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穆勒
约翰·穆勒(JohnStuart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主义思想家。他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中文名:约翰·穆勒
外文名:JohnStuartMill约翰·穆勒
国籍:英国
出生日期:1806年5月20日至1873年5月8日
职业:哲学家和经济学家
1、个人简历
约翰·穆勒(JohnStuartMill,1806—1873),英国心理学家、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也被翻译为“密尔”,如1982年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的《代议制*》的作者的翻译就是“密尔”。詹姆士·穆勒的儿子,受过其父的严格教育,在17岁时进入不列颠东印度公司,一直到1858年。他一生以新闻记者和作家的身份写了不少著作。约翰·穆勒是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的后继者。他把实证主义思想最早从欧洲大陆传播到英国,并与英国经验主义传统相结合。在哲学方面的主要著作有《论*》(1859)。
约翰·穆勒又译约翰·密尔,1806年5月20日生于伦敦,也是著名功利主义哲学家JamesMill(1773-1836)的长子,James来自苏格兰的贫困家庭,苦学成功,17岁便为约翰·斯图亚特爵士选为其女之家庭教师,并被送往爱丁堡大学就读,1798年成为合格的传教士,但终身未传过教,并且视基督教为进步的最大障碍。1802年爵士在伦敦提供他一栋房子,从此就在伦敦以作家及编辑为业;1805年与HarrietBurrow结婚,年余产下一子,以爵士之名名之。James对于心灵的观点深受洛克(JohnLock,1632-1704)之影响,认为心灵最初就如同一张白纸,而思想来自于感觉经验(sense-experience)(经验论)的积累,而密尔就是James的那张白纸,于是密尔从三岁就开始读希腊文,八岁开始学拉丁文、代数、几何,九岁遍读希腊史家的重要著作,少年阶段结束时,他已经具备了比大学毕业生还要广泛的知识;据密尔《自传》(Autobiography)表示,他认为人在成长的初期,只要经过适当的训练,可以吸收和理解的数量远超过常人所能想像,他谦逊地表示自己并非上驷之才,但经过这样的训练,一样能够具有一定程度的思辨能力。父亲对密尔的教育以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当作伦理学的基底,源自于James与边沁的交情,事实上密尔自己也与边沁常有接触,边沁死后还负责整理他的著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密尔有意无意成为效益主义学派的接班人。
早期成就
在密尔青年期的晚期,在古典哲学的雄厚背景下,对政治经济学与法学又下了一番苦工,并且开始在报刊文献上发表文章,其中最主要的场域是在哲学激进派的喉舌《西敏寺评论》(WestminsterReview),与之相抗衡的是辉格党(Whigparty)的《爱丁堡评论》(EdinburghReview)以及托利党(Toryparty)的《季刊》(Quarterly),他并且组织了学社与年纪长他不少的人进行学术思辨,并且以读书会的形式增加自己在政治经济学、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知识。
约翰·穆勒
感情生活
当然影响他成熟时期最大的是他与HarrietTaylor(1852年之后成为HarrietTaylorMill)长达20年的相互爱恋以及6年的婚姻生活,在密尔人生的几个阶段里,值得注意的是每个阶段都有一个对话者(speakingrole,J.M.Robson语),从早期他的父亲JamesMill,1830年之后是HarrietTaylor,到1858年之则由HelenTaylor(Harriet之女)取代,这些人的思想与行动当然也影响密尔甚巨。密尔对于现状的不满多少来自于HarrietTaylor的影响,特别是结婚之后,密尔的公开活动一度变得很少,在两人思想的激荡下,密尔的重要著作有许多都在此时出现。Taylor的思想不仅在当时非常的前卫,即便是放在当今的时空下,她的若干看法比起许多的女性主义者也不遑多让。例如她反对爱情,因为爱情奴役了女性;对基督教的反对,因为它造成了个人解放的障碍,形成了社会专制;对于*的关注,使得密尔重新思索了公平正义的问题,这些在密尔的著作中都不难发现其踪迹(Hamburger,1999:23-30)。也正由于她对于密尔的重大影响,当我们去检视密尔著作中关于人的理想概念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她作为一个密尔的典范所产生的作用。
2、主要著作
其心理学思想散见于《逻辑学体系》(ASystemofLogic,1843)、《对汉密尔敦的审查》(ExaminationsofSirWilliamHamilton'sPhilosophy,1865)和《对詹姆士·穆勒心理学的诠释》(1869)等,最后这部著作是他和贝因等合著的。约翰·穆勒认为心理学应该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它的任务是发现各种心理状态间的规律。同时他还指出心理学应从心理现象自身出发进行研究,不必借助于生理学。这种言论从其实质来说,是反对从唯物论出发研究心理的生理基础。
《论*》
《穆勒名学》(严复译)
《论*》
《论*及论代议*》(郭志嵩译,1961,台北:协志)
《代议制*》(商务印书馆1982)
《政治经济学原理》
《功利主义》
3、主要理论
国情法则
1.否定商品供给的一般过剩.穆勒重复萨伊供给创造自己需求的说法.
