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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做好涉检*工作的关键

科普小知识2022-12-24 1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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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背景下,既面临着发展变化的战略机遇期,也进入了各种矛盾的凸现期,人民内部矛盾呈高发趋势,由此而引发的各种不稳定、不和谐问题时有发生。涉检*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也影响了司法的权威,破坏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如何及时、正确、有效处理涉检*案件,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

关键词检察机关 社会背景 战略机遇期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75-02

一、涉检*案件的原因

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涉检*案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必须分析各种涉检*案件的原因。

(一)案件本身质量不高,有失公正公平

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寄予厚望,自已的权益受到侵害诉至司法机关,希望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说法。如果一个执法者没有较强的法律职业素质,不能吃透立法精神,严格遵循实体法和程序法,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造成瑕疵案或错案,就可能引发*申诉。这是产生涉检*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执法办案人员没有严格遵守法定诉讼程序

程序法是为实体法得到客观公正的贯彻执行服务的,但程序公正本身也是公正的表现。长期以来,有的执法人员形成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观念,单纯片面考虑如何执行实体法,忽视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致使案件虽然最终得到了客观公正处理,但相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来说,极易产生错误认识,严重影响法律的公正形象,以致不断*告状。wWw.11665.cOm

(三)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只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而忽视了社会效果

一般来说,法律条文被客观公正地运用于具体案件,法律效果就得到了体现。相对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容就比较宽泛,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主要内容。但如果在办案过程中,只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而忽视社会效果就势必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产生新的涉检*问题。

(四)执法人员不注重办案方式,态度冷漠

有的办案人员把自已当做法的代表、权的化身,高高在上,态度生、冷、硬,语言粗暴。实践中,许多人就是针对有关办案人员的办案作风,对当事人态度不好等问题而*的。有些当事人仅根据办案人员对其的态度就推测处理结果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或者推测办案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得到了另一方当事人好处而徇私枉法,从而进行不间断的*。

(五)由于国家财政*的因素,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

虽然国家为确保司法公正,杜绝金钱案的出现,制定了多项收支两条线政策,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很难落实到位。为了维护机关正常运行以及办案所需经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违规扣押款物现象时常出现,引起群众不满,导致情绪对立。个别单位不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不是积极解决,而是包庇护短,造成群众越级*。

(六)信访人对国家法律和政策不了解,抱有侥幸心理

有的涉检*当事人对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期望值过高,如未满足其要求就越级*或者缠访,使某些问题复杂化。

二、多措并举,努力做好涉检*工作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这不仅体现在严格公正的执法办案过程中,也体现在发挥职能优势上。检察机关要积极做好涉检*工作,达到息诉罢访,定纷止争的目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大信访格局。涉检*案件增多不仅影响检察机关形象、损害司法权威,而且牵扯过多精力。因此,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多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坚决杜绝因工作处置不当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把解决涉检访工作作为长效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检察长具体抓,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以人为本,满腔热情地接待来访群众。带着感情去接待来访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诉求,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工作中,坚持做到接待热心,温暖来访人;工作细心,安慰来访人;解释耐心,说服来访人;待人诚心,帮助来访人;办事公心,感动来访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认真记录、耐心解答,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时限。坚决克服冷、推、硬现象,保证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回声,让每一位来访者带着情绪而来满意而去。三是因案施策,运用不同方法化解矛盾纠纷。由于群众*申诉案件具有不同的情况,不能千篇一律地采用一种方法、方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分析个案的不同情况,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关口前移,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案件质量不高或者没有严格执行办案程序是产生涉检访案件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应通过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过错及错案责任追究教育,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提高干警素质,加大宣传力度,有效遏制涉检*

要预防、减少、解决涉检*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各级检察机关除了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政策规定外,还必须坚持树立大局意识、为民执法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检察机关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一是要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通过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检察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仅具有较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执法意识,而且要具有较高的法律职业能力,能够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保持执法者应有的公平、正义、廉洁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检察干警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要精研法理,提高法律文书的说理性,使法律文书成为展示司法公正的载体;四是树立现代执法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公正办案,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塑造良好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度。

(二)搞好法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坚持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之一,要持之以恒地采取多种方法宣传法律。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要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宣传相关法律,结合办案实例教育当事人,使他们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崇尚法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

(三)建立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处理机制

在处理缠访缠诉案件中,有的单位为了求得一时清静,实行花钱买平安的政策,做出无原则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人得到一些好处,吊起了一些*人员的“胃口”,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纺缠诉人的气焰。有的缠访缠诉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和要求,就将进京到省*、越级*、重大节日、会议、敏感时期*等当成向有关部门施压的手段;有的甚至聚众寻衅滋事、冲击国家机关,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因此,解决缠访缠诉问题,一是要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人无理取闹、缠访缠诉的案件,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听证和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达到息访息诉的效果。二是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制裁。对以*为借口缠访缠诉的,或者在正常信访中冲击国家机关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必要的行政或刑事处罚,震慑不法分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