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
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是中国为了满足国内石油的需求,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健全国家石油储备体系,从2003年开始筹建的一个石油储备基地。初步规划用15年时间分三期完成油库等硬件设施建设。储量大致是:第一期为1000万吨至1200万吨,约等于我国30天的净石油进口量;第二期和第三期分别为2800万吨。
1、建设计划
中国从2003年起,开始筹建石油储备基地,规划用15年时间分三期完成油库等硬件设施建设。储量大致是:第一期为1000万吨至1200万吨,约等于我国30天的净石油进口量;第二期和第三期分别为2800万吨。列入国家石油储备一期规划的有镇海基地、舟山基地、黄岛基地、大连基地等四个项目,储存容量分别为520万立方米、500万立方米、320万立方米和300万立方米。一期四大基地共计1640万立方米,于2004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
第二阶段于2009年开始启动,新建八大储备基地,将新增储备能力2680万立方米,加上一期工程,总计4320万立方米,相当于4000万吨原油,约合我国40天的净石油进口量。第三阶段至2020年前后,将把储备能力提高至62500万桶(约8500万吨),形成相当于90天的净石油进口量,即国际能源署(IEA)规定的战略石油储备能力的“达标线”。此外我国还准备建设一座大型地下石油储备设施,储备能力将达到4400万桶(约合600万吨)。
2、一期工程
镇海基地
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是一期工程中最大的项目。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比邻东海的一片开阔地,占地1.12平方公里,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月批准建设,由中石化集团承建,建设规模520万立方米(合3270万桶),共52座储油罐,每座储油罐高22米(相当于8层楼);直径80米(超过足球场宽度),能储原油10万立方米(约合9万吨原油),价值超过1亿元人民币。整个基地储满油能有400多万吨。一整套覆盖了储运、工程、消防、自动控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测系统,构成了确保镇海基地安全生产运行的“防火墙”。
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
从2006年8月11日开始,中石化集团将购自俄罗斯的300万桶原油注入镇海基地。当日,一艘装载有14万吨俄罗斯乌拉尔原油的油轮靠泊在宁波算山码头,向18公里外的储油罐注油。此举意味着中国战略石油储备体系迈出了第一步。2006年12月,第二批400万桶石油继续注入镇海基地。目前,该基地已全部储存原油。
2007年底镇海基地通过国家验收,成为首批战略石油储备基地中第一个交付使用的项目,也是一期规划中规模最大的项目。除此之外,中石化集团在镇海还将建设320万立方米的商业库容,到时候将和国家储备基地连成一片。镇海基地背靠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沿线分布着上海石化、扬子石化、仪征化纤等众多巨型石化炼油厂,市场需求非常庞大。而且中石化集团原本在镇海就有炼化设施。
舟山基地
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岙山岛,全岛面积5.4平方公里,西与宁波北仑港隔海相望。这里库容总规模仅次于镇海基地,占地1.42平方公里,有50座10万立方米储油罐,依山而建,比邻江海,总库容为500万立方米,总投资超过40亿元。岙山岛上还有我国最大的石油储运公司——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158万立方米的储油罐。浙江万向集团投资12亿元建设的150万立方米岙山石油储存项目正在进行。一旦这些工程陆续完成,岙山岛上的所有石油储备能力将达到1100多万立方米,成为世界最大的单体石油储备基地。
2007年5月22日下午5时16分,一艘27.6万吨的新加坡籍“普罗达”号油轮,载着第一批23.8万吨原油徐徐靠上浙江省舟山市岙山1号码头,这标志着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工程投入运行。
按规划,镇海舟山石油储备将主要来源于中东、拉美和俄罗斯,以中东为主。舟山岙山油库与相距不远的镇海油库实现管网互联,管网同时也具有储存和输送的功能,两大基地间可以很方便地调配库存。
黄岛国家石油储备基地
黄岛基地
黄岛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湾西海岸,毗邻大炼油项目,自1974年开始,国家石油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前身)和青岛港务局相继在此建造储油区。储备基地工程总投资24亿元,于2006年6月1日开工。设计规模为320万立方米,总储油量近290万吨,基本满足全国3天之用。主体工程包括32台单体罐容为10万立方米的双盘式浮顶油罐及系统配套工程。2007年6月5日黄岛基地通过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验收,2008年11月投产运营。