2.继承稳定状态的论点.他认为,财富的增长并不是无限的,在进步的尽头就是稳定状态,财富的增长只不过是延缓了稳定状态的来临..如果生产技术不进一步改良或者资本不再从富裕的国家流向未开发的国家,由于利润率的降低,富裕国家很快就会达到稳定状态.
国际价值法则
3.国际价值法则:“一国的生产物总是按照该国的全部输出品适足抵偿该国的全部输入品所必需的价值,与其他国家的生产物相交换。这一国际价值法则只是更为一般的价值法则,即我们称之为供给和需求方程式的延伸”穆勒的国际价值学说是对古典学派国际贸易理论尤其是李嘉图的相对成本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发展,在国际贸易学说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4.工资论:他认为工资是由劳动的供给和需求决定的,劳动的供给即是工人人数,劳动的需求即是购买工人的劳动的资本,古典经济学家称之为工资基金,通常认为工资基金总是由维持工人所需最低生活费用决定的,因而它是一个固定的量,在此基础上,他认为,长期来看,工资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工人人数,即人口,他认为控制人口才是改善工人生活水平的主要办法,同时,穆勒认为,*实行的最低工资或补贴行为,都是没有实际效用的,并不能真正改善工资环境。
5.强调分配公平的重要性.
一相互需求方程式:又称国际需求方程式,基本含义是:在国际贸易中,两种商品交换的比例决定于贸易双方对对方商品的需求程度,即每一国的出口量正好等于对方的进口量。国际交换的比例随着两国需求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其变化范围总处在两国国内的交换比例之间。1、两国国内交换比价确定了国际交换比价的变化范围。2、贸易一方的出口量正好等于对方的进口量是国际交换比价唯一确定的条件。3、国际交换的比价随着贸易双方需求的变化而变化。
二相互需求方程式与贸易利益的分配:根据相互需求方程式,贸易形成的条件决定于贸易双方的相互需求原理,贸易双方的需求强度也决定了贸易利益在双方的分配状况,即哪国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强度越大,则国际交换比价越不利于该国。反之,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强度越小,国际交换的比价越有利于该国。换一种说法就是,国家交换比价越接近与该国的国内的交换比价,对该国越不利。
主要建树
约翰·穆勒为了补救他父亲的心理力学中机械性的缺陷,提出了“化学心理学”这一思想,认为有些观念的联合好像氢和氧化合成水一样,水具有新的性质,这种性质无论在氢或氧中都是没有的,它是由氢和氧的化合物形成的新品质。他还认为由观念的联合而形成的新品质不能由原先观念的性质来预知,而必须通过实际经验才可以认识到。他从“心理混合”改为“心理化合”,用心理化学代替心理力学,这种看法似乎比较符合于心理事实。1865年约翰·穆勒提出了四条联想律,即类似律、接近律、多次律和不可分律。其中删去了1843年他所提出的强度律。约翰·穆勒和他父亲詹姆士·穆勒都属于唯心论的联想主义心理学家,但他反对心理力学、倡导心理化学,强调心理学的独立性,强调联想的主动性和联想律的共同基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有进步意义的。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更是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他在1848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是第一本影响西方经济学教育达半个世纪的教科书。
4、评价
约翰·穆勒*主义思想的影响
约翰·穆勒对西方*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OnLiberty),更被誉为*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约翰·穆勒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和讨论*》,这部分论述对报刊*主义影响最大。约翰·穆勒的经典之作《论*》被认为是对十九世纪维多利亚社会中弥漫着的强制性道德主义的反抗。
《功利主义》
*论的价值
约翰·穆勒著《*论》的目的是要在充斥着宗教不容忍与如影随形的伪善的维多利亚社会里,为个人抵御这些压迫*提供一些保护。如果书中有哪一句话最能揭示《论*》全书的宗旨,那这句话就是:“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这种个人*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因为约翰·穆勒认为,由于人类难免犯错,*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此外他还认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