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税收会计电算化向更高层次迈进
近年来,为提高财税管理水平,各级财税部门大力推行会计电算化,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税收会计电算化基本局限于系统内部,距离真正意义上的电算化仍有较大差距。那么,是什么制约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如何才能进一步推动其发展?本文拟对此进行些许探讨。
当前税收会计电算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税收会计电算化依赖于系统内部的局域网,信息化水平不高。
会计电算化的主要目的在于对税收资金及其运动过程进行连续、系统、综合的核算、监督和控制,它以信息高度集中的综合数据库为依托。
而目前信息交流主要以系统内部上下沟通为主,部门间信息不能共享,数据来源渠道单一,制约了会计电算化效能的充分发挥,具体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其一,数据传递不及时,会计电算化效率不高。数据采集效率的高低直接决定会计电算化效率的高低。若仅依赖于系统内部的信息资源,难以准确把握税款所处状态,处于计算机监控盲区,只能通过传统的表单传递等方式从银行、国库取得相关信息,数据传递速度缓慢,及时性不能保证,从而影响了电算化的效率。
其二,数据采集不全面,会计电算化质量不高。受信息化水平限制,不能对税款流转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税款自上解到入库阶段的数据不能随时采集,对其在某一时点上的在途数、入库数也不能准确区分,有时只能使用“近似数据”进行会计核算,税款入库过程中的差错(包括税种、级次错误等)也要等国库对账单生成以后才能核对。
这样以来,差错纠正不及时,数据易失真,会计电算化质量随之大打折扣。wwW.11665.coM
其三,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依然存在,会计电算化层次不高。真正意义上的会计电算化是指自数据产生到报表生成全过程的自动化,而目前部分环节仍需人工干预,这主要体现在部门间的业务衔接上,税务机关与专业银行、国库之间仍需通过纸质表单传递的方式进行数据交流,可见,当前会计核算只实现了局部电算化。
笔者认为,信息化是制约会计电算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实施税务、财政、国库等部门间的横向联网,已成为推动税收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当务之急。
实施财税库联网,加快税收会计电算化发展步伐
(一)建立信息集中、运行安全高效的综合数据库,提高税收会计电算化的信息化水平。在财政、税务、银行、国库等相关单位各自纵向联接网络的基础上,各部门的数据出口以防火墙和前置机作为互访限制设备,各网间通过光纤实现横向联接,组成横向高速网络。各部门利用各自的管理软件通过接口程序,在相对独立运用各自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同时,相互调用相关数据,实现信息横向直通共享,把财政、税务、银行、国库等分布式数据库组成综合数据库系统,各数据库互为本端数据库的一部分,有效地保证了数据统一。由于前置机和接口程序承担了数据校核和转换的职能,实现了各部门软件在信息互通下的相对独立运行,保护了对方数据库的安全,保障了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在此基础上,引入先进的数据管理技术,即在原有平台的基础上,为税收会计电算化提供一个信息收集和过滤工具,对数据库中庞杂的信息资源自动进行筛选、归类、整理,简化信息流程,提高综合数据库的运行效率。
(二)优化税款流程,实施税款集中入库,提高税收会计电算化的效率。通过财税库联网建立起综合数据库后,县级局(入库单位)
可以对所有涉税数据进行集中处理、集中核算,从而缩短了工作流程,减少了中间环节,为会计电算化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条件。具体而言,如果已开通网上报税、电话报税等电子报税系统,纳税人申报缴纳的税款,通过银行自动划入征收部门开设的“财政待结算账户”,该笔税款的详细数据记录于征收部门的数据服务器中,并通过网络传输到县级征收部门,县级征收部门据此区分征收单位生成缴款书后,到开户银行办理集中解库;县级国库根据开户银行转来的税款及缴款书,办理销号、核算、入库,至此,完成集中入库。财政部门通过综合数据库可实时获取税款入库信息,以便及时安排预算资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金财工程系统。如果未开通电子报税系统,基层征收单位需将纳税申报资料录入微机,并将税款及时存入“财政待结算账户”,之后的步骤同上。财税库联网后税款流程示意图如下:
在这一过程中,税款的申报、征收、解库、对账全部实行电子化处理,涉税数据在税务机关-专业银行-国库-税务机关的传输过程中,全部由系统自动完成,不再需要手工消号和手工辅助核算,彻底避免了为因素的干扰。税务机关可通过网络对税款和税源进行实时监控,实时办理网上对账,各项数据的采集更为准确、全面,数据的传递更为迅捷、及时,税收会计核算的质效必然随之提高。
(三)利用网络信息加强部门监督,提高税收会计电算化的规范性。财税库联网搭建了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沟通、信息共享的桥梁,税务部门的“金税工程”与财政部门的“金财工程”不再平行独立运行,二者有了横向沟通的联结点,数据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可以从网上直接获取税款申报、上解、入库各环节的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实施集中解库和网上对账;国库部门可以随时获取税务部门的税款上了解信息,进行销号处理办理入库,并对税款入库情况实施监督;财政部门也可及时获取税务部门的税款征收情况和国库的税款入库情况,对税款流动全过程实施跟踪监控。通过联网加强了部门间的监管互控,提高了各环节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从而增强了会计电算化的规范性。
(四)减少会计核算中间环节,优化税收会计电算化工作流程。
财税库联网之后,税款集中入库,基层征收单位不需要进行税收会计核算,撤销上解会计岗位,县级局会计核算所需数据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取得,而不必经由基层征收单位上报数据;税款流入专业银行以后,可以直接划转国库,从而减少了代理金库这一中间环节。核算环节的压缩使税收会计电算化工作流程得以优化,县级税务核算部门与基层征收单位及国库之间数据不一致的矛盾迎刃而解。
(五)以信息化为依托,提高电算化水平,充分发挥税收会计的核算、监督、参谋职能。通过财税库联网,实现了由计算机辅助核算到预算资金会计核算全过程自动化的飞跃,淘汰了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也实现了县级局对财政收入(税款等)资金流动全过程的集中管理、集中监控和集中核算,会计核算、监督职能得到强化;同时,由于网以后各项涉税信息的取得更为及时、全面,提高了税收分析预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可以为领导决策提供更为详实可靠的数字依据,税收会计的参谋职能得到强化。由此可见,信息化推动了电算化水平的提高,电算化又直接为税收会计各项职能的发挥创造了条件。
强化配套措施,进一步拓宽税收会计电算化的发展空间
据调查,目前多数地区金融系统各专业银行与国库之间没有联网,信息不能共享。同时,各专业银行之间由于顾及自身利益,延缓划转税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税款入库不及时、数据传递速度缓慢。此外,税务部门目前应用的征管软件仍有一些缺陷,不能满足会计集中核算的需要,例如一个征管部门不能在多个银行同时开设账户进行核算,严重制约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对此,笔者有如下四点建议:一是加强部门配合,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开展库银联网工作,开通电子联行业务,提高数据交换效率,彻底取消手工表单传递等传统方式,提高电算化程度;二是各专业银行加强部门内部协作,同时,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各专业银行的监控力度,确保税款及时入库;三是进一步完善征管软件的各项功能,以适应目前金融系统设置特点及会计电算化的需要;四是建议完善立法,从法律上确认电子数据的合法化,为税收会计电算化的高速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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