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校园位于南昌市风景名胜区“梅岭”脚下,毗邻红色史迹“小平小道”,是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由江西省人民*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厅为主的管理*。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名称:江西警察学院
简称:江西警院
创办时间:1951年
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政法
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
现任校长:程小白
所属地区:中国南昌
主要院系: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等
学校地址:南昌市新建县兴湾公路1666号
1、学校简介
江西警察学院
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学校,校园位于南昌市风景名胜区“梅岭”脚下,毗邻红色史迹“小平小道”。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6000人,其中本科生3440余人,专科生2530余人。校园占地2203.7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学院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政治建院、质量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管理治院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并重,*专业教育与*相关专业教育并重的发展思路,开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法学、信息安全、英语、安全防范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行政管理11个本科专业,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公共事务管理、法律文秘、社会体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表演艺术、摄影摄像技术16个专科专业。立足江西、辐射周边省市,为*政法系统和社会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466人,其中专任教师331人,教授59人,副教授89人,硕士博士182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享受省*津贴4人,省高校教学名师8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3人;*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立法项目论证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
3、专业学科
江西警察学院
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院有《侦查措施与策略》、《*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等3门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手枪射击》、《经济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等3门*部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有4个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和3个江西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刑事技术实验室被评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和行政法学等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团队获批为第一批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两个专业被确定为江西省普通本科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被确定为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4、学术成果
近五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27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10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662项(其中省部级奖77项);立项课题509项(其中*、省部级课题共计194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100部,有1部教材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10多部教材评为21世纪*高等教育系列教材。其中*部优秀培训教材1部,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二等奖5部。《江西警察学院学报》连年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院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2010年9月成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安全研究中心,该科研平台得到了*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的资助。在此基础上,2012年6月被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下设生态犯罪、经济犯罪、治安防控三个研究方向。
5、历史沿革
江西警察学院
951年江西省*学校创立,负责全省*机关股、所、科、局级在职*的轮训,校址设在南昌市系马桩。
1958年,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省*学校改建为江西政法学院(江西行政学院一部划归该院)为省属普通高校,副省长王卓超兼任院长和党委书记,校址迁到至南昌市文教路。学院设立马列、*和政法3个教研室,开设政法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收普通大专生两个班146人。同时,举办一年制非学历教育,轮训公、检、法、民政机关科、局级在职*。
1961年贯彻执行党*“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江西政法学院改为江西政法*学校、*机关的在职*,教学内容视教学对象而定,有时偏重政治理论、有时偏重业务知识,轮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968年“*”动乱,学校*停办,校舍改作工厂,教职工绝大多数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
1972年10月省委决定恢复江西政法*学校,教职工陆续调回。由于原校址被其他单位占用,1973年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江西政法*学校在南昌市青云谱岱山重建。
1978年1月,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江西省政法学校,与江西政法学校合署办学,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司法两个专业,学制两年,面向社会招生,原定规模160人。同年4月,国家计委、教育部、*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各级*学校增设中专班培训新干警的联合通知》,分配给我省每年招生150人,当年实际招生235人,其中*专业194人,司法专业41人。招收普通中专生后,由于经费短缺,校舍紧张,在职*轮训工作暂时停止。1979年,江西省政法学校增设检察专业,当年招生51人。1980年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粮食部、财政部《关于设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联合通知》,省人民*决定,江西省政法学校同时挂“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校牌,同年10月,省*同意将江西省政治学校*班改为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专业。1981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增设劳改工作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生100人,由省劳改*学校负责组织教学。
1981年以后,学校同时挂三块牌子,即:江西政法*学校、江西省政法学校和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共设*、检察、司法和劳改工作四个专业,这是中专办学的鼎盛时期。
1983年,省人民*决定撤销江西省政法学校(后由省司法厅成立省司法学校)江西政法*学校划归省司法厅领导,另择地址新建。省人民警察学校中的劳改工作专业划归后成立的江西省劳改工作警察学校。成立江西省**学校,与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合署办学,担负训干和招收普通中专生的双重任务,归省*厅领导。
1984年9月,省人民*决定将江西省**学校改建为江西*专科学校,归省*厅和省教育委员会领导,由省*厅主管,厅党组成员张景和任党委书记,粱立栋任校长,校址设在南昌市青云谱路79号。开刑事侦察、治安管理3个专业,设刑事侦察学、治安管理学和*管理学3个系。1985年首届招生191人(其中*专修科86人)。江西*专科学校的成立,标志着适应省*事业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体系的形成,为培养输送*高级专门人才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开创了江西*教育的新局面。
1998年底,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停止招生;200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UWE)合作办学,开设刑事技术专业(法庭科学方向),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专业人才。
2010年3月18日,撤销江西*专科学校建制,在江西*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江西警察学院。
6、发展前景
江西警察学院
2009年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院校。2011年*部和江西省人民*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同时,学院还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对外交流活动,先后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美国纽海文大学、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司法学院、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斯文本科技大学和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信息安全、法学等专门人才。与省内外*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校局互动,校企互动协作关系。学院恢复学历教育以来,为省内外*政法部门输送毕业生3万余名,培训学员5万余人(次),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人才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