大连基地
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新港镇,占地0.73平方公里,总投资25.1亿元人民币,能储备原油300万立方米,这一数字相当于大庆油田年产量的6%。共有30个10万立方米储油罐。分5个罐群组,每组由6座10万立方米储罐组成。
3、报告数据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2014年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战略原油储备能力达到1.41亿桶。按2013年每天消耗石油139万吨的规模静态计算,我国战略原油储备只够使用8.9天,商业原油储备可用13.8天,全国原油储备的静态能力总共约为22.7天,远低于国际能源署设定的90天的安全标准。
4、术语解释
国家能源储备,一般分为国家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
战略储备是一种由*控制的资源,只在战争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石油供给短缺时才会投放。商业储备则是指石油生产流通或相关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承担社会责任而必须保有的最低库存量,用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平抑价格剧烈波动。
在国内石油供应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出现紧张状况时,国家可依法统一调度商业原油库存。在满足最低库存标准的前提下,商业原油库存企业则可以自主调配使用和轮换。
国家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可以多元化筹集资金用于石油储备,减轻企业储备产生的成本负担,构成完善的石油储备机制。商业储备已经筹划中。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原油加工企业商业原油库存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最低原油商业库存制度并设置炼油企业的最低库存要求,即15天的设计日均加工量。该指导意见对国内主要炼油企业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并无实质影响,其库存量超过15天,但部分地方炼厂无法达标,后期需要增加储备,面临资金压力。企业提高商业原油库存所需原油资源,*将在进行年度总量平衡时给予支持,在核定进口额度时予以适当考虑。在目前制度下,原油进口需要资质和配额审核。
5、各国石油储备体系
目前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战略石油储备天数都达到90天以上。美国是现今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备国,日本的战略石油储备天数均达到150天以上;德国的战略石油储备也达到100天以上。
美国的石油储备体系分为两个层次:*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和民间储备体系相对独立,企业储备完全市场化运作。
德国的石油储备体系分三个层次:*战略储备、*参与的企业储备联盟,以及企业储备。法律规定了*和储备联盟的储备义务。*战略储备由联邦财政支付,承担17天储量。储备联盟是德国石油储备的主体,由大型炼油企业、石油进口、销售公司和使用石油发电厂组成,承担90天的储备义务。
日本的石油储备分三个层次:国家石油储备、法定企业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20世纪50年代,日本的有关法律就规定了企业的石油储备义务。1974年日本加入IEA,建立了*石油储备。*建立石油专门账户,通过征收石油税筹集储备资金。根据日本石油储备法,一定规模以上的炼厂、销售商和进口商都要按规定比例承担石油储备任务,企业向市场投放储备石油时要经过通产省批准。*为法定企业储备提供低息贷款、加速折旧等政策。法律规定以外的企业商业性储备由企业自理。
法国是最早建立企业石油储备制度的国家,以法定企业储备为主。早在1925年,法国的石油法就规定,在发放进口原油、石油副产品的经营许可证时,要求经营者有前12个月经营量的储备能力。1993年实施的新石油法规定,每个石油经营者都要承担应急石油储备义务,并维持上一年原油和油品消费量26%的储量,相当于95天的储备量。法国的战略石油储备专业委员会(简称CPSSP)代表*负责制定储备政策和战略储备地区分布计划,向石油公司征收建立和维护石油储备的费用等,并代理一部分企业的石油储备任务。1998年CPSSP管理和支配950万吨战略石油储备,占全国储备义务的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