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由1984年建院的原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市农业管理*学院和1958年建校的原北京市农业学校于2001年6月合并组建,2002年4月正式挂牌,并先后于2003年5月、2004年12月整建制合并原北京市城乡建设学校、原北京市八一农业机械化学校,成立北苑分院、清河分院,现已形成“一院四区”办学格局。是经北京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创办时间:1958年
原名:北京市农业学校
性质: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占地面积:81.22公顷
院系设置:9个
在校学生:5000余人
专职教师:410余人
校训:立德、修业、求知、笃行
院长:杜晓林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1、学校概况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溯源于1958年建校的北京市农业学校,有着57年的办学历史;现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和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担任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村与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以及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北京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学院坚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国,服务‘三农’”的办学宗旨,秉承“立德、修业、求知、笃行”的院训精神,贯彻“以德为先全面育人,以实践教学为主体,办学与服务双赢,开放办学不断创新”的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综合性、生产性的实训基地,提升科研与“三农”服务水平,拓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目前,学院总占地81.22公顷,建筑面积36.09万平米,固定资产5.52亿元。下设园艺、畜牧兽医、食品与生物工程等9个系部以及机电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拥有全日制在校生5千余人,自2009年起面向广东、湖南、安徽、四川、重庆等1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职学生。
学院现开设普通高职专业39个,其中,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作为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创新形成了“植物生长周期循环”、“岗位轮动”、“1-4-1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完成了“任务导向、模块设置”、“岗位化”、“从田间到餐桌”的课程体系,为全国农业种植类、畜牧兽医类、食品安全类高职专业的建设提供了范例。
2、历史沿革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由1984年建院的原北京市农业管理*学院和1958年建校的原北京市农业学校于2001年6月合并组建,2002年4月正式挂牌。学院近5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经市*批准,先后于2003年5月和2004年12月整建制合并原北京市城乡建设学校及原北京市八一农业机械化学校,成立北苑分院、清河分院,形成“一院四区”办学新格局。
学院改革和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得到国家及北京市的高度肯定,2005年10月,学院被*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06年3月,被市教委等部门联合授予“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10人,其中正教授28人、副教授170人;现有北京市专业创新团队5个、优秀教学团队4个,北京市优秀教师2名、教学名师8名、职教名师2名,全国农业职业院校教学名师7名,北京市职业院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5名。形成了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4、实验场所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不断创新三农服务机制,相继组建都市现代农业、畜牧兽医新技术等专业化服务工作室和奶牛、健康养殖、种苗组培、设施农业等产学研服一体化工作室;连续10年选派专业骨干组建科技挂职服务团队,累计派出125名206人次服务郊区,以“项目带动计划”、“人才支撑计划”为依托,在“院乡、院镇、院区、院企”共建合作中,创新实践了“科技挂职1+1”、“五能标杆”主题工作,形成了“滴灌式”、“孵化式”、“链条式”等服务模式和“五个一”挂职服务机制。建立实习实训、产学研服基地百余个,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百余项。生态环保养猪、植物病虫害生物防治等技术项目已成为品牌项目。学院同时获“北京新型农民培养先进单位”、“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被农业部认定为“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
5、国际合作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6、学校愿景
“十二五”期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正在认真落实国家和北京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发展战略,走以高职学历教育为主体、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和社会服务与开发并重的“一体两翼”发展道路,以“一流的人才培养质量,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环境设施,一流的社会服务,一流的管理水平和一流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目标,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
7、系部设置
园艺系
畜牧兽医系
水利与建筑工程系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现代服务管理系
信息技术系
财会金融系
经济管理系
基础部
8、专业设置
专科类
农林牧渔
园艺技术|植物保护|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兽医医药
生化与药品
生物技术及应用
土建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物业管理
水利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制造
数控技术
电子信息
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
财经
金融保险|投资与理财|会计|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
旅游
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法律
法律文秘
9、录取原则
1、录取现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3、北京市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应合格。
4、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5、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时转录其第二志愿专业。志愿专业均已录满时,同意调剂者,调剂至院内其它专业。
6、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计划40%时,该专业取消,志愿考生转入其它志愿专业录龋7、设定所报专业志愿分数级差10分。
8、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该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9、体检信息表明患有各类肝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得报考食品类专业;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得报考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类专业。文秘类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7m以上,女生身高1.6m以上。
10、我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10、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为58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分别为12000元/学年/人(中加合作办学)和18000元/学年/人(中英合作办学);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