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学术不端者不得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科普小知识2022-12-26 08: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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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根据教育部、财政部6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如果在参赛学年中发现有剽窃、欺诈等学术不端行为,则不具备当年参加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资格。
此外,以下两种情况不允许参加评估: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和规则,并在参加的学年受到纪律处分;参与学年的学生身份被暂停或保留。
评估办法规定,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评估一次,凡列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国籍的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有资格申请国家研究生奖学金。高校应根据自身条件,以研究生的道德素质和学业成绩为基本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评价标准应特别注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反映其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于具有专业学位的研究生,评价标准应着眼于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合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该评估方法强调了法官回避和保密的原则,同时对评估结果的公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保证获得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的质量,扩大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的影响、激励和引导作用,评估工作可以增加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竞争和公共防御环节,进行差异化选拔。
教育部下发通知指出,评估办法是根据《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高校应建立和完善与我校研究生规模相适应的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建立现有的管理机构,加强对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