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纪委或中纪委)为**的检察监督机关,具有党风、党纪和反腐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1993年2月,根据党*、国务院的决定,监察部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直属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1993年起,地方各级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委合署办公。
中文名: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
外文名:TheCPCCentralCommissionforDisciplineInspection(CCDI)
现任书记:赵乐际
简称:**纪委、*纪委、中纪委
1、发展历史
**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国*最高纪律检查机关。1949年11月根据**的决定设立。1955年3月中国*全国代表会议决定设立*监察委员会,代替*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始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被冲垮,九大正式取消纪律检查机关。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新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选举现场
中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等。根据工作需要,它可向*一级*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
1927年4月,中国*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设立*监察委员会,并选举了*监察委员会委员。这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前身。
1928年7月,中国*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章程》,将“监察委员会”改为“审查委员会”。中国*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为书记的*审查委员会。
1933年9月,**作出《关于成立*党务委员会及*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定》。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李维汉为书记的*党务委员会。
1949年10月,*成立。*人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人民*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
1949年11月,**作出《关于成立*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了由朱德等11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4年9月,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政务院改为国务院,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监察部。钱瑛(女)任监察部部长。
1955年3月,中国*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由董必武等21人组成的**监察委员会。
1956年9月,*八届一中全会重新选举产生了(1956年11月23日*政治局第三次会议批准)由董必武等21人组成的**监察委员会。
1959年4月,因国家管理*调整,撤销监察部。
1962年9月,*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扩大了**监察委员会的名额(增至60人),调整了**监察委员会领导成员。
1969年4月,中国*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章程》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的条款,撤销了*监察委员会。
1977年8月,中国*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章程》重新恢复了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规定各级纪委由同级党委选举产生。
1978年12月,中国*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2年9月,中国*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国*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陈云等132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设立*监察部。1987年7月,监察部正式挂牌办公。
1986年12月3日,《人民日报》刊发设立*监察部的消息。
1987年10月,中国*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乔石等69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7年11月2日,**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1992年10月,中国*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尉健行等108人组成的**纪律检査委员会。
1992年10月19日,**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993年1月,党*、国务院决定*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1997年9月,中国*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尉健行等115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2年11月,中国*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吴官正等121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年10月,中国*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贺国强等127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11月,中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王岐山等130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0月,中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赵乐际等130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2、工作职责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组织机构
概述
根据《中国*章程》,*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党的*委员会相同,每一届为五年。*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委员会批准。
组织机构
*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27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监督室、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局。
此外,还设有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电化教育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直属单位。*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53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部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法规室: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巡视组开展巡视的有关协调工作;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重要情况;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中管*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的单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等;四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五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
第六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地区省级领导班子及中管*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地区中管*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六室联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七室联系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八室联系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人民*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民*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九室联系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及*生产建设兵团,十室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十一室联系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自治区,十二室联系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案件审理室:审理委部直接检查处理和省(部)级党组织、*(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部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纪检监察*监督室: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承担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外事工作等。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等。
离退休*局:负责机关离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服务与管理工作等。
4、第十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国*第十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133名)
