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
科普小知识
2023-11-09 20: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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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1944年生于中国重庆,原就职中新社,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被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出狱后,2014年4月,因再次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被刑拘。
1、个人介绍
1944年出生,曾任中新社记者及《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
1989年6月因《经济学周报》遭整肃,被关押了16个月。
1993年10月她因为在香港的报刊发表文章,而被控泄露国家机密,判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800元赃款。
1999年3月高瑜将近刑满时,以保外就医名义获释。
2013年6月,高瑜再次将一份非法获取的*机密文件提供给某*网站,2014年4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泄密被拒
2013年8月,某*网站全文刊发了一份*机密文件,随后多家网站进行转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北京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调查工作。经大量调查,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瑜(女,70岁,北京市朝阳区人)。专案组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于2014年4月24日将其抓获,并在其居住地起获了重要证据。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高瑜交代了将一份非法获取的*机密文件提供给某*网站的犯罪事实。2013年6月,高瑜通过他人获得了该机密文件的复印件后,将内容逐字录入成电子版保存,随后将该电子版通过互联网提供给某*网站负责人。该网站将文件进行了全文刊登,引发多家网站转载。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高瑜表达了深刻忏悔。她说,自己的泄密行为危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对此深表忏悔,诚心诚意地认识自己的错误和罪行,甘愿接受法律惩处。
高瑜在1993年曾因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