廪辛
廪辛,《竹书纪年》作冯辛,姓子名先,是中国商朝第26任国王,前任国王祖甲之子。廪辛以殷为首都,在位6年(《今本竹书纪年》称他在位四年)他死后由弟庚丁继位。
中文名:子先
别名:廪辛、冯辛
国籍:商朝
民族:华夏族
职业:商朝君王
前任:祖甲
继任:庚丁
谥号:共王
庙号:商甲宗
1、政治统治
内服事务
廪辛时期,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音‘田’tian/)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廪辛时期,商朝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是内服与外服的划分,生活在商周之际的周公曾经在《酒诰》中这样概述其情况:“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
外服事务
内服是商王廪辛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由邦伯所管辖的地区,这些邦伯分为侯、甸、男、卫几种,其中许多很可能是方国部落首领而臣属于商者。卜辞所载的侯有近50个,最著名的有仓侯、舞侯、犬侯、侯告、侯专、杞侯等。甸,卜辞称为“田”,“多田(甸)”即指许多甸职官员。男,在卜辞中称为“任”,著名者有而任、戈任、名任、卢任等。卫,作为一种武职,在卜辞中多称为“多射卫”、“多马卫”、“多犬卫”等,亦有单称为“卫”者。
卜辞和金文所见商朝的内服官有五六十种,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百僚庶尹”。包括地位很高的旧臣、老臣以及商王的近侍之臣。其中还有负责出纳王命的史官。二是“惟亚惟服”。主要是与商王关系密切的军职官员。三是“宗工”。指负责王室祭祀和某些具体事务的官员。四是“百姓里君”。指管理地方上的诸族与普通民众的官员。
2、军事统治
商王廪辛继位初,羌方在今陕、甘一带重又崛起,屡犯商王朝,常使商戍军遭到很大损失,促使廪辛决定用兵平定西戎。商王廪辛针对羌方武装力量强悍等特点,战前进行全面的谋划和布置,一面命戍军暂避敌锋,待机而动,一面组织精锐部队适时增援抗击羌方进犯,打散了蚕丛氏部落,蚕丛氏首领被射杀。并派出与王族关系密切的逐、何等五族戍守。
廪辛在位期间,西方一些方国部落不断攻扰商朝,廪辛发兵多次征伐,还征调卫、虎、受等几个部落出兵攻打。但是,始终没有将方国部落征服。
但羌方并未被攻灭,武乙及其后的诸王在位时,仍常与羌方发生小规模的冲突。周武王攻纣时,羌方更参加了灭商的联军。
3、经济发展
农业发展
甲骨文的田字,表明在广平的原野有整治得整齐规则的大片相连的方块熟田。甲骨文“疆理”的“疆”字,象征丈量和划出疆界的田地,“田畴”的“畴”字,像田间按行垄犁耕往返转折,这样的田畴当然不会耕作得很粗放。这些经过疆理整治规则耕作较好并配合有灌溉沟渠的方块田,就是后来的井田。
商王廪辛时,商代使用的农具,考古学界一般认为仍以石、骨及蚌制铲、斧、镰、刀等为主,偶尔也发现有一些铜锸、铜铲等青铜工具,但不一定用于农业生产。
这些田地主要分布在都邑附近,由商王和诸侯国君直接占有,也有分配给近亲贵族。其他贵族在封邑内也同样经营这样的田地,不过规模要小一些。在国都以外,商王经常派臣民到比较边远的地方去开垦土地。
手工业发展
商王廪辛时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在各个生产部门内部分工日趋巩固和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商代的商业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周灭商后,据周公说在殷民中有一部分人是“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这些人就是从事长途贩运贸易活动的商贾。
