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31日从广州市委、市*召开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上获悉,广州今年底前要全面消除住建部挂牌督办的35条河涌黑臭,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下文是关于广州市整治黑臭河涌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广州20xx年底前要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
据悉,广州自20xx年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以来,至今已落实河长1938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培训河长2935人次,召开现场会19场,组织河长集中巡河,开发水务微信投诉系统接收市民投诉900多件,建立河道管理Q群,并完成20xx年度河长制考核。
根据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将在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等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xx年6月底前,广州将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
近年来,广州把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全力开展河涌水环境治理工作,截止目前,部分河涌治理已初见成效。
20xx年,广州新建污水管网367公里,年度建成公里数是20xx年的3.3倍;新建龙归污水厂二期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新建10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国家挂牌督办的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水质总体上稳步提升,其中地铁B涌等6条河涌已达到不黑不臭的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也明显好转;国考鸦岗断面实现水质达标。
20xx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即将印发
现场走访:基层河长手机号涌边公示 市民监督治水更便捷
昨日(27日)上午,笔者来到黄埔区乌涌的护林路段,这里已经竖起了一块“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标明该河段的起点、终点、长度,区级、镇(街)级和村(居)级河长的具体人员及联系电话,以及三级河长的具体职责等。据悉,广州实行市、区、镇(街)和村(居)的四级河长制,市、区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有关主要领导担任,像该段乌涌的区级河长就是广州市委、黄埔区区委书记陈志英,河长公示牌上公布有他的座机电话;而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河长公示牌上有这两级河长的手机电话。
笔者现场拨打乌涌村级河长电话,但电话提示关机;再拨打镇(街)级河长电话能够接通,而且该河长在电话里非常了解自己作为河长的相关职责。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所长赵经龙告诉记者:“目前黄埔区已经在18条河涌竖起了64块河长公示牌,按标准如期100%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任务。镇(街)级的河长多为街道办主任担任,村(居)级河长则多为村经济联社的社长。”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镇、村两级基层河长刚刚确定不久,有些河长还不太适应,可能存在电话不通的现象,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接下来也会加强对基层河长的培训。同时,河长制公示牌上还公布了广州治水APP二维码,目前正在调试运用中,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试用多提宝贵意见。
而在海珠区海联路附近的海珠涌,同样式样的“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也已经竖立起来。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作为管理单位责任人,他的手机号也被写在了公示牌上。傅文通告诉记者:“公示牌竖起来后,工作量是有所增加,前一段因为下大雨,有颗大树倒在了河涌里,就有市民立即打电话给我了。”他还透露,6公里长的海珠涌连通珠江前后航道,沿途涉及8个街道、33个居委,所以仅海珠涌一条涌就设立了33块河长制公示牌。
此前,市水务局在网上公布了广州51条河涌区级河长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本次河长制公示牌的竖立,进一步为公众监督河涌治理提供方便。天河区市民陈先生就表示:“河涌有问题就找河长嘛,以前还要上网找电话,现在涌边看到垃圾、污水偷排拿起手机就可以投诉,比以前投诉方便多啦!”按照市治水办的要求,全市各区7月中旬要完成第一批35条河涌312块河长公示牌的设置,截止昨日的统计数字,目前全市已经竖起了210块,100%完成任务的有海珠、黄埔、增城和荔湾四个区;按市治水办通知要求,7月底前各区还要完成第二批152条河涌的河长制公示牌设置。
河长方案:四级河长责任各不相同 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河长制公示牌已经竖起来了,那么,各级河长的职责究竟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市级河长职责包括:指导责任河道水环境整治;推动河道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河道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市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
区级河长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实施责任河道水环境治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任务;推动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污染源查控、城中村截污、河涌截污工程,以及整改排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等任务;按标准落实河道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和人员;协调解决河道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镇(街)级河长职责包括:负责或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按时提交施工用地;落实河道、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河岸和水面保洁;实施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的查控工作等。
