展评议调查。调查期间,召开由县民政局全体*参加的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听取负责人工作报告,会后与*进行个别谈话,查阅相关台账;先后到县老*局等有关单位,及到大峃、玉壶、西坑、公垟等乡镇进行调查,召开由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乡镇领导、民政助理员、县(或乡镇)人大代表参加的6个座谈会,并实地视察有关乡镇的敬老院,走访部分群众,向部分*、人大代表发放评议调查表108份,其中对民政工作表示满意的占66.6% 、基本满意的占29.2% 、不满意的占3.8%、不了解的0.4%,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注重*队伍建设
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工作思路清,富有活力,转变作风,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各项职责。重视*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机关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满意在民政”、“转作风优环境” 等活动,充分发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二)稳步推进各项民政工作
1、殡葬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我县长期以来存在的“丧事大操大办、跟风攀比、扰民伤财”的丧事陋习,去年在县委、县*的重视下,县委办、县府办先后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丧葬陋习整治工作的意见 (试行)》、《关于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丧葬陋习整治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县民政局迎难而上,积极牵头组织做好丧葬陋习整治工作,开展千人动员大会、千人签名活动,通过对县城丧事陋习活动的监督,县城区域内大摆酒席、乱送钱物等丧事铺张浪费行为得到有效纠正,临街占道做道场、放鞭炮等丧事扰民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满意度高。在县城整治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其他各乡镇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铺开,总体取得较好效果。
对“一沿三区”的坟墓进行整治,建成并投入使用公益性生态墓地30座,火化率达100%,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荣获09年度全市一等奖。开展殡葬惠民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从今年9月1日起,凡本县户籍人员死亡的,基本丧葬费880元均给予减免。
2、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连续 2 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截止今年6月底,共发放低保金4105万元。投入敬老院硬件设施改造资金430多万元,实现新增床位300张,五保集*养硬件设施得到改善。建立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1059名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工作。开展白内障复明工程,累计为270名困难老人免费实施白内障摘除手术。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程,累计投入约1900万元,改造危房2900多户。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修订出台《XX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实行零起点救助,缓解全县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不断完善救灾救援*,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县、乡镇、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应对“莫拉克”台风抗灾救灾中,准备充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灾民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得到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
3、双拥优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启动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工程。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得到落实,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资金,较大幅度提高抚恤优待标准。针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出台了《XX县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
不断落实退伍安置工作政策,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现自谋职业,建立农村退伍军人就业数据库,帮助联系部分农村退伍军人解决就业困难。
4、基层*政治和社区建设工作积极开展
2008年组织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384个行政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社区建设稳步开展,通过租用、无偿划拨等办法为6个城镇社区落实办公服务用房,并配备了12名大学生,初步建成9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38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
5、其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县婚姻登记中心被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授予2007年度XX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被民政部授予“2007—2008年度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重视社团组织管理,开展民间组织评估、社团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等工作,全县社团组织管理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巩固了区划地名建设成果,建立国家地名数据库。开展创建平安边界工作,全面完成五年一次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三)认真办理人代会议案与人大代表建议意见
县民政局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视人代会议案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三年来,共承办县人代会议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意见23件,明确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面商率和满意率,取得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殡葬管理有待继续深化和规范
青山白化整治工作不够彻底。目前青山白化治理中,仍然存在“应付检查式”的反反复复整治现象,而这种现象导致各乡(镇)和村*产生厌倦情绪,并影响*与群众的信任关系。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翻修、新建私坟的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屡治屡犯,也是引起部分公益性生态墓地销售困难、入葬率不高的原因之一。整治工作中,拆坟经费由乡镇负担,增加了乡镇的财政压力。
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有待规范。“一乡一公墓”的现状不符合部分乡镇的实际需求,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审批管理工作未到位,个别乡镇如南田镇,现有公墓已售完需新建或扩建。生态墓地的绿化覆盖率大部分不达标,墓穴超高、超面积的现象仍然存在。生态墓地的销售价格缺乏监管,群众反映售价偏高,特别是经营性公墓售价更是畸高,不利于生态墓地的推广和普及。
殡仪服务水平仍需提高。殡仪服务加班费的定价还不合理。对殡仪馆内的殡仪服务部管理未到位,部分丧葬用品售价偏高,财务管理不规范。现有殡仪服务场所的区位、规模、设施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革除丧葬活动中封建迷信的工作不到位。当前殡葬活动中的陈规陋习,丧葬择日、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仍然盛行,特别是“丧葬择吉日选时辰”现象造成殡仪馆时段性的运尸、火化工作超负荷运作。
