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的自查报告
集团公司:
根据集团公司转发的《*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城投绿化公司在11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公司自2012年组建以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在自查中我们把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关制度若干项,落实了《国有企业*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
二、自查 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12年8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
三、自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和监管,定期修正完善原有管理制度,针对新出现或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创新管理措施,如今年7月份,调整增设造价审计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报审程序,一改原有自建自管的格局,在项目管理权方面,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报批、工程签证验收、预决算等工作程序;在财务管理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结算等制度管理,加强财务审监。
四、发现问题及需改进的方面的情况。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不足之处,如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相关基础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等。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下一步将细化公司三重一大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