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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

科普小知识2022-12-27 09: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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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以资遵守。

中文名:约法三章

外文名:drawupthreechaptersoflaw

提出者:汉·刘邦

提出时间:汉代

应用学科:日常生活

适用领域范围:各行业、家庭

1、信息

【汉语文字】约法三章

【汉语拼音】yuēfǎsānzhāng

【词语解释】指事先约好或明确规定的事

2、成语出处

汉·荀悦《汉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

刘邦进入咸阳后,部下诸将见到秦宫室中的珍奇玩好、金银财宝,不禁眼花缭乱,馋涎欲滴。惊奇之余便肆无忌惮地你争我夺,闹得不可开交。一时间,咸阳城中混乱不堪。一贯好酒及色的沛公以征服者的姿态大摇大摆地走进秦宫室,面对不可胜数的帷帐珠玉重宝和数以千计的后宫美女,也不禁贪婪地想止宫休舍,体验一下做关中王的滋味。好在刘邦手下诸将中还有头脑清醒的人,不断地提醒着他。

比如,樊哙对他说:沛公,你是打算将来统一天下,还是打算占有这些财富,只做一个富翁而已?珠宝玉器和美人妇女都是秦所以亡天下的原因,你怎么能留在宫中呢?应该赶快还军灞上。但刘邦此时正沉迷于胜利之中,根本听不进樊哙的话。张良听说此事后,也对他说:秦为无道,沛公你才得以至此。这和暴秦有什么两样呢?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希望你能听从樊哙的劝告。在樊哙和张良的苦苦劝说之下,刘邦这才醒悟过来,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灞上①。

刘邦还军灞上后,便召集诸县父老豪杰,向他们发布安民告示: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

且吾所以还军灞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②这个安民告示,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约法三章。关于刘邦的约法三章,有三点值得注意:首先,它是刘邦由农民起义领袖向地主阶级代表转变的标志。在秦末农民起义过程中,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的现象屡见不鲜,是合理的。在根据约法三章,如果谁敢于再像陈胜、吴广那样杀死将尉,斩木为兵,揭竿而起的话,那就要被处死。因此,这是保护地主阶级生命财产的法令。其次,命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实际上是保留了秦王朝的行政机构和官员,并使之为自己服务,他们行县乡邑,将刘邦的约法三章传达给乡绅百姓,这一作法从本质上讲保护了关中地主集团的利益。第三,更为直接的是,刘邦当众宣布怀王与诸侯的约定,并刻意笼络人心,一再表示他率军入关是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便在很大程度上博得了关中地主集团的好感。于是,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而刘邦则辞让不受,说: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这样一来,人又益喜,他们终于消除了对刘邦的怀疑和戒备,唯恐沛公不为秦王。这样,刘邦在未来与项羽对关中的争夺中,已经棋先一着了。

正当刘邦在灞上约法三章时,项羽也已扫平河北,率诸侯的40万联军和秦将章邯的20万降军一路浩浩荡荡地渡河进抵新安(今河南渑池)。由于诸侯联军中的士兵从前大多曾被秦征发到关中服徭役,轻折辱秦吏卒。这样,项羽部下的两部分军卒中间,便产生了很深的隔阂和猜忌。

秦降卒们担心,万一入关后不能取胜,项羽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项羽听说此事,不但没有想办法安抚,反而害怕这些秦吏卒人心不服,到关中后无法约束,会出乱子,便在一夜之间将20万降卒统统活埋在新安城南,只留下降将章邯、司马欣和董翳3人,从而造成了自公元前260年秦将白起在长平坑杀赵40万降卒以后的第二次大*。

项羽根本就没有将刘邦放在眼里,对这个从前的沛县亭长先行入关更是愤愤然。还在西进的路上,他便封秦降将章邯为雍王。雍在关中,表明项羽根本不准备承认刘邦入主关中。刘邦本来就对项羽深怀忌惮,听到这个消息,不禁又气又惊。正在这时,有人向他提出距(拒)关,毋内(纳)诸侯,秦地可尽王也的建议,便不顾刚刚向关中父老豪杰许下的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的诺言,立即派兵关闭函谷关,准备将项羽率领的诸侯军拒之门外。这一举动无疑是不明智的,因为当时项羽已拥兵40万,号称100万,而刘邦的兵力只有10万,力量对比相当悬殊。况且诸侯联盟尚未破裂,此举无异于将自己放在了诸侯联盟的对立面,犯了众怒。果然,项羽军至函谷关而不得入,大怒,立即下令家发薪一束,欲烧关,并命令黥布等破关而入,直至戏下(今陕西临潼东),与刘邦驻军的霸上仅相距40里。一时间,咸阳之东战云密布,气氛十分紧张。

