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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科普小知识2022-03-25 09: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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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2017年12月28日由文化部办公厅公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2018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近日确定并公布了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082人。

中文名: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公布单位:文化部办公厅

公布时间:017年12月28日

公布批次:第五批

1、认定标准

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国务院新公布的第四批*代表性项目;二是前三批中无*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三是现有*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的项目。

2、目的意义

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目的是保护重要知识和技艺的传承骨干,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带动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水平。*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后,文化和旅游部将与有关省(区、市)文化厅(局)一起,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支持力度,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情况考评和动态管理机制,营造良好传承环境,推动传承实践活跃开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与现实生活相融合,在当代社会焕发新活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3、认定程序

在这次评审工作中,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了专家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制度,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评审专家组确定推荐名单后,评审委员会将推荐名单向社会进行了为期20天的公示,并严谨细致地核实了公示反馈意见,最终形成了第五批*代表性传承人入选名单。

4、认定结果

2018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近日确定并公布了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082人。

5、申报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文化部现开展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遗产25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三)已入选该项目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四)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申报范围

(一)新入选第四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二)前三批中无*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本次申报工作重点关注以上三个方面的项目。此外,部分前三批*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如确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暂不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省(区、市)在以上三个重点关注范围内,每一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人;其他需要增补的项目,每省(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5人。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直属单位向文化部推荐本省(区、市)或本单位申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报告,附推荐清单(格式见附件1)。

(二)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申请及授权书,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意见,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专家名单等(见附件2)。

(三)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已正式公布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件(含名单)。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文化部公示时,将公示推荐入选者的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五、申报程序

(一)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通过审核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从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针对性评价。推荐意见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各部门直属单位的代表性传承人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将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系统直接报送文化部。

(二)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直属单位,自2015年11月1日起可登录申报系统(申报系统入口另行通知),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于12月15日前将系统生成的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申报片等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以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报告(含推荐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已正式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文件(含名单)纸件邮寄至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评审结束后,将另行通知寄送入选者申报材料,用于存档和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二)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同时,对上报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基本信息在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或主要纸质媒体进行公示。

(三)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此次评审,取消以往材料审核后返回修改的环节。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技艺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四)各地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15年12月15日24:00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报送我部,网上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统一拷贝的电子版及纸件也同时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特此通知。

附件:1.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清单;

2.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3.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文化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1日。

6、公式公告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文化部开展了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

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各评审组专家对全国31个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及港澳地区推荐的申报人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1113人)。其中对尚未认定过*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本次推荐827人,对已认定过*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本次推荐286人。

现将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公示期已结束)

文化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

7、公示附件

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共1113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田锦锋

苗族

Ⅰ-1

苗族古歌

贵州省台江县

2

吴通贤

苗族

Ⅰ-5

刻道

贵州省施秉县

3

陈秋强

汉族

Ⅰ-7

梁祝传说

浙江省上虞市

4

赵东升

满族

Ⅰ-12

满族说部

吉林省

5

张东海

汉族

Ⅰ-13

宝卷(靖江宝卷)

江苏省靖江市

6

芮时龙

汉族

Ⅰ-13

宝卷(吴地宝卷)

江苏省苏州市

7

代兴位

汉族

Ⅰ-13

宝卷(河西宝卷)

甘肃省张掖市

8

吴文

汉族

Ⅰ-17

走马镇民间故事

重庆市九龙坡区

9

吾肉孜·卡地尔(奥诺佐·卡德尔)

柯尔克孜族

Ⅰ-25

玛纳斯

**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10

说了白西·死卡卡(乔力波什·依斯哈克)

柯尔克孜族

Ⅰ-25

玛纳斯

**自治区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

11

金巴扎木苏

蒙古族

Ⅰ-27

格萨(斯)尔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

12

巴旦(阿旺巴旦)

