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全院现有人员7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81%,其中研究生4人。全院法官42人,负责全院各类案件一审审判执行工作。
名称: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167号
邮编:514200
电话:0753--5538166
成立时间:1950-05-01
1、简介
大埔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1日,坐落在梅州市大埔县城湖寮镇,内设有十三个部门和枫朗、高陂、茶阳3个基层人民法庭。大埔县人民法院管辖面积2470平方公里,人口50多万。每年受理各类案件1700件左右。近年来,大埔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代院长、邱忠强、负责本院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爱京、分管立案庭、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院长、许国键、分管刑事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
党组成员、副院长、童斯荣、分管民事审判一庭、高陂法庭、茶阳法庭
党组副书记、黄君、分管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民事审判二庭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李波、分管全院的人事、政工工作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蓝文远、分管执行局和全院执行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钟学政、分管全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刘伟宽、分管行政庭、枫朗法庭
3、机构设置
立案庭:审查受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等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的立案登记、排定和移送工作。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联调解工作。信访室负责日常接访工作,做好来电来信来访接待、登记、批转、答复、督办、汇报、归档、报结等工作。
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各类刑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未成年人实施和自诉的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走访、调查以及矫正、帮教,实施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和法庭开放日活动、法官进社区活动。
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相邻关系纠纷、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负责对先予执行案件申请的审查、裁定,进行财产、证据诉讼保全,负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和法庭开放日活动、法官进社区活动。
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理经济、借贷、保险、房地产等合同纠纷案件和企业、公司破产案件,进行财产、证据诉讼保全,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和法庭开放日活动、法官进社区活动。
行政审判庭: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确认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和法庭开放日活动、法官进社区活动。
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除民事案件外的各类申诉案件、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并负责全院已审结、执结案件的抽查、评比、考核和通报;对本院各审判庭上诉改判的原审案件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意见报请审判委员会;做好全院案件质量评查指导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审判执行案件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全院的案件质量进行抽查、评查。对开庭公告、庭审情况、案卷归档移送、电脑点击等规范化办案情况的检查。负责案件审判流程的管理。
执行局:负责民事一审案件、行政一审案件以及刑事一审案件的执行;负责生效仲裁裁决的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办理本院执行案件的委托评估、拍卖及有关执行工作事宜;办理其他有关执行事宜。
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本院部门和干警实施、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制度、纪律的情况,受理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投诉并予以查处。负责本院*的财产、收入申报的登记工作,组织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及考核工作。
政工科:负责法院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干警的教育培训,法院人员的招录、调配、考核、任免工作,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评定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工、青、妇和离退休老*的管理工作,落实本院的考勤、请、销假制度等。负责法院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支部建设和党员活动。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司法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管理财务,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文件的收发、打印、档案、保密、车辆、网络、干警食堂和物业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印鉴管理使用,负责案件电脑点击归档工作和人大政协代表联络工作。
研究室:负责全院综合材料、宣传、信息、调研、简报、案例编报、网络、拍摄、妇委会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负责全院司法统计、司法分析,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记录、普法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审判实践、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以及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安全押解、看管工作,负责审判法庭的值庭,协助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完成强制执行、诉讼保全、证据保全、诉讼文书送达等工作,负责警械、警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基层人民法庭:依法对辖区范围内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立案和审理。执行本法庭审结的执行案件。进行财产、证据的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做好法庭的物业、财物、车辆、安全、卫生、食堂等管理工作,负责法庭辖区内的信访接待工作。加强与当地党政机关的联系,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司法联络员工作,及时搜集、反馈基层的社情民意。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和法庭开放日活动、法官进社区活动。
4、法院建设
大埔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2012年、2013年全市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核中分别是第三名、第一名,排头兵竞赛活动考评2012年、2013年分别排在全市基层法院的第四名、第二名,2013年被市中院授予基层法院工作先进单位,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创建工作以全市基层法院第三名达标。
5、所获荣誉
茶阳人民法庭庭长江啟清同志,2014年3月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7月被评广东省全省法院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