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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管理理论在预防青少年激情犯罪讲座中的应用

科普小知识2022-12-26 1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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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管理理论在预防青少年激情犯罪讲座中的应用

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 0 % 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激情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 0 % 以上。与此同时,由于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当和受社会的消极影响,目前全国有3000万心理有问题的青少年,其中中小学生心理障碍患病率为21.6%至32%;大学生有心理障碍者占16%至25.4%,而几乎全部青少年有情绪困扰的问题。笔者长期从事青少年的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现单纯的法制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大,只有深入他们的内心世界,帮他们找到改变自己的内在动力才能从根本上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找到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法律规范的结合点打破常规开展教育工作才有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以下我从三个方面阐述情绪管理理论与法制教育如何整合发力:

一、青少年期的心理情绪特点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典型的烦恼增值期,在情绪体验与情绪表现上带有明显的年龄特征,表现在:1、情绪反应强烈:富有激情和热情,会为目标和理想不惜一切代价,也会因为小矛盾而冲动伤人、杀人。2、情绪比较脆弱,容易波动,受到挫折就会沮丧、紧张和焦虑。容易出现两极性,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成功时沾沾自喜,失败后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垂头丧气。3、内心体验更加深刻,会陶醉于幻想中,如沉溺于消极情绪中不能自拔,则可能产生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4、情绪闭锁性,随着对情绪控制能力的增强,青少年会掩饰自己的情绪感受,尤其在青春晚期,不愿意向别人暴露自己内心感受,因此有时消极情绪不能被及时发现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WwW.11665.COM青少年的这些心理特点决定他们的情绪极不稳定,容易激动却又缺乏自制、自控能力。这样就使得部分惟我独尊的青少年,因缺乏起码的法律意识,随意伤人、杀人,导致激情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青少年激情犯罪的行为特点

日本学者中田修指出,激情犯罪是“一个人受到外在诱因的刺激,使其正常的性格呈现出麻痹状态,未经思索,即将冲动的感情瞬间化为沸腾的情绪表现出来而犯者。”激情犯罪在某种程度上是长期受压抑的情感或者需要爆发的结果,激情犯罪是个人反社会性格的一种非常极端的表现方式,因此,激情犯罪对行为客体的破坏程度是难以想象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通常表现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行为。从我国目前青少年激情犯罪的现状来看,青少年激情犯罪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多数青少年激情犯罪人的人格存在缺陷。这种人格缺陷是青少年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所造成的,主要是青少年自身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矛盾,这其中包括心理矛盾以及自身成长过程中自我实现的需要和现实的种种客观不能之间的矛盾。

第二、动机形成时间短暂。从犯罪动机上看,其形成的时间极短,都是在瞬间突然发生的,有的甚至几乎说不出犯罪动机。调查显示,青少年激情犯罪者事先并没有特定的目标及作案动机,常常因为一种单纯的欲望顿生犯罪动机,并即刻实施,内心情绪情感极其

脆弱。和那些有预谋、有计划的犯罪行为相比,激情犯罪的犯罪人往往是一时起意“一念之差引起犯罪”“小事不忍酿成大祸”。

第三、青少年实施激情犯罪的动机非常简单,但是手段比较残忍,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

第四、主体存在“缺失”。这里的“主体缺失”不是说没有主体,而是说主体在不同方面存在着不足或缺陷。从犯罪主体看,青少年激情犯罪者往往是情绪的自控能力极差而情绪反应却又极强烈,兼有过分压抑,容易冲动等特点。青少年身上的缺陷,使其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个人行为往往难以做出正确、理智的判断和选择,一件小事极容易使他们产生激情而导致犯罪。

第五、激情犯罪大多由客体行为过错引起,犯罪者不能或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而采取了犯罪行为。比如行为人因为受到被害人的言语、某种行为的刺激而实施了杀人、伤害等行为。

三、情绪管理整合法制教育预防激情犯罪行为

众所周知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我们人身、财产权益的最低限度地保障;而合理的情绪管理则是一种善于掌握自我,善于调节情绪,对生活中矛盾和事件引起的反应能适可而止的排解,能以乐观的态度、幽默的情趣及时地缓解紧张的心理状态;是一种最大限度地满足自我发展、身心愉悦的方式。综合青少年的情绪特点和激情犯罪的特征,达到预防青少年激情犯罪的目标,笔者认为:

(一)突破专业界限,整合两种教育资源开展对青少年的教育。过去,我们很少听说因小事而杀人的命案。但现在,一句口角、一个眼神都成了杀人的借口。刚满14周岁的中学生罗某,因一句玩笑话,残忍的将同班同学用绳子勒死并弃尸于废井内,这就是激情犯罪。所谓“激情违法犯罪”是指没有预谋、事出有因和一时起意的违法犯罪行为。激情是一种强烈情感的表现形态,当事人在外界强烈的刺激下,由于认识范围缩小,内控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从而产生具有突发性、短暂性和难以抑制性的特点的行为。这是法制讲座的一个片段,通常法制教育讲座到这里就结束了。然而对于有一定的是非辨别能力,但自控能力还差的青少年来讲,到这里就等于是剔除了问题但没有告诉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容易使之陷入误区。这时明确指出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及情绪因素就极为重要。这样法律与心理两种专业知识就会出现交集,在效果上更容易触动青少年的身心,起到真正地教育意义。所以突破专业界限,整合两种知识资源形成新的理论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二)突破设限,转变教育理论重点。以往法制教育讲座,我们是以各种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不做细致地分门别类。但对于如激情犯罪这一类案件,法律上干瘪的条文根本无法解决青少年内心的困扰。所以在此处,将情绪管理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讲解是非常必要的。在课程设置上,以分析情绪的各种状态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开始,引导青少年认识情绪、区分情绪,结合案例本身了解消极情绪的危害性、找出处理消极情绪的方法,这样整个讲座不但会生动有趣、而且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会给授课对象留下深刻印象,更有利于预防这类犯罪的发生。

(三)以案例为模板,应用情绪管理方法剖析案件。激情犯罪案件本身都是以强烈的情感刺激开始的,将案件本身的刺激源经过处理后,呈现在课堂上。运用abc理论(合理情绪疗法)对这个情绪进行深度剖析。以学生为主导,对比不同的人受到这一情感刺激后的不同反应,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觉察。讨论事件a与行为c之间的联系,同一事件作用于不同人结果为什么不同?推导出造成这一结果的信念b的存在。找出这个连接点,至此这个案件的关键部分也就得到了呈现。学生就可以清楚、明确地领会授课者的意图所在。

撰写拙文一篇,希望心理学与法学形成合力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教育工作的观点能够引起各位同仁的关注。敬请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