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全院人员8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77%,其中硕士15人,占总人数的17%。
名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涵江区国欢镇国欢东路1136号
邮编:350108
电话:0594-3582983
成立时间:1984-08-01
1、简介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8月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涵江区国欢镇国欢东路1136号。
2、机构设置
全院现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林业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监察室、法警大队、白沙人民法庭、梧塘人民法庭和江口人民法庭等部门
3、主要领导
陈思容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丁向农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程益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方季萍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熹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胡建贤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志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林坤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4、法院建设
我院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于的神圣职责,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开展法院队伍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和其他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努力在法律框架内求创新,探索法院改革的新路子,法院各项工作均上了新台阶。通过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审判方式改革和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加大繁简分流力度,进一步扩大对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当庭宣判率;大力推行调解、撤诉和当庭宣判案件当庭打印、当庭送达和诉前速裁、诉前调解,建立快速便捷的诉讼管理模式;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责,弱化院、庭长案件审批权,真正由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行使裁判权;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设置自查、督查、评查三道防线,并按照谁主审、谁负责,谁主张、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案一查一追究,法院的整体形象和干警的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办案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有了新的提高。
5、所获荣誉
2002年度,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宣传、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法院政工科、告申庭分别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政工集体和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度,法院刑庭被*莆田市委、市*授予2001-2003年度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2004年度,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团省委等十部门联合授予“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法警队”,被市委、市*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总工会等单位授予“职业道德十佳单位”。连续2届被区委授予第八届、第九届区级精神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