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下半旗

科普小知识 2024-04-18 22:10:03
...

下半旗(flyaflagathalf-mast)又称为降半旗,是公众表示哀悼的重要礼节,先把国旗升至杆顶,然后下降到离杆顶约占全杆三分之一处。下半旗最早出现在1612年,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把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下半旗是一个国家行为,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发生时来表达全国人民的哀思和悼念;期间全国各公开场合的国旗,驻国外的使、领馆的国旗均应下半旗志哀。

中文名:下半旗

外文名:flyaflagathalf-mast

又:名:降半旗

功:能:降半旗是一个国家行为

用:途:下半旗世界上通行的一种致哀方式

作:用:表示哀悼的重要礼节

1、历史来源

下半旗为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致哀方式。当某个国家的重要*物逝世后,以下半旗表示对死者的哀悼。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一天,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致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遂为各国所采用。从中不难看出,下半旗这一致哀方式自古有之,至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

2、用法例外

为下半旗的旗帜降旗时,需将旗帜上升至杆顶后,方才下降至离杆顶约占全杆三分之一处。

下半旗仪式通常使用国旗,但*特别行政区区旗、日本都道府县旗等地区性旗帜、团体旗、社旗、学校旗等,都可以用于下半旗志哀。

沙特阿拉伯国旗与索马里兰国旗是不得降半旗的国旗。原由是旗上记载清真言,清真言中含有真主之名,所以不得降半旗。

3、国旗法则

《*国旗法》

第十四条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广场降半旗向玉树地震遇难同胞致哀

(一)*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军事委员会主席;

玉树哀悼日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第十六条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

4、致哀仪式

所谓降半旗,并不是将国旗降至旗杆的一半处,也不是直接把国旗升至旗杆的


阿根廷全国哀悼驻华使馆降半旗

一半处,而是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然后再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三分之一处。降半旗是一个国家行为,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发生时来表达全国人民的哀思和悼念。

5、致哀记录

致哀对象

致哀对象身份

下半旗日期

下半旗场所

任弼时

**书记处书记

1950年

斯大林

苏共*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

1953年3月

克莱门特·哥特瓦尔德

捷克斯洛伐克总统

1953年

冈奇金·布曼增迪

蒙古人民*国家大呼拉尔主席团主席

1953年

彼得鲁·格罗查

罗马尼亚大国民议会主席团主席

1958年

格奥尔基·达米扬诺夫

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主席团主席

1958年

帕特里斯·卢蒙巴

刚果**首任总理

1961年

罗荣桓

*元帅、**政治局委员、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

1963年

格奥尔基·乔治乌-德治

罗马尼亚部长会议主席、国务委员会主席

1965年

胡志明

越南劳动党*委员会主席、越南**主席

1969年

谢富治

**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1972年

何香凝

民革*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

1972年

邓子恢

原国务院副总理

1972年

李富春

**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1975年

董必武

**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75年

康生

**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75年

*

**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1976年1月

朱德

十大元帅之首、**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76年7月

*

**主席、**军委主席、全国政协名誉主席

1976年9月9日至18日

郭沫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78年

罗瑞卿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国务院副总理

1978年

苏振华

**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1979年

*

原**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

1980年

宋庆龄

*名誉主席、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副委员长

1981年5月30日至6月3日

*、新华门,外交部和驻外机构

1981年6月3日

全国和驻外机构

廖承志

**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83年

刘伯承

十大元帅之一、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军委副主席

1986年

叶剑英

十大元帅之一、原**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86年

*

原**总书记

1989年

徐向前

十大元帅之一、原国防部长

1990年

聂荣臻

十大元帅之一、原**军委副主席

1992年

李先念

全国政协主席、原国家主席

1992年

邓颖超

原**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主席

1992年

王震

国家副主席

1993年

姚依林

原**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1994年

金日成

朝鲜最高*

1994年

陈云

原**政治局常委、**顾问委员会主任

1995年

*

*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

1997年2月20日至25日

彭真

原**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97年

杨尚昆

原**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

1998年

1999年五八事件遇难中国记者

1999年5月12日

*、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省级人民*、香港特区*、新华社澳门分社

2008年汶川地震遇难者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全国哀悼日)

全国和驻外机构

2010年海地地震遇难中国警察

2010年1月19日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2010年1月19日至21日

*部

2010年玉树地震遇难者

2010年4月21日(“全国哀悼活动”)

全国和驻外机构

2010年甘肃舟曲县特大泥石流遇难者

2010年8月15日(“全国哀悼活动”)

全国和驻外机构

香港旅行团在马尼拉被挟持事件遇难者

2010年8月26日

香港特区*及*驻港机构

南丫岛撞船事故遇难者

2012年10月4日至6日

香港特区*

诺罗敦·西哈努克

原柬埔寨王国国王、太皇

2012年

*广场、新华门、外交部

1937年南京大*遇难者

2014年12月13日

南京大*纪念馆

乔石

中国*第十三届、十四届*政治局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书记,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2015年6月19日

*、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各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中国驻外使领馆

6、扩展阅读

1998年以来中国首度为本国*下半旗

新中国下过多少次半旗?

