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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长之

科普小知识2021-10-21 18: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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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长之(379—437),字茂景,陈留尉氏人。曾任太守、参军等职,孝顺、清廉、勤谨、自励,为世人所赞,其事迹列入《宋书·列传第五十二》。

人物姓名:阮长之

性别:男

生卒:379—437

朝代:南朝宋

官职:太守

1、人物传记

阮长之,字茂景,是陈留尉氏人。祖父是阮思旷,担任金紫光禄大夫。父亲是阮普,担任骠骑咨议参军。

阮长之年十五岁时父亲去世,有孝顺的天性,哀伤感动了周围的人。穿孝期满之后,仍然吃菜蔬还有一年。平时喜欢研究学问,不曾有过懒惰的情况。起先担任诸府参军,被授予员外散骑侍郎的官职。因为母亲年老,要求担任襄垣令,督邮不讲,打他,被免去职务。不久出任庐陵王义真车骑行正参军、平越长史、东莞太守;进入朝庭担任尚书殿中郎,后又出来担任武昌太守。时王弘任江州刺史,一向对他比较了解并重用他,推荐为车骑从事中郎。后又进入朝庭担任大/太子中舍人,中书侍郎,因为母亲年老,坚决辞去朝庭工作,调任彭城王义康平北咨议参军。元嘉九年,调任临川内史,因为南方土地低下潮湿,母亲年纪大了,不适宜居住,辞职不上任。十一年,又授予临海太守。到郡上任不久母亲死去,安葬完毕,不能忍受母亡之痛,十四年,辞别人世,当时五十九岁。

当时郡县官吏的傣禄,以芒种这个节气作为期限,在此之前辞去官职的人,那么一年的傣禄皆归后面继任者所有,在此后辞去官职的人,那么一年的傣禄皆归前任者所有。起初在以元嘉末年改变这种方法,按月来分取傣禄。长之离职武昌郡,前来替代的人还没有到,阮长之就在芒种之前一天辞去官职。刚刚来到京城之前,亲朋故友有的用器物来送别,阮长之拿到之后就封起来并做好记载.后来回来,全部都还给他们。阮长之任中书郎,一天值夜,误着屐出阁,自列门下省听候处分。门下省认为天黑没有人知道,可以免罚;阮长之不从,说:「一生不侮暗室。」长之先后所任各种官职,都很有风化政教,受到后人的怀念。宋代时谈及善于治理的人,都称颂他。

2、史籍记载

阮长之,字茂景,陈留尉氏人也。祖思旷,金紫光禄大夫。父普,骠骑谘议参军。

长之年十五丧父,有孝性,哀感傍人。服除,蔬食者犹积载。闲居笃学,未尝有惰容。初为诸府参军,除员外散骑侍郎。母老,求补襄垣令,督邮无礼,鞭之,去职。寻补庐陵王义真车骑行正参军,平越长史,东莞太守。入为尚书殿中郎,出为武昌太守。时王弘为江州,雅相知重,引为车骑从事中郎。入为太子中舍人,中书侍郎,以母老,固辞朝直,补彭城王义康平北谘议参军。元嘉九年,迁临川内史,以南土卑湿,母年老,非所宜,辞不就。十一年,复除临海太守。至郡少时而母亡,葬毕,不胜忧,十四年,卒,时年五十九。

皆入时郡县田禄,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禄皆入前人;此后去官者,则一年秩禄皆入后人。始以元嘉末改此科,计月分禄。长之去武昌郡,代人未至,以芒种前一日解印绶。初发京师,亲故或以器物赠别,得便缄录,后归,悉以还之。在中书省直,夜往邻省,误著履出阁,依事自列门下;门下以暗夜人不知,不受列。长之固遣送之,曰:“一生不侮暗室。”前后所莅官,皆有风政,为后人所思。宋世言善治者,咸称之。子师门,原乡令。

选自《宋书·阮长之传》

3、人物轶事

南北朝时宋朝的阮长之,还在武昌郡做官时,就以清廉勤谨自励。

离任时,亲亲故故出于感激和惜别之情,不少人知道他的脾气,送钱不便,就送给他一些器物做纪念。阮长之表面上收下了,暗地里则一一登记,临行时一一奉还了原主。

后来,他调到京城,当了中书郎,夜里值班,突然有事去别处,黑暗中错穿了别人的鞋。第二天一上班,便将鞋还给别人并作自我批评。

大家说:“昏夜中穿错的,不算什么错误。”

他则说:“我的座右铭是一生不欺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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