商王廪辛时商朝经济比夏朝有很大发展的表现:农业生产规模一相当大,种植的农作物有粟,黍,稻,麦等。畜牧业发达,饲养六畜,祭祀用几百甚至上千头家畜。青铜冶铸,玉器制作和酿酒等手工业很发达。商业发展到一定水平,交易是用海贝,骨贝,玉贝和铜贝等作货币。
商王廪辛时铸造作坊商代手工业生产的发展,比农业更为突出。其中,青铜冶炼技术和青铜器制造工艺的高度发展,更集中反映了当时手工业技术水平和时代的特点。在殷墟和郑州商城遗址,都发现有为王室所专用的青铜器铸造作坊。当时,在这些作坊中都有比较细致的分工,有世代从事生产擅长专精技艺的工匠。生产规模之大和技艺水平之高,是当时世界所罕见的。
4、都城朝歌
商都朝歌,始自帝乙。皇甫谧的《帝王世纪》说:“帝乙……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焉”。皇甫谧的话,又为近人罗振玉通过对殷墟的考释所证实。罗氏说:“《竹书》‘更不徙都’说是错误的”。并肯定“迁沫必在乙之世”(《殷墟书契考释》)。皇甫谧的话也为郭沫若对《戊辰彝铭文》的考释所证实。郭沫若说“徙朝歌乃二十年后之事”(见《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纣都朝歌除史书记载外,还可以证诸淇县古城垣。1984年,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在河南安阳召开,代表们在淇县参观时,中国社会科学院故夏鼎院长曾说:“淇县古城垣是典型的商城”。此外,还可以证诸淇县有关纣王的传说及生活遗迹。朝歌为纣都,还可以证诸1977年在陕西周原出土的商人“庙祭甲骨”。
商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原是载诸史册及地方志的事实。但近几十年,自从甲骨在安阳把墟出土,王国维的《说殷》问世,《竹书》的“更不徙都”说,即被奉为圭臬。中国文术界,遂把洹水南之殷墟,说成是盘庚到帝辛,二百七十三年的帝都,从而抛弃了历来史书所说的纣都朝歌。
然而历史的实际,并非如此。说安阳殷墟为殷都,但要说安阳殷墟是盘庚到帝辛,二百七十三年的帝都,则大谬然。因为史书所载及地下发掘的事实,都否定了这一说法。首先说说盘庚迁殷的问题,盘庚迁殷并非迁今安阳殷墟,迁的是西亳,盘庚是都西亳的。且看《史记》所载:“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成成汤之故居”(《殷本纪》)。“成汤之故居”何在?近年来由于偃师商城的发掘,如今学者大都肯定偃师商城是汤都。偃师商城的发掘,不仅证明偃师确为汤都,而且也证明偃师商城为盘庚之都。
因为在偃师商城的发掘中,考古学者发现这座古城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即被放弃,后来经修补后又重新使用的,而再次设都于此的殷王便是盘庚(见《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P414—415),此证一也。盘庚都西亳后,历小辛、小乙,直到武丁还都西亳。何此为?可以武丁访贤,后于傅险得傅说证之。傅险“在今陕州河北县北七里”(《括地志》),即今山西平陆县一带,为西亳之野。此证二也。关于盘庚迁殷非今安阳殷墟,还可以安阳殷墟的考古证之。根据安阳殷墟的发掘,从出土的十五万片甲骨中,还未发现一片是盘庚,或小辛、小乙的甲骨;在安阳西北冈殷大墓的发掘中,也未曾发现一座墓是盘庚,或小辛、小乙的陵墓(《商代的墓碑地制度》见《考古》,1983年10期),此证三也。
5、史书记载
廪辛,姓子名廪辛,一名冯辛,或作凭辛,又名先,祖甲的儿子。《史记·殷本纪》:“帝甲崩,子帝廪辛立。”
《古本竹书纪年》有“冯辛先居殷”的记载,《汉书·古今人表》也有“冯辛”之载。
《史记索隐》认为“冯辛”就是“廪辛”。帝乙、帝辛(纣王)时,周祭中的《卜辞》称其为“祖辛”。廪辛在位六年,死后传位与庚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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