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
2016年9月7日,*和东盟国家*在老挝万象发表《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
1、产能合作联合声明全文
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
我们,*与东盟国家*在老挝万象举行的第19次中国-东盟*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纪念峰会上;
重申2015年11月21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第18次中国-东盟*会议主席声明中阐述的中国与东盟之间紧密经济关系和更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性;
一致认为中国与东盟经济交往取得迅速、全面、显著发展,双方已成为重要经济合作伙伴,为开展产能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注意到中国和东盟在基础设施发展和工业化加速等方面至关重要的需求,双方可通过产能合作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经贸关系,提振双方业界的信心和积极性;
认识到中国和东盟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均面临挑战,双方具有互补性比较优势,扩大交流合作的潜力巨大。双方将继续完善和提升各自国家和区域工业产能。
我们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一、鼓励以商业原则为主导的产能合作,通过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使双方产业的生产和需求相匹配,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
二、重点推动在双方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领域开展符合各自优先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合作;
三、认识到能力建设的重要性,根据东盟各成员国产能实践的不同需求,提供必要的相互支持;
四、确认企业在开展合作中的主导作用,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以及所在地法律法规开展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经贸合作园区等具体合作;
五、支持通过促进相关政策信息交流,为产能合作营造良好的商业和投资环境;
六、鼓励发挥智库、学术伙伴等研究机构的积极作用,共同开展产能合作研究并提供符合各方国家利益的政策建议。
2、25周年纪念峰会联合声明
当地时间2016年9月7日,*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在老挝万象发表《第19次中国-东盟*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纪念峰会联合声明》。
第19次中国-东盟*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纪念峰会联合声明
——迈向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我们,*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首脑,于2016年9月7日相聚在老挝万象,举行第19次中国-东盟*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纪念峰会;
满意地回顾过去25年来中国-东盟对话关系取得的进展及各领域合作成果;
认识到中国-东盟关系是最富内涵、最具活力的关系之一,不仅使双方获益,而且为地区和平、稳定和繁荣作出了贡献;
重申中方支持东盟一体化进程及东盟实现《东盟2025:携手前行》目标的努力,包括缩小发展差距、加强东盟互联互通、维护东盟在地区架构演变中的中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重申《联合国宪章》《东盟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在全球国家共同体中的东盟共同体巴厘宣言》(《巴厘协调一致第三宣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东亚峰会互利关系原则宣言》及公认的国际法中的原则、共同价值观和标准将继续指导中国-东盟对话关系和友好合作;
重申根据国际法和互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相互尊重彼此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致力于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
重申《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具有里程碑意义,展现了各方依据《联合国宪章》以及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公认国际法原则,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增进互信和信心的共同承诺;
欢迎双方共同庆祝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举办的系列纪念活动;
特此同意以下内容:
一、我们致力于通过全面有效执行《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行动计划(2016-2020)》等进一步促进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以实现互利发展。
二、中国欢迎东盟共同体建成,重申支持东盟一体化进程,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中国欢迎2017年东盟成立50周年。
三、东盟重申中国发展对本地区是重要机遇,支持中国和平发展。东盟注意到中方提出的“一带一路”和“2+7合作框架”等倡议。东盟国家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一个中国政策。
四、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话和合作,加强相互理解和友谊,利用东盟防长扩大会(ADMMPLUS)、东盟地区论坛(ARF)及其他现有合作框架和机制,促进防务交流与安全合作,解决共同的安全问题,包括应对*、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挑战,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五、我们欢迎《中国和东盟国家外交部长关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联合声明》于2016年7月25日在老挝万象通过。我们重申尊重并承诺,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所规定的在南海的航行及飞越*;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相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我们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
六、我们承诺全面有效完整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质性推动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我们也欢迎形成《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指导方针》,并通过《中国与东盟国家关于在南海适用〈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的联合声明》。
七、我们致力于通过全面有效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进一步深化和扩展互利经贸合作。我们双方将携手努力,尽早达成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利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我们还欢迎会议通过《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
八、我们将继续加强互联互通领域互利合作,包括通过能力建设和资源配置,实现《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通过整合《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与中方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的共同优先领域,探讨加强双方互联互通合作方式,并鼓励相关多边金融机构积极参与。
九、我们对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年活动进展感到满意,包括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第二届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和“第二届中国-东盟青年交流访问:教育与领导力”等活动的成功举办,愿拓展双方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我们欢迎将2017年确定为“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期待中国与东盟加强合作,开展一系列活动,促进双方人员往来。
十一、我们将继续深化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土地和水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合作,应对跨境挑战。我们将在国际气候变化及其他与环境相关谈判中加强对话合作。
十二、我们重申致力于支持和帮助东盟缩小内部发展差距的努力,包括落实《东盟一体化倡议第三份工作计划》。
十三、我们欢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在中国三亚成功举行。我们也欢迎在现有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如澜湄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及其他相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加强合作,以支持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十四、我们重申加强对东亚区域合作的承诺,愿就建设包容、基于规则的区域架构继续保持对话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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