(二)老龄事业发展滞后
截止2009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有57000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5%,65岁以上 42000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1%,数据表明我县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正向“超老年型社会”发展。当前,我县老龄事业总体发展滞后,主要表现为:老龄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县老龄办只有1 名工作人员,难以承担综合协调和保障老年*益的工作任务。同时基层老年人协会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县还有57个行政村未建立老年人协会,大部分老年人协会开展活动不正常。县光荣院、乡镇敬老院的食品采购管理存在漏洞,财务管理不规范。
老龄事业经费投入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老年人福利硬件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如老人公寓、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等设施欠缺,县城仅有的一所光荣院(福利院)规模小、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低,难以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养老、娱乐需求。
(三)基层*政治与社区建设工作有待加强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民政局的组织力量有待加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对威胁、贿选等不法选举行为的调查处理不力,对该类信访件的办理缺乏有效的措施手段。*管理中,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有待落实,村务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
在社区建设中,社区管理*不顺,社区的人员结构、服务功能仍停留在村两委班子、村两委服务的层面上,还仅是建有“名义上的社区”。社区服务功能不健全,未达到上级对社区建设的要求。此外,社区建设整体氛围尚未形成,相当多居民对社区建设还比较陌生,社区意识不浓,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四)城乡低保工作不够规范
在低保管理工作中,对低保对象缺乏动态管理机制,“应保尽保”的政策在各乡镇的落实情况不一致,部分乡镇存在因量化管理低保对象而出现“该保的进不去,该退的没退出”现象。个别地方还出现“人情保”、已死亡低保对象仍在领取一段时间低保金等不良现象。
三、建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
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如收养登记的程序与政策,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民政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基层民政员的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重视救灾救济、社会捐助、社会保障等方面内容,及各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公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进行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继续做好“局长信箱”、“在线咨询”栏目,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二)进一步强化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要常抓不懈地做好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对“一沿三区”坟墓的治理,积极研究青山白化治理的有效措施,建立青山白化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力量,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坚决杜绝翻修和新建私坟现象。
要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审批建设新的公益性生态墓地,要根据乡镇的实际需求,不能局限在现有的“一乡一公墓”。应做好与相关部门、各乡镇的协调工作,加强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审批管理。强化生态墓地标准化建设管理,提高生态墓地的绿化覆盖率。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公益性生态墓地的有效入葬率,充分发挥生态墓地的作用。联合县物价部门加强对生态墓地销售价格的监管,规范全县生态公墓的经营行为,遏制生态公墓销售中的“暴利”行为。
要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革除封建迷信活动。加大工作力度,摈弃丧事活动中的择日、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树立厚养薄葬的现代丧葬观念,推行树葬等多形式的节地环保的骨灰处理方式,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全力巩固县城丧葬陋习整治成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切实可行的丧事简办、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杜绝丧事铺张浪费及丧事扰民现象的反弹。
要不断提高殡仪服务质量,继续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加强对殡仪服务部的内部管理及丧葬用品的销售管理,加快做好新殡仪馆的选址搬迁工作。
(三)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要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充实老龄工作人员,不断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协会,充分发挥各类老年组织在维护老年*益和开展老年人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老年人供养、医疗条件,同时把老年福利事业作为“朝阳”产业加以扶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事业的积极性。
要加大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加强示范性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充分动员社会力量,促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走*支持、市场开发、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道路,创办一批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老龄事业福利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活动阵地,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体娱乐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营造氛围,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指导与管理,促进基层*政治和社区建设
要增强基层*政治建设的组织力量,提高相关业务水平,做好换届选举的政策宣传与工作指导,加大对威胁、贿选等不法选举行为的处理力度,切实重视对此类信访件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提高村委会的*管理水平。
要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理顺社区管理*,强化社区工作力量,健全便民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的社区服务需求。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和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
要切实强化低保工作管理,认真做好对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核,排除“人情保”现象,适时开展低保核查工作,及时退出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掌握已死亡低保对象的信息,做好除名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进退有序的动态管理机制,使“应保尽保”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