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不同会影响产权年限吗?
买房的时有很多购房会关注房屋产权年限,我们经常说的50年、70年产权有何区别?土地用途不同会影响产权年限吗?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这些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一、土地用途不同会影响产权年限吗?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
①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②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③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④综合或其他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①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③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过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不少买主担心买了房子以后会遇到土地使用权问题,而山东青岛的一个案例最值得参考。早在2009年,青岛黄岛区一个名为阿里山的小区,就遭遇了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但当时该小区的二手房销售价格并未受到这一事件的影响,和周围的房价相差无几。这也意味着,从市场的角度看,多数人意识到土地使用年限并不能影响到房屋使用权。
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解决方法就是缴纳一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但是具体的缴纳标准和细则并未出台。
注:资料来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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