藏族

Ⅰ-27

格萨(斯)尔

*自治区

13

格日尖参

藏族

Ⅰ-27

格萨(斯)尔

青海省

14

才智

藏族

Ⅰ-27

格萨(斯)尔

青海省

15

陈时云

汉族

Ⅰ-50

木兰传说

河南省虞城县

16

叶蔚璋

汉族

Ⅰ-50

木兰传说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

17

吴传来

汉族

Ⅰ-54

徐文长故事

浙江省绍兴市

18

刘为芬

土家族

Ⅰ-56

都镇湾故事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19

李腊拽

德昂族

Ⅰ-65

达古达楞格莱标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20

马建昌

哈尼族

Ⅰ-66

哈尼哈吧

云南省元阳县

21

尼玛

蒙古族

Ⅰ-70

汗青格勒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22

李会堂

苗族

Ⅰ-76

苗族贾理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23

查月华

汉族

Ⅰ-79

桐城歌

安徽省桐城市

24

解放

汉族

Ⅰ-84

笑话(万荣笑话)

山西省万荣县

25

侯自鹏

苗族

Ⅰ-93

盘瓠传说

湖南省泸溪县

26

张嘉国

汉族

Ⅰ-97

布袋和尚传说

浙江省奉化市

27

杨乃浚

汉族

Ⅰ-100

王羲之传说

浙江省绍兴市

28

林东

珞巴族

Ⅰ-107

珞巴族始祖传说

*自治区米林县

29

顿珠

藏族

Ⅰ-110

嘉黎民间故事

*自治区嘉黎县

30

许根才

汉族

Ⅰ-111

海洋动物故事

浙江省洞头县

31

严水花

土家族

Ⅰ-112

土家族哭嫁歌

湖南省永顺县

32

德力格尔(色·德力格尔)

蒙古族

Ⅰ-114

祝赞词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

33

那次克·布娃

蒙古族

Ⅰ-114

祝赞词

**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34

吴克从

汉族

Ⅰ-115

黑暗传

湖北省保康县

35

陈切松

汉族

Ⅰ-115

黑暗传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36

包广林

蒙古族

Ⅰ-116

陶克陶胡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37

阿合买提江·玉素甫

*

Ⅰ-123

恰克恰克

**自治区伊宁市

38

李智海

汉族

Ⅰ-130

孔雀东南飞传说

安徽省怀宁县

39

胡智

汉族

Ⅰ-131

老子传说

安徽省涡阳县

40

胡孝华

汉族

Ⅰ-133

胡峄阳传说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41

熊远桂

汉族

Ⅰ-137

三国传说

湖北省

42

刘大斌

汉族

Ⅰ-139

尹吉甫传说

湖北省房县

43

杜志榜

汉族

Ⅰ-149

广阳镇民间故事

重庆市南岸区

44

赵庚妹

瑶族

Ⅰ-151

盘王大歌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

45

沙马史体

彝族

Ⅰ-152

玛牧

四川省喜德县

46

索德元

土族

Ⅰ-154

祁家延西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

47

曾祥泰

汉族

Ⅰ-155

常山喝彩歌谣

浙江省常山县

48

达瓦桑布

蒙古族

Ⅱ-3

蒙古族长调民歌

内蒙古自治区

49

都古尔苏荣

蒙古族

Ⅱ-3

蒙古族长调民歌(巴尔虎长调)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

50

道·乌图那生

蒙古族

Ⅱ-3

蒙古族长调民歌

**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51

陶小妹

汉族

Ⅱ-5

当涂民歌

安徽省马鞍山市

52

李家莲

汉族

Ⅱ-6

巢湖民歌

安徽省巢湖市

53

尚生武

土家族

Ⅱ-10

桑植民歌

湖南省桑植县

54

阿称恒(啊车恒)

傈僳族

Ⅱ-17

傈僳族民歌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55

苏平

撒拉族

Ⅱ-20

花儿(松鸣岩花儿会)

甘肃省和政县

56

于朝阳

回族

Ⅱ-20

花儿(张家川花儿)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57

李桂英

汉族

Ⅱ-20

花儿(七里寺花儿会)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58

王德勤

汉族

Ⅱ-20

花儿(宁夏回族山花儿)