(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丁兴农、马奔、王东海、王立山、王成蔚、王兴宁、王希明、王拥军、王荣军、王宾宜、王常松、王鸿津、王雁飞、方北群、方荣堂、邓卫平、邓中华、邓修明、艾俊涛、卢希(女)、田野、田静、白吕、白少康、冯志礼、朱国贤、朱国标、任正晓、任建华、刘昆、刘实、刘建、刘惠、刘化龙、刘文军、刘奇凡、刘昌林、刘金国、刘学新、刘建超、刘海泉、刘德伟、江金权、许传智、许罗德、孙斌、孙也刚、孙怀新、孙新阳、苏德良、李书磊、李仰哲、李欣然(满族)、李宝善、李建明、李清杰、杨宇栋、杨晓超、杨晓渡、肖培、吴志铭、吴海英(女)、吴清海、吴道槐、何平(中直机关)、邹加怡(女)、库热西·买合苏提(*)、辛维光、汪利平、汪鸿雁、沈晓晖、宋鸿喜、宋福龙、迟耀云、张军(北京)、张敏(女)、张骥、张升民、张务锋、张春生、张硕辅、陆俊华、陈雍(满族)、陈小江、陈国猛、陈学斌、陈超英、陈辐宽、邵峰、林国耀、罗东川、周亮、周小莹(女)、郑国光、郑振涛、房灵敏、房建孟、赵乐际、赵惠令、侯凯、施克辉、姜信治、贺荣(女)、骆源、耿文清、贾育林、夏红民、徐令义、徐加爱、凌激、郭开朗、陶治国、龚堂华、崔鹏、章建华、梁惠玲(女)、蒋卓庆、蒋洪军、喻红秋(女)、傅奎、舒国增、曾益新、谢杭生、谢新义、蓝佛安、蒲增繁、蔡永中(黎族)、廖国勋(土家族)、廖建宇、滕佳材、潘盛洲、穆红玉(女)、戴均良(完)
(注:人名后顿点采用时请用空格代替)
5、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王岐山
王岐山
副书记赵洪祝杨晓渡杜金才吴玉良刘金国李书磊
秘书长杨晓超
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岐山刘滨刘金国江必新杜金才李书磊杨晓渡吴玉良邱学强张纪南赵洪祝侯凯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2012年11月14日中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于春生马勇霞王伟王炜王长河王东峰王立英王华庆王会生王岐山王怀臣王忠民王和民王宜林王晓龙王家胜王宾宜王森泰王瑞生丹珠昂奔尹晋华石生龙叶青纯付建华冯惠敏宁高宁弘强曲青山曲淑辉吕建成任泽民多杰热旦刘滨刘长银刘生杰刘向松刘金国刘建华刘晓滨刘赐贵江必新安立敏苏波杜金才杜金富李宁李刚李熙李五四李书磊李玉赋李兆前李法泉李适时李秋芳李家祥杨立顺杨志今杨明生杨晓渡肖亚庆吴刚吴玉良吴杰明岑旭邱学强何平余欣荣辛维光汪民宋明昌宋爱荣宋璇涛张力张军张勇张立军张纪南张昌平张晓兰张晓刚陈伦陈大卫陈文清陈训秋陈建民陈绪国陈新权苗华金书波周英周泽民周福启郑国光赵洪祝胡玉敏胡问鸣侯凯侯长安侯贺华俞贵麟姚增科袁彦鹏耿文清耿燎原柴绍良徐敬业郭永平郭向远黄先耀黄建国(湖南省)黄建国(北京军区)黄建盛黄树贤黄晓薇黄殿中曹培玺崔少鹏董力韩亨林谢杭生谢国明*东臧献甫熊维平黎晓宏
*监察部
部长杨晓渡
副部长肖培陈小江崔鹏邹加怡
6、合署办公机构
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监察部门。建国初期,*人民*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1954年9月,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监督部,1959年4月撤销。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设立*监察部。国家监察部由部长、副部长组成部务会议,讨论决定国家监察部的重大事项。
监察部成立的报道
1993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纪委、监察部从1993年开始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的*。与中纪委合署办公后的监察部,依照宪法规定仍然属于国务院序列,接受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在合署后,继续实行由所在地*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的双重领导*,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监察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目前为止全国唯一一个纪委和监察局没有合署办公的城市:深圳市。深圳市监察局成立于1987年5月9日,是全国恢复行政监察*后最早成立的地方性监察机关,也是全国唯一没有与纪委合署办公的监察机关。
7、工作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中纪委网站
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就是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
来访,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就是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12388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网络,就是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
(一)查办案件工作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检查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和各级*,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违*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
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监察机关检查工作程序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的程序是: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向本级*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复查、复审、复核工作程序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或者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
复查、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纪检机关办理申诉工作的程序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办。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对申诉的问题复议、复查后,由承办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和决定,应交给申诉人一份。
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8、举报网站
为统一规范全国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建设工作,*纪委监察部对各省(区、市)举报网站规范了域名,提出了建设标准和开通运行的时间要求,并在*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上建立了统一的访问入口页面。
9、工作数据
2016年8月11日,*纪委网站发布数据,2016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省部级*41人,厅局级*1100余人。
*纪委网站通报显示,2016年1—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0.5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0.1万件,谈话函询4.2万件(次),立案19.3万件,处分16.3万人(其中党纪处分13.4万人)。处分省部级*41人,厅局级*1100余人,县处级*7300余人,乡科级*2.6万人,一般*3.2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9.6万人。
据了解,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全国共立案33万件,处分33.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万人。涉嫌违纪的中管*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90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2人。无论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还是审查中管*人数均为改革开放历年来的最高值。
与之相比,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3万起,处理党员*7.1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万人。
此次通报数据中值得注意的是,谈话函询成为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共计4.2万件(次)。这是*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体现,即通过谈话函询的方式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目的。
10、相关规定
党章第四十三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纪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一级*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党章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党章第四十五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四不准
在严明党的纪律方面,要求机关*模范遵守“四不准”规定:
一是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
三是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
四是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
强调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为全体*架设了规范执纪用权的“高压线”。制定了外出报备、请销假等管理制度,要求机关*离京必须报告。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1.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反对“四风”的主要内容:坚决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纪委“九个严禁”内容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年终突击花钱;
四是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
五是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
六是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七是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
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
九是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