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而设立的。
中文名:五保户
法律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人口种类: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体现原则: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
适用地区:农村地区
五保内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
1、对象
五保供养证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人;
(三)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四)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2、内容
(1)供给粮油和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
(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标准
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不得低于本地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备案后公布执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4、形式
实行集*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根据五保对象的意愿,可吸收五保户入敬老院集*养,五保户入院自愿,出院*。实行分散供养的,应当由乡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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