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民族手把肉
蒙古民族食肉主要是煮食。手把肉是呼伦贝尔草原蒙古、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游牧、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即用手把着吃肉之意。羊、牛、马、骆驼等牲畜及野兽的肉可烹制手把肉,但通常所讲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而言。
近代民俗资料《蒙旗概观》中云:食肉在半熟略熟之际,即刀割而食。蒙古人之通常之食量颇巨,每日饮茶十数碗,餐肉十数斤,饥甚颇有食全羊之事,然偶值三、五日不食,亦无关也。蒙古民族常把干肉或鲜肉用来煮食。手把肉即把羊按关节带骨分割成数块置于凉水中去煮。煮的不要太老,不加任何调料,加少许盐和乳酪。用大火保持原汁原味,适当控制火候。只要肉已变色,即可食用。肉鲜而不膻,肥而不腻,易于消化。一手抓肉,一手持刀,边割边吃。这种牧业民族的传统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明《夷俗记·食用》中云: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用现代营养学观点看来,煮至半熟,可以尽可能保存动物从青草中吸收的维生素及其他营养成份。手把肉是草原牧民最常用和最喜欢的餐食,也是他们招待客人必不可少的食品。常年似乎已形成这样一种概念,即到草原观光旅游不吃一顿手把肉就算没完全领略到草原食俗风味和情趣,虚此一行。牧民不用手把肉招待客人,就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心意。因此,用手把羊肉款待远方客人,在呼伦贝尔地区已成为一种定规。蒙古族小伙子的杀羊表演是非常有特点的:一是杀羊不见血;二是扒皮不用刀;三是速度快。手把肉的制作和吃法也别具一格。
通常选用膘肥嫩肉的小口羊一只,先拔去胸口近腹部毛,后用刀割开二寸左右的直口将手顺口伸入胸腔内,摸着大动脉将其掐断,使羊血都流聚在胸腔和腹内,谓之掏心法。这种杀羊法优于抹脖杀羊法,即羊血除散在腔内一部分外,还有少部分浸在肉里,使羊肉呈粉红色,煮出来味道鲜美,易于消化,羊肉干净无损。然后剥去皮,切除头蹄,除净内脏和腔血,切除腹部软肉。并按羊各关节,将全羊带骨制成数十块,放入不加盐和其他佐料的白水锅内,用大火烧煮,保持原汁原味,适当控火候。只要肉已变色,一般用刀割开,肉里微有血丝即捞出,装盘上席。大家围坐一起,一手握刀,一手拿肉,用刀割、卡、挖、剔。手把肉鲜而不膻,肥而不腻。这是物民的常用食法。如在城市的宾馆餐厅、饭店,还可用芝麻酱、香油、韭菜花、辣椒油、腐乳汁、青酱油、味精等调成佐料,装入碗中,采用割肉蘸佐料食用。这种草原、城市结合起来的手把羊肉的食法也颇具风味。如果你头一次在餐桌上看到人们(包括自己)用刀割下自己所看中的羊肉,用手一块块送入口中的时候,除了感到肉的鲜嫩味美之外,还会感到新奇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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