下半旗志哀是一个国家对逝者的最高尊重。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下半旗的范围并不确定,就国家*逝世或大量人员因天灾人祸罹难设全国哀悼日时,全国各地下半旗;对部分国家*、外国政治人物志哀,或悼念在*遇难(1999年南联盟大使馆被炸牺牲的三名记者)烈士等,一般在新华门、*广场、外交部等国务院确定的范围下半旗。2010年,海地维和部队8名中方人员在地震中丧生后,遗体回国时*部下了半旗。

截至目前,*广场的国旗下半旗52次,其中31次系为中国国家*下半旗,17次为外国政治人物下半旗,1次为南联盟使馆被炸事件遇难记者,另外三次则是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全国哀悼日。

1990年前后是分水岭

1990年6月,《国旗法》通过之前,国旗在何种情况下下半旗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此之前,以半旗志哀的国家*有20位,分别是任弼时(1950)、罗荣桓(1963)、谢富治(1972)、何香凝(1972)、邓子恢(1972)、李富春(1975)、董必武(1975)、康生(1975)、*(1976)、朱德(1976)、*(1976)、郭沫若(1978)、罗瑞卿(1978)、苏振华(1979)、*(1980)、宋庆龄(1981)、廖承志(1983)、刘伯承(1986)、叶剑英(1986)、*(1989)。

从这20位以半旗志哀的*的身份来看,逝世前是正国级领导或曾任正国级职务的的有任弼时、董必武、康生、*、朱德、*、*、宋庆龄、叶剑英、*共十位,而另外十位则没有担任过正国级领导职务。

1990年6月《国旗法》通过至今,有11位国家*在出殡时下半旗,其中除了元帅徐向前、聂荣臻外,李先念、邓颖超、王震、姚依林、陈云、*、彭真、杨尚昆全部担任过政治局常委或其他正国级领导职务。这表明,在1990年之后,为国家*下半旗志哀的标准,事实上进一步明朗化。

乔石依据哪一条款下半旗?

《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下半旗的条件。其中第一款是对领导


*、新华门降半旗悼念乔石同志

人和外国政治人物的规定,第二款则明确在发生重大伤亡不幸时间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全国政协主席逝世时,下半旗志哀。此外,“对*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和“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也可以下半旗,具体由国务院决定。

《国旗法》的规定,只明确在任的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总理、军委主席和政协主席逝世时,当然下半旗。对于已卸任的上述职务担任者,是否下半旗要由国务院另行决定。由于领导*终身制的废除,自1990年以来,尚无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在任上逝世,因此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今并未实际适用过,第十四条第二款关于全国政协主席逝世时下半旗志哀,也仅适用了一次,即1992年时任全国政协主席李先念病逝时。

包括*、杨尚昆、彭真、邓颖超等*在内,逝世时都是按照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国务院决定以“对*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的名义,享受下半旗的哀荣,乔石也并不例外。从历史上看,绝大多数曾任《国旗法》第十四条一二款列出的国家领导职务者,逝世时都下了半旗。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个别曾长期担任*关键领导职务的前*逝世时,并不是以正国级*的规格举行丧礼,因此国务院没有根据《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为其下半旗。如2008年*前**锋逝世时,丧礼大体比照的是政治局委员的规格,因此没有下半旗,并未违反《国旗法》的规定。

下半旗仅限正国级国家机构正职

中国国家*的最高行政级别是“正国级”。“正国级”*包括**最高*(**总书记,1982年以前称**主席)、五大国家机构正职领导(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全国政协主席)以及没有担任前述职务的**政治局常委。(1998年以前,没有担任政治局常委的国家副主席也是正国级)

不同的正国级*,其逝世时的讣告格式不同。除*、*逝世时对外发布《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外,其他正国级*逝世时的讣告,有的会加抬头,有的不加抬头。加抬头者,讣告的开始是四大机构名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如曾在军委任职的还要加上*军委,即五大机构)。列出机构名称后加“沉痛宣告”四个字,然后再开始列出对逝者的政治评价;而不加抬头的,讣告播发时在新华社的电头后不加任何机构名称,直接列对逝者的政治评价。

1990年到1994年间,元帅徐向前、聂荣臻和前政治局常委、副总理姚依林先后逝世,虽然他们并未担任过任何正国级党政机构的正职领导,但仍以四大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名义发出。但从1995年开始,没有担任过**总书记、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全国政协主席和原*顾问委员会主任(1982年到1992年之间设立,后撤销)等正国级机构正职领导的卸任*,其讣告均不再加冠四大机构或五大机构抬头。

1993年到1998年间和乔石同为正国级*的刘华清(时任*政治局常委、军委副主席)、荣毅仁分别在2011年和2005年逝世,他们的讣告就没有国家机构抬头,出殡日也没有下半旗。

概而言之,自1994年姚依林去世后,只有担任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和*军委的正职负责人(换言之就是狭义的正国级*)的领导,才可能享受逝世后下半旗的待遇,如果没有担任过正国级国家机构的正职,即使曾任政治局常委,逝世时也不下半旗。

由四大机构联合发布讣告,但举殡时没有下半旗的,到目前为止仅有一例,即2006年去世的政治局常委、副总理黄菊,他也是“*”后唯一一位在任上逝世的政治局常委,因此讣告加冠四大机构抬头,但由于他的政治地位未曾达到过《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高度,所以按惯例未下半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