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看形势不对,忙转变立场,暗地向项羽报告说:刘邦想称王关中,任子婴为相,他还想独吞秦宫中的珍宝。项羽的谋士范增也对项羽说:刘邦一贯贪财好色,可入关以后却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劝项羽急击勿失。①正当项羽紧张地部署消灭刘邦时,不料消息不翼而飞。项羽的叔父项伯在秦未亡时曾因杀人犯罪而被张良所救,所以听到消息,连夜驰往刘邦营中,劝张良赶快逃走。张良急忙将这一重要情报报告给了刘邦。刘邦在张良的提醒之下意识到,宴请项伯。席间,刘邦不仅频频为项伯祝寿,而且约为婚姻。在赢得了项伯的好感后,又竭力表白自己,并请项伯在项羽面前多多美言。项伯连夜回营,力劝项羽改变初衷:沛公不先破关中,公岂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击之,不义也,不如因善遇之。②有勇无谋的项羽被说动,暂时放弃了消灭刘邦的计划,从而失去了一次取胜的良机。

第二天,刘邦率张良、樊哙等百余骑赴鸿门项羽军中,再次表白:我和将军齐心协力,自己无意作关中王。致使项羽改变了消灭刘邦的初衷。但范增仍不相信刘邦的表白,主张趁机杀死他以除后患。所以在宴饮之时,再三示意项羽下手,但项羽却默然不应。范增无奈,只好令项羽从弟项庄在席前舞剑,伺机刺杀刘邦。正所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而项伯也拔剑起舞,用身体掩护刘邦,使项庄无法下手。张良见刘邦处境危险,便至军门召来樊哙。樊哙带剑拥盾冲入宴席,头发上指,目眦尽裂。项羽见樊哙如此威猛,便赐酒一斗,生猪肘一块,樊哙一饮而尽,拔剑切而食之。项羽又问樊哙还能饮酒否?樊哙借题发挥: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不恐胜,天下皆叛之。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咸阳,毫发不敢有所近,封闭宫室,还军霸上,以待大王来。故遣将守关者,备他盗出入与非常也。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而听细说,欲诛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续耳,窃为大王不取也。①项羽无言以对,只好请他入座。

刘邦见气氛有所缓和,便借口入厕离席,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逃出项羽军营,回至灞上。

3、成语典故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向刘邦投降。刘邦进咸阳后,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免得失掉人心。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下令封闭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霸上。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出处《史记·高祖本纪》

【原文】

汉元年①十月,沛公②兵遂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③素④车白马,系颈以组,封⑤皇玺⑥符⑦节⑧,降轵⑨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乃以秦王属⑩吏,遂西入咸阳。欲止宫休舍⑪,樊哙、张良谏,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⑫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⑬久矣,诽谤⑭者族,偶语⑮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⑰。馀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⑱。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⑲。”乃使人与秦吏行⑳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注释】

①汉元年:公元前206年。汉朝建立的第一年。

②沛公:即刘邦。刘邦:江苏徐州沛县人,故称其为“沛公”。

③子婴:秦始皇之孙。秦丞相赵高杀秦二世,立子婴,去皇帝号,封秦王。

④素:驾。

⑤封:捧的意思。

⑥玺:皇帝的印。

⑦符:传达皇帝命令、征调兵将使用的一种凭证。

⑧节:皇帝派遣的使者所持的凭证。

⑨轵(zhǐ读三声)道:古亭名,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北。

⑩属:交给。

⑪止宫休舍:到宫殿中休息。

⑫军:驻军,驻扎。

⑬苛法:苛刻的法令。

⑭诽谤:指批评朝政的得失。诽,从旁指责过失;谤,公开指责、批评别人过失。

⑮偶语:相对私语。

⑯法三章耳:意思是法律只有三个条目。即下面所说对杀人、伤人及抢劫者判罪。这是相对秦法来说比较简约的法律。章,条目。

⑰抵罪:当罪。

⑱案堵如故:一切照常,和原先一样。案,通“安”,安抚,安定。堵,墙。故:以前

⑲耳:无义

⑳行:巡行。

【译文】

现在我和父老们约定,法律只有三条:杀人者处死刑,伤人者和抢劫者依法治罪。其余凡是秦朝的法律全部废除。所有官吏和百姓都像往常一样,安居乐业。总之,我到这里来,就是要为父老们除害,不会对你们有任何侵害,请不要害怕!再说,我之所以把军队撤回霸上,是想等着各路诸侯到来,共同制定一个规约。”随即派人和秦朝的官吏一起到各县镇乡村去巡视。向民众讲明情况。秦地的百姓都非常喜悦,争着送来牛羊酒食,慰劳士兵。沛公推让不肯接受,说:“仓库里的粮食不少,并不缺乏,不想让大家破费。”人们更加高兴,唯恐沛公不在关中做秦王。

4、示例

《汉书·刑法志》:“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

耶律楚材《怀古一百韵寄张敏之》:“约法三章日,恩垂四百基。”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六十五:“昔高祖约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愿军师宽刑省法,以慰民望。”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一回:“这位继室夫人生得十分精明强干,成亲的第三天,便和督办约法三章,约定从此以后,不许再娶姨太太。”

邹韬奋《经历·种种尴尬》:“我们很郑重地和工头约法三章,什么时候交稿,什么时候看校,什么时候拼版。”

附:刘邦后来认为三章大律太简略,难以适应统治的需要,萧何便在秦律的盗、贼、囚、捕、杂、县六篇外,又增设户、兴、厩三篇,形成《九章律》,至此汉朝律令基本成行。

5、应用新意

2013年3月17日9:00,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举行闭幕会,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提出新的“约法三章”。以下为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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