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甸镇农经中心考勤制度
科普小知识
2023-11-08 12: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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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甸镇农经中心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早退三次算一次旷工。
二、需下村工作的,一般情况下,应先到单位报到后再下村。若上班时直接到村或从村下班回家,须向考勤人报告,不报告的后果自负。
三、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全年出勤不得少于290天,低于290天的有一天扣发出勤工资30元。
四、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凭书面请假条,(并注明离开时间和上班时间)待准假后离开。(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
五、旷工一天扣发出勤工资60元,一年累计达到十五天或更长时间旷工的再扣发1000元,并且取消年度奖金,在编人员年度考核格次评定为不合格。
六、单位工作人员按标准工资(扣除3000元)清收债权工资的25%用于考勤,年底或次年初经考核后一次性兑现。
七、考勤人员必须客观、真实、公正地登记考勤,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有一次扣发考勤工资50元。
八、以上考勤制度,不适用于病假,病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注:特殊情况指:特殊天气,本人患病,家庭出现重大突发情况等。
曹甸镇农经中心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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