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
中国民航局发布的《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提出,停止受理泰国亚洲大西洋航空等8大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通告提出,暂停受理部分国内客运航空公司在时刻协调机场新增或调整预先飞行计划申请。
1、内容全文
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民航发〔2017〕156号)的相关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一、暂停受理部分国内客运航空公司在时刻协调机场新增或调整预先飞行计划申请(详见本通告附表)。
二、自2018年4月27日起至7月31日,停止受理泰国亚洲大西洋航空、巴基斯坦沙欣航空、巴基斯坦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奥凯航空、龙江航空、阿富汗航空、加拿大航空、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因2月数据不达标,自4月27日起至6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三、给予深圳航空、奥凯航空、九元航空、马尔代夫航空、阿富汗航空、巴基斯坦航空通报批评。
四、自5月1日起,恢复受理土库曼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五、自5月1日起,恢复受理航空公司在浦东机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2、内容解读
民航局在官网上发布的《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指出,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自2月28日起至5月31日,停止受理龙江航空、泰国亚洲大西洋航空、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阿富汗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土库曼航空因2017年12月数据未达标,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4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中联航、蒙古国航、阿尔及利亚航空因2017年11月数据不达标,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3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给予龙江航空、北部湾航空、深圳航空、阿塞拜疆航空、阿富汗航空、泰国亚洲大西洋航空通报批评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4月的《通告》中,增加了暂停受理航空公司在对应机场的新增或调整预先飞行计划申请这一处罚决定,金鹏航空、长龙航空、祥鹏航空等33家航空公司在对应机场的该申请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5月31日被暂停受理。
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决定的依据是今年年初修改完善的《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中的新增规定,即“在时刻协调和协导机场预先飞行计划执行率连续一个月以上低于85%(不含)的国内客运航空公司,自通报之日起连续3个月暂停受理该航空公司在该机场新增或调整预先飞行计划的申请”。上述33家航空公司因数据未达标,受到处罚。
机场方面,《通告》指出,首都机场因2017年4-8月连续五个月数据不达标,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3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浦东机场因2017年7-9月连续三个月数据不达标,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4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在首都机场、浦东机场受限期间,按照航班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在调减其现有航班后批准新增国际及港澳台航线航班的时刻申请。
因相关数据已经达标,民航局自2018年3月1日起,恢复受理乌兹别克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