村(居)级河长职责包括: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协调本村(居)自建污水管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开展各类污染源及违法建筑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上报各类污染、违法建设行为;落实河道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上报河道污染和排水设施问题;组织做好本村(社)保洁,防止垃圾进入河道和排水管网;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各类污染源、违法建设案件,封堵违法入河排污口。
有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施河长制后,河涌两边的日常维护、管养、保洁等都下沉到街镇村居,效果会更加好,“过去河涌维护主要靠水务部门,但涉及的事情很多、面很广,尤其是村里的事情,由水务部门去协调难度较大,但街道、村里居委会去做工作,解决起来就顺畅多了。”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也表示:“河长制实施后河涌管理制度会更加完善啊,有利于加强各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综合管理水平。”
正是《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在河道的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级河长要定期巡查,镇(街)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巡查各类河道污染源、违章建筑。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处置,巡查情况做到“可查询、可追溯、可问责”。而市治水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督促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报告。
此外,对河长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存在《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及其他问责制度中规定问责情形的,则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整治情况:各区积极行动起来 持之以恒铁腕治水
目前,全市各区都积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铁腕治水,河涌整治都在稳步推进之中。白云区积极推进流溪河白云段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摸查出的沿线36家农家乐已全部停业,堤内的8家已全部清拆,对堤外的28家开展分类整治行动。此外,已关停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场16家,对5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与此同时,严厉打击流溪河沿线“小散乱”环保违法企业,共查封环保违法企业6家,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行为15宗。白云区还启动了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目前确定大源村、永泰村为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示范点,编制了工作方案,开展前期工作。
从化区也对流溪河沿岸的农家乐进行整治,督促乱排污的农家乐档主自行出资修建过滤池对污水、废水进行收集过滤,并建污水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治污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执行整改措施的农家乐给予停业整顿或取缔。目前,已经清拆停业的农家乐有5家,有2家向河道排污的农家乐已按照环保局要求拆除直排管道,自建三级沉淀池,张挂环保设施标识牌。同时属地街道还组织挖掘机、斗车等对河滩地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进行了清理。
近日,番禺区还召开水污染治理动员暨河长培训会议,重点解读了各级“河长”的职责要求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番禺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级“河长”、各镇街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约3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到番禺区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区仍有部分河涌水体黑臭,离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市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全区黑臭河涌治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各级“河长”务必高度重视黑臭河涌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天河区加强了区内河道管理和污染源查控工作力度,分管区领导带队督办检查,及时指导处置发现的问题。6月13日天河区河涌巡查人员发现,珠江前航道原泰丰码头东侧重新出现一非法余泥装卸平台,余泥运输车辆沿途撒漏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蓝小环常务副区长高度重视,指示属地车陂街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封堵余泥运输车进场路口,拆除违法搭建在堤岸的余泥输送带及铁架,以高压态势严控非法余泥装卸平台的死灰复燃,该装卸平台已于6月20日拆除。7月22日,天河区*组织区治水办、相关街道和区住建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等职能部门,对车陂涌(中海康城段)黄泥水排放口、深涌(盈彩路段)泥浆车偷排点及涉嫌偷排的在建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地违规排水及泥浆、粪便运输车非法偷排等问题的治理对策和分工。会议明确区住建水务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在建建筑工地的监管,规范工地排水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黄泥水向市政管网排放的现象。同时,区城管执法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河涌沿线多次出现的泥浆、粪便运输车偷排点进行布控,严厉打击向市政管网及河涌水体违法排放污水的行为。
今年2月份以来,市河涌管理处巡查范围覆盖全市11个区,累计投入人员640人次,巡查河涌134条,巡查河涌总长度约439公里,平均每周巡查15条河道,发现问题约30宗。同时,编制《河道巡查周报》,将巡查发现的问题汇总提交市治水办确定办理意见,重大问题以市治水办名义交办,其他问题则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回复办理情况,还对疑似的工业、餐饮、在建工地等污染源开展溯源工作进行判别。目前已提交了《河道巡查周报》19期,涉及问题519宗,按市治水办要求发出整改通知书326份。其中涉及工业废水排放问题的8宗,沿岸排水设施问题244宗,养殖污染问题20宗,违法建设问题66宗,建筑废弃物问题21宗,生活垃圾问题107宗,工程维护问题53宗。还定期组织复查交办问题的现场情况,及时为《广州水务简报》提供复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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