宁夏回族自治区

59

马汉东

回族

Ⅱ-20

花儿(宁夏回族山花儿)

宁夏回族自治区

60

王秀芳

汉族

Ⅱ-20

花儿(*花儿)

**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61

龙景平

苗族

Ⅱ-23

靖州苗族歌鼟

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62

曹光裕

汉族

Ⅱ-24

川江号子

重庆市

63

张中祥

汉族

Ⅱ-27

薅草锣鼓(金湖秧歌)

江苏省金湖县

64

方由根

汉族

Ⅱ-27

薅草锣鼓(武宁打鼓歌)

江西省武宁县

65

冷浩然

侗族

Ⅱ-27

薅草锣鼓(宣恩薅草锣鼓)

湖北省宣恩县

66

贾福英

侗族

Ⅱ-28

侗族大歌

贵州省从江县

67

杨月艳

侗族

Ⅱ-29

侗族琵琶歌

贵州省黎平县

68

苏乙拉图(苏义拉图)

蒙古族

Ⅱ-30

多声部民歌(潮尔道-阿巴嘎潮尔)

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

69

方少保

苗族

Ⅱ-30

多声部民歌(苗族多声部民歌)

贵州省台江县

70

林晨

汉族

Ⅱ-34

古琴艺术

中国艺术研究院

71

王鹏

汉族

Ⅱ-34

古琴艺术

北京市大兴区

72

朱晞

汉族

Ⅱ-34

古琴艺术(虞山琴派)

江苏省常熟市

73

马维衡

汉族

Ⅱ-34

古琴艺术(广陵琴派)

江苏省扬州市

74

桂世民

汉族

Ⅱ-34

古琴艺术(金陵琴派)

江苏省南京市

75

高培芬

汉族

Ⅱ-34

古琴艺术(诸城派)

山东省诸城市

76

刘昌寿(蔡昌寿)

汉族

Ⅱ-34

古琴艺术

香港特别行政区

77

陶特格

蒙古族

Ⅱ-36

蒙古族四胡音乐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

78

包杰

蒙古族

Ⅱ-36

蒙古族四胡音乐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79

刘省心(刘福寿)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晋北鼓吹)

山西省忻州市

80

崔青云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上党八音会)

山西省长子县

81

刘晓弘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临县大唢呐)

山西省临县

82

唐海峰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丹东鼓乐)

辽宁省丹东市

83

杨成伟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杨小班鼓吹乐棚)

黑龙江省肇州县

84

李树鹏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徐州鼓吹乐)

江苏省徐州市

85

蒋法杰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砀山唢呐)

安徽省宿州市

86

刘秋林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长汀公嫲吹)

福建省长汀县

87

丁庆华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邹城平派鼓吹乐)

山东省邹城市

88

王述银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沮水呜音)

湖北省保康县

89

刘国福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呜音喇叭)

湖北省南漳县

90

陈德望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远安呜音)

湖北省远安县

91

刘道荣

汉族

Ⅱ-37

唢呐艺术(永城吹打)

重庆市綦江区

92

张连悌

汉族

Ⅱ-39

辽宁鼓乐

辽宁省辽阳市

93

何汉沛

汉族

Ⅱ-44

十番音乐(佛山十番)

广东省佛山市

94

陈建斌

汉族

Ⅱ-45

鲁西南鼓吹乐

山东省巨野县

95

李从海

汉族

Ⅱ-48

枝江民间吹打乐

湖北省枝江市

96

何克宁

汉族

Ⅱ-49

广东音乐

广东省广州市

97

刘英翘

汉族

Ⅱ-49

广东音乐

广东省台山市

98

杨文明

土家族

Ⅱ-54

土家族打溜子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99

任连义

汉族

Ⅱ-55

河北鼓吹乐

河北省抚宁县

100

史军平

汉族

Ⅱ-59

冀中笙管乐(雄县古乐)

河北省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