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武福
卢武福,男,1961年4月出生,湖南省澧县人,汉族,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入党,湖南文理学院大学毕业。2016年04月29日,湖南省纪委宣布: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8月4日,据中纪委网站消息,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卢武福等5名省管党员领导*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6年8月8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卢武福决定逮捕。2016年1月16日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卢武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文名:卢武福
民族:汉族
出生地:湖南省澧县
出生日期:1961年4月
职业:副市长
毕业院校:湖南文理学院大学
1、人物简介
卢武福,男,1961年4月出生,湖南省澧县人,汉族,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入党,湖南文理学院大学毕业。现任*常德市委常委、湖南省常德市副市长。
2、人物简历
先后任澧县报社记者;澧县县委办*;
1985年05月澧县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85年12月澧县车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6年10月共青团澧县县委书记;
1989年07月澧县县委社教办副主任;
1990年03月澧县*办副主任;
1993年02月兼县*办工委书记、县外经办主任;
1993年08月澧县大堰垱区委书记;
1994年12月津市市*副市长,
1994年12月津市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正县级,1995年5月援藏任*隆子县委书记);
1998年05月武陵区委副书记;
1998年10月桃源县委副书记、县*副县长、代县长;
1999年03月当选县长;
2000年09月常德市计委副主任、工委副书记;
2001年01月常德市计委副主任、工委书记;
2001年08月常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2年04月常德市委副秘书长;
2007年02月常德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年09月*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提名人选;
2011年11月常德市人民*副市长;
3、接受调查
2016年04月29日,湖南省纪委宣布: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4、开除党籍公职
2016年8月4日,据中纪委网站消息,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卢武福等5名省管党员领导*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常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严重违纪案
经查,卢武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卢武福身为党员领导*,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卢武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依法逮捕
2016年8月8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常德市委原常委、常德市人民*原副市长卢武福(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6、提起公诉
2016年1月16日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常德市委原常委、常德市人民*原副市长卢武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已告知被告人卢武福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询问了证人,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卢武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