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红继
梁红继,男,汉族,1966年3月生,赵县人,1993年4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姓名:梁红继
性别:男
籍贯:石家庄赵县
出生日期:1966年3月
民族:汉
国籍:中国
入党时间:1993年4月
工作时间:1987年7月
1、人物简历
1983.08—1987.07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学习
1987.07—1988.08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
1988.08—1994.05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科员
1994.05—1994.1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主任科员
1994.12—1997.1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庭副主任科员
1997.12—2002.05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庭主任科员
2002.05—2003.07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主任科员
2003.07—2004.0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正科级助审员(2001.03—2004.01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4.04—2004.09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处级秘书
2004.09—2006.0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副处级审判员
2006.04—2007.07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
2007.07—2011.0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2011.01—2011.02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2011.02—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人物动态
梁红继在唐县等县(区)平安建设现场会上强调深入推进“秋收100”持续抓好平安建设
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先后参加唐县、满城区、雄县、白沟新城和涞水县平安建设现场会,强调深入推进“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平安建设工作。
梁红继对唐县、满城区、雄县、白沟新城和涞水县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特别是平安建设工作给予肯定。他强调,“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必须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紧紧围绕“保项目、护生态、促协同,打现行、抓逃犯、清积案”六项任务,突出打击“黑恶*、阻工挠工、团伙犯罪”三个重点,在出重拳、动真招、求实效上下功夫,在保民生、促发展、创和谐上用力气。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群防群治,综合施治”十六字方针,持续抓好平安建设。
会前,与会人员还分别到5个县(区)的平安建设典型示范点进行实地观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