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宏业
卢宏业生于1970年7月,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进入南航工作,此前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被查是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12日,经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月14日被逮捕。2016年1月19日开庭。
1、人物简介
卢宏业生于1970年7月,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进入南航工作。
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卢宏业分别任南航公司新白云机场南航基地迁建工程指挥部计财处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南航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
2、被查
卢宏业,原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被查,2015年1月14日被逮捕。
南航内部人士透露,“关于卢宏业的问题早就有了相关的传言,所以他被调查,内部并没有感到意外。”
该案由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以卢宏业涉嫌受贿罪于2015年8月20日经省检察院指定移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卢宏业是否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该院曾退会补充侦查1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次。
3、人物事件
早在2012年,就有人在网上发帖投诉举报,称南航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与其下属陶荔芳,在2009年1月-2011年6月,于广州高级酒店开房共计410天,房费达36万元。两人身份证号、开房明细(包括开房时间、酒店名、天数以及房间号)等细节也在网络上被公之于众。
4、指控内容
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卢宏业分别任南航公司新白云机场南航基地迁建工程指挥部计财处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南航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南航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南航新白云机场招投标、工程款结算以及南航存贷款、结售汇等工作中,非法收受朱某、郑某武、汪某、陈某锋、陈某化、罗某、柳某琪、杨某等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06万元,港币23万元,美元1万元,手表一只,该手表价值人民币13万元。
5、开庭审理
2016年1月19日上午,被举报与女下属陶某三年开房410次的南航前高管卢宏业涉嫌受贿罪,在广州中院受审。此前,卢宏业为南航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其被指控收了8人贿赂款折合人民币超过500万元。
庭上,卢宏业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悔罪认罪,但辩称多名受贿人都是其上司介绍认识并嘱咐他给予关照的,他曾退回过一受贿人送的40万元,且将10万元捐给了慈善机构。
卢宏业还称受贿是为了家中患癌症的老人,说妈妈换了肺癌去年12月刚去世,岳母患乳腺癌目前仍需治疗。目前卢宏业没有任何退赃,他和妻子名下有4套房产,但表示要跟家里人商量退赃,因为家里需要钱救治老人。公诉人在庭上出具的相关证据显示,卢宏业曾以其父亲的名义,用受贿款买了同一层楼的两套房,但后来转卖了。
此外,卢宏业还检举了南航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徐杰波,和南航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志群。
检方认为,卢宏业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行为。而各界关注这名高管是否有情妇等相关信息,检方仅在一份证人证言中涉及了卢宏业的女下属陶某。陶某证言证实了卢宏业是其上司,其身份是财务部总经理。
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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