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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一大侠,十万军中杀上将,李白为他写诗

科普小知识2022-06-20 21: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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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安立二十年(公元前257年),秦国围攻赵国的都城邯郸。赵向魏国求救,但王维害怕秦国,不敢出兵救赵。情急之下,信凌俊的魏无忌听了侯嬴的计划,借魏王之手等妾姬盗符兵,来到魏国将军金碧驻扎的邺城(今河北临漳县)。在友好和谐的会谈中,辛凌俊拿出来之不易的军事符号交给金碧,声称王维有自己的生活。十万大军被移交给辛接管。金碧必须立即检查交付的象征,并返回亮亮,以恢复他的生活。

照片:郭沫若的戏剧《老虎》

金碧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他怀疑地接过了这个军事符号,并与自己的士兵保持一致。的确,这是一场完美的比赛。这是真货,不是假冒的平行货。然而,金碧仍然不相信。王维没有下圣旨。他被要求仅根据一个军事符号就交出10万名士兵。这是不是太草率了?此外,金碧认为自己没有错,领导军队多年,有丰富的军事经验。他想不出为什么王维突然临阵退缩,改变了自己的命令。

照片:陕西历史博物馆珍藏杜

金碧看着辛凌俊,慢慢地说:“你怎么说我也是一个热爱鲜花和鲜花的强大的将军?如果你让我参军,我就参军。那我的形象会被毁掉吗?”

哈哈,开玩笑,其实金碧说:“今天我有10万人,我驻扎在这个国家。用自行车代替它似乎不合适。在我敢交出军队之前,我打算请国王再来一次。”

这句话一出口,友好和谐的气氛顿时凝固了。发现辛莫名其妙地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只觉得脸上有股杀气袭来。他想拔出他的剑。新凌俊旁边的大侠朱海从袖子里抽出一把重40公斤的大锤,飞起一锤打在金碧的头上...

帐篷里的士兵和将军无法获救。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金碧的老将军的头盔和头被砸成了蛋糕,鲜血和脑浆喷得到处都是,他们都当场沉默了。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估计朱海的身材。

古人总是把东*在袖子里。所谓的“袖子是干的”。袖子相当于我们的现代包。它们可用于笔记本电脑和名牌化妆品。毫不奇怪,朱海在他的袖子里放了一把锤子。然而,问题是大锤子重40公斤,必须藏在袖子里以免被发现。朱海的身高和臂长一定很吓人。据估计,他长得像拳击手泰森

饶是的老部下,看着这样一个威风凛凛、怒不可遏的家伙挥舞大锤把人砸成肉饼。他们都吓得魂不附体,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回到上帝身边。

辛凌俊走到金碧跟前,看着他恐怖的身体,又几乎要流泪了。这位老将军为他的国家战斗了许多年。他一直尽职尽责、忠诚而出名。但是现在他不得不失去这个伟大而强大的老兵,以便与伟大的事业团结一致。真遗憾!

当然,他的眼泪不仅是为了金碧,也是为了今天即将自杀殉难的侯英...

——4——原来侯瑛在为辛策划了整个行动后,不情愿地把儿子送出城外,并把自己的最后决定告诉了辛:“我让儿子去旅行几天,甚至在金看不上军队的那一天,北乡就自杀送了儿子。”

辛凌俊惊讶地看了侯英一眼,但很快侯英面对死亡的淡淡表情让他松了口气。

从表面上看,侯英是在说他为儿子而死。事实上,情况完全不是这样。侯英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高尚的人。他不会为任何人而死。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实现他的意志和信念。换句话说,侯英是被血债血偿的!

后来有一个叫谭嗣同的人很好地解释了侯英的行为。临死前,他对梁启超说,“程英、杵臼、岳照、西乡,我将分第一步。海外流亡,政治改革生存,任军。各国的所有政治改革都是由流血造成的。如今,中国从未听说过有人从政治改革中流血。这个国家并不繁荣。如果是这样,请从同一个继承人开始。”

谭嗣同死于政治改革,而不是光绪。同样,侯瑛的死也是为了团结一致拯救赵,鼓舞他的伙伴们,而不仅仅是为了辛。就像谭嗣同用他的死来激励梁启超和其他政改同仁继续走救国之路一样。

李敖先生说:他们不可能死,但他们选择了死亡,所以他们是伟大的。

当然,有些学者不这么认为。

陈毅的《读史与写史》认为,侯英之所以死,是因为他害怕王维“背了黑锅,所以宁愿自杀”

扯淡,侯英不能逃脱吗?他可以跟着辛凌俊去邯郸生活。

徐忠行的《史记》林平认为“侯生之死,世所报知公子,谢之死,其余皆知。”

更多的废话,如果金碧乖乖交出兵权,侯英岂不是已经白白牺牲了?即使他的头骨被打碎为金碧下葬,他也必须等到消息清楚后才能死去。为什么你要“在几个年轻人在日本旅行的时候在北乡自杀”?

朱东润还认为,侯瑛期待辛的死,“侯是客,有死的义务”。

也有人认为侯瑛是为了报答辛,减轻或转移辛失去魏的过错。

魔鬼中的魔鬼!这仍然是李贽的优点:“丑是所有儒家的观点,他们知道英雄的心吗?如果古人要完成任何事情,他们会为了完成它而自杀。如果你不想亲自到场,你将一事无成!”

总之,也许别人不了解侯英的所作所为,但辛很了解他们,因为他也是一个侠客,不仅仅是鲁祥的侠客,而是庙里的侠客。此时此刻,国家至关重要,这真的不是一个悲伤的时刻。于是他强忍着眼泪,高举军旗,高喊:“王维有命,金看不上*,所以我要惩罚他,反而救赵。军队听命令放心,不许动!”

辛在魏国有很高的威望,所有的将军看到金看不上死亡和恐惧的心,所以他们低头说:“只有儿子会成功!”

——5——金碧死后,朱海在史书上失去了踪迹。也许太史公不知道他的结局,或者朱海在未来没有任何辉煌的表现,所以我们不要客气。

然而,在西汉刘向的《列氏传》中,朱海却有一个传奇式的悲壮结局。

秦兆伟的儿子无忌。无忌忍不住了。朱海得到了一对玉饰。秦王怒不可遏。他把朱海抱成一圈野生动物。海生气地看着他。他的眼角裂开了血,溅满了野兽。野生动物不敢动。朱海没有放弃,窒息而死。

这太夸张了!除非朱海演技高超,自带血袋,否则他可以睁大眼睛直到溅血。野兽看到鲜活的人时不敢动,除非朱海有能力用眼睛点洞。最后一个朱海把自己掐死了,除非他有足够的技术来一次折断自己的颈椎。

呵呵,野史笑话,你已经看过计算了,不要当真。显然,朱海也被后人神化了。由于粉丝数量众多,他的故居现人庄改名为朱仙镇。宋朝时,岳武穆曾在此破金兵。我不知道我们伟大的朱霞的伟大力量是否有任何帮助(就像岳云也使用锤子一样)。

至于侯英,他按照他的承诺做了。辛到达营地的那天,他在北方寒风凛冽的情况下,用刀割断自己的喉咙,自杀了。

侠客会相信他所说的,会执行他所做的,会实现他所承诺的。这位先生说如果他今天死了,他今天就会死。如果他一天后死了,他将不能做这件事。然而,侯英,一个卑微而又默默无闻的人,却能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策划如此大的权力争夺。他也该死!

一千年后的一个晚上,一位名叫李白的诗人在读了《公子史记》后,被这些古代侠士悲壮的侠义情怀所感动。他开始在夜里狂歌,拿剑当笔,在卧室的木柱上刻了几行充满激情的铿锵话语:

赵国剑士的流苏点缀得很随意,的宝剑亮如冰霜。银色的马鞍和白色的马互相反射,像沙沙声一样疾驰。

十步之内,他将杀死一个人,并通过一千英里,他不会留下来。做完后,拂去衣服,不要露出一点声音,藏得很深。

有时有空,踏过县城,喝过酒,过过膝剑。和海一起吃肉,和侯英一起在一个大碗里喝酒。

三杯许下诺言,但五座山是轻的。酒后,眼睛眩晕,精神旺盛,彩虹被空气吞没。

邯郸人很震惊地救了赵的金锤。海和侯英名副其实地成为嘉琪的两个勇士,名声在外的宣城。

作为骑士,侠骨之死也是芬芳的,无愧于英雄的一生。谁能学儒生,终身在书,头发白,还在写《太玄经》。

——唐·李白的《侠客》

——7——自古以来,学者都有侠义情节。你看不见它。一碗烈酒,半公斤牛肉,一匹烈马,一件蓝色衬衫,一把直剑,锄强扶弱。这是每个热血学者做过的白日梦。我相信你我都曾幻想过,李白也不例外。

我的观点不成熟。没有任侠精神的文人只是*的文学狗,不是高级文人。