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印生
刘印生,男,汉族,1963年1月生,陕西西安人,研究生文化程度,农业推广硕士,1985年10月加入中国*,198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陕西省咸阳市委常委,市人民*党组成员、副市长。
1、人物履历
1981年09月至1984年07月,在陕西师范大学西安专修科化学专业学习。
1984年07月至1986年05月,任咸阳市杨陵区李台乡干事。
1986年05月至1987年03月,任咸阳市杨陵区体改办干事。
1987年03月至1988年08月,任咸阳市杨陵区大寨乡副乡长。
1988年08月至1992年07月,任咸阳市民政局干事。
1992年07月至1995年12月,任咸阳市民政局秘书科副科长。
1995年12月至1997年10月,任咸阳市民政局民政科科长(1995年02月至1997年10月,借调咸阳市委基层办工作)。
1997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礼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7年08月至1999年12月,在*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1年11月至2002年02月,任礼泉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2年02月至2006年01月,任礼泉县委副书记(2000年05月至2002年05月,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6年01月至2007年01月,任淳化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年01月至2010年04月,任咸阳市秦都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0年04月至2010年06月,任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区长。
2010年06月至2011年12月,任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咸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2009年09月至2011年06月,在甘肃农业大学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专业学习,获农业推广硕士学位)。
2011年12月至2012年03月,任咸阳市*党组成员、副市长,秦都区委书记,咸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2年03月至2012年06月,任咸阳市*党组成员、副市长,咸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2年06月至2016年07月,任咸阳市*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6年7月以后,任咸阳市委常委,市人民*党组成员、副市长。
2、分管工作
负责国土、环保、城建、交通、人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地震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大西安(咸阳)文化体育功能区管委会、咸阳湖管理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咸阳机场、火车站。
3、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9日,中国*咸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刘印生当选为陕西省咸阳市委常委。
2017年3月16日,咸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刘印生当选为咸